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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宁市秦正芳自述被绑架迫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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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遂宁市法轮功学员秦正芳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在四川成都女子监狱遭受迫害。下面是秦正芳自述她两次遭绑架迫害的经过。

我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夫妻二人同为大法弟子,在邪恶的迫害中两次遭绑架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四日中午,我和同修在北固乡做小粘贴证实大法救度众生,被不明真相的恶人举报,遭北固派出所恶警卢涛、姚建国、钟某某绑架,我被恶警们用大铐吊铐双手、脚不沾地的吊了一下午,又被他们拽头发、用狼牙棒等酷刑折磨,双手严重受伤,三个月后才恢复正常。另外二同修被手铐铐在椅子上。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当天晚上我们三人被送往城北收容所,非法关押三天后,送灵泉寺看守所被邪恶枉定两年劳教,后来在我们三位同修的家人各被勒索七千余元现金后,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走出黑窝。收容所当时的所长柏运忠收缴、撕毁我们的手抄《转法轮》,不久患急性黄胆性肝炎,送重庆治疗无效死亡,遭了恶报。

二零零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在离我家大约五十米的地方,突然窜出十几个穿便衣的人,其中的刘勇、蒋某某从我手中抢去我钥匙,同时绑架了我丈夫。恶警们只亮了一张安居公安分局国安大队的证件,就私自抄走我家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耗材、六百元现金等私人物品,让我居住地的居民组长张秀英在抄家物品清单上签了字。当即把我们绑架到北门收容所洗脑班,我不配合他们,拒绝上车。四个大汉将我连拉带拽抬上警车,丈夫被非法关押四十七天后回家。我被枉判三年劳改,二零一零年四月送成都女子监狱迫害。

在监狱里,每天晚上强迫所谓“学习”一小时,由恶警放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录像,看邪书,并强行灌输邪党的歪理邪说,牢中的大法弟子不配合,不看不听并发正念清除邪恶。每天我们被强制劳动十几个小时,为他们生产网络线圈等奴工产品,其中还有出国产品。工作有定额,用超出定额部份作为加分减刑诱饵,谎称:加够一百分、三年徒刑减刑半年。我加满一百分后,根本没得到减刑。

坚定的同修,天天被铐在床上不给吃喝。眉山周凤英同修是博士生,因拒绝转化,被监护用毛巾捂住口鼻,差点窒息。那里真是摧残大法弟子的黑窝,不仅是身体上的摧残,他们最根本是从精神上意志上的摧残,目的是让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堕入罪恶的深渊。

六监区专管法轮功学员的恶警赵红梅,长期虐待、迫害法轮功学员,不思悔改,遭恶报,儿子受牵累死亡,丈夫与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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