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营救同修中修炼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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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在去年的一年,我是在营救同修中、经历魔炼中走过来的。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离不开师父的慈悲呵护,离不开同修们的整体配合。随着学法修心、信师信法、正念正行,心性也在这过程中得到提高、升华。

堂堂正正讲真相要人

为营救同修走出魔窟,我同被迫害同修的亲人一起先后到公安局、信访办、610、检察院、法院、人大、政协、政府办等部门讲真相要人。有一次到610办公室,我同他们讲:被迫害的这位同修不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只要知道他的人都说他好,他家上有老,下有小,家属在外地工作,家里离不开他,你们赶快放他回家吧。他们说他炼法轮功是“违法的”。我说你们不能这么说,炼法轮功不伤害任何人,不损害别人的利益,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怎么违法呢?这是一种信仰,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相反强制改变别人的信仰才是违法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我让他们拿出法轮功违法的文件和证据,他们几个人由这间办公室找到另一间办公室,拿了一本诬蔑诽谤法轮功的资料,指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给我看。我说:这我看过,“邪教”肯定应该惩治和取缔,但法轮功不是邪教,这里面哪个文件说法轮功是邪教了?他们无话可说。临走时我郑重的对他们说:你们也有父母儿女、兄弟姐妹,人做事不要太过份,多行不义必自毙,结善缘得善果,你们好好想想。

第二天国保大队长带一行人抄了我的家。人们要是在电影或电视剧里看到那场面,一定会感到惊心动魄,因为国保大队长带一行人到我们单位找我的时候,我正在国保大队讲同修被绑架迫害的真相。由于师父给我挡着,他们抄家没找到他们要的东西,加之我们单位领导出面,不让他们抓人,他们只抢走了我的大法书籍,电脑、手机、光盘。我最痛心的是抢走了我的一整套大法书籍。很长时间我一直在痛悔中,觉得自己不配当大法弟子,修炼十多年,大法书都没保住,真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其中也有怕的阴影笼罩着我。

那段经历给我修炼造成很大的障碍和干扰,但是修炼大法在我心中扎了根。我遇到问题矛盾经常与同修切磋,同修们也都很关心我,因为营救的这位同修与我既是同修,又是亲人。同修们经常高密度长时间发正念清除邪恶,有时同修在法上的一句话,对我的帮助都很大。

那时师父接连发表了《什么叫助师正法》、《大法弟子必须学法》、《什么是大法弟子》的讲法。师父的这三篇讲法我学了好多遍。我的思想渐渐明亮了,觉得这种消沉的状态不对,老是背着这种包袱,严重的阻碍我做好三件事,干扰我修炼,这也是要去掉的执着。在矛盾中,我按照师父的法理向内找,清醒的认识到:国保大队随便抄家是违法的,是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但我是大法弟子,问题出现了,应该无条件向内找,扎扎实实修好自己。从表面上看,营救同修,到公安局、信访办、610等部门讲真相要人,这没有错,错的是自己在营救同修时存在的人心,如争斗心、显示心,不为别人着想和把对方当作对立面而不是真正从内心要救度他们,等等。找到这些人心,顿觉轻松多了,再学师父《大法弟子必须学法》的讲法时,有了更深的体悟。

师父说:

“特别是在正法期间,所有宇宙中的正负生命都想在这次正法中能够被救度,包括最高的层层无量巨大的神,特别是它那些个世界的众生,因此它们都在世间、三界之内插了一脚,它们能失去这万劫不遇的救命机会吗?你得救我,都说你得救我、你得救我,但是表现形式可不象世间的论理认识那样的,求人时要很礼貌的、很谦卑的才行:你救我、我得先感激你啊、我给你提供方便,可不是这个。在它们来看,你要能救了我,你得能到了我这层次才行,你得有这个威德,你才能救了我。你没那个威德、你没达到我那么高,怎么救我?那么它就让你摔跟头、吃苦、去你的执着,然后把你的威德建立起来,你修炼到了哪个层次了,你才能救了它,都这么干。

所以我过去讲,大法弟子作为一个修炼人,看问题和人应该是反过来的。有的人觉的碰到不高兴的事了就不高兴了,那你不就是个人吗?有什么区别呢?碰到不高兴的事的时候,正好是你修自己的时候、修心的时候。过去宗教中不是讲向内修心吗?现在的人你别听他讲,他不一定知道真意是怎么回事。真正的去修你自己,碰到矛盾了、碰到问题了看自己哪错了、我应该怎么去对待,用法来衡量。大家想想,这不就是修炼吗?无论你出家也好、你在家修也好,常人能这样做吗?不能的,你不就在修自己吗?碰到不高兴的事,碰到使你生气的事,碰到个人利益、自我被撞击时,你能向内看、修自己、找自己的漏,矛盾中你就是无辜的也能这样:哦,我明白了,我一定是哪没做好,就是真的没错,也可能是以前欠下的业债,我把它做好,该还的就还。不断的碰到这样的问题,不断的遇到这样的事情,不断的修你自己。那么如果修炼人这样看问题,用正理修自己,你们在常人中碰到的不高兴的事是不是好事呢?你要想修炼、你要想脱离三界,你要想返回你原来的地方,你要想救度你那一方世界的众生,你要真的是在助师正法,这不是给你提供方便、这不就是叫你真正的修自己吗?你碰到那些不好的事情不就是给你铺路呢吗?你为什么不高兴呢?”[1]

我真正的清醒了、明白了,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我是大法弟子,是助师正法的,不只是救度正的生命,负的生命也要救度。不管是610,还是国保大队,它们破坏大法,迫害大法弟子,尽管对大法弟子做了很多坏事,它们也是最可怜的;它们受共产邪灵的毒害最深,它们表面人的这层都在旧势力、黑手烂鬼、共产邪灵的掌控之中,而它们真正生命的自我还是想得救的,是来结缘的,尽管他们是负的生命,我也应该救度。后来我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把我遇到的每一位生命都当作自己应该讲清真相、救度的众生。不管他们是正的生命,还是负的生命,是善的,还是恶的,我都用善、用慈悲来化解。

营救同修的同时救度世人

师父在《理性》中讲:“用理智去证实法、用智慧去讲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与救度世人,这就是在建立觉者的威德。”家被抄了,大法书籍被抢走了,但作为大法弟子,师父安排的三件事不能不做,营救同修、营救亲人的事也不能放松。通过学法修心、向内找,我的心性在提高。大法弟子的责任都很重大,每位大法弟子的时间都很紧迫。首先我得理顺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和营救同修的关系,后来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营救同修的过程,也是做好师父安排三件事的过程,彼此之间是圆容的、对应的,法学好了、正念强了,心性就提高了,能量也就大了;心性高了、能量大了,讲清真相救度众生、营救同修的事就会做好。

今年初,我走访了我们当地的很多律师事务所。我把律师当作应该救度的对像,向他们讲大法的真相,讲大法弟子被抄家、被绑架迫害的真相,同时请他们帮助我们提供法律援助。经过走访这些律师事务所,收获不小。让我对我们当地律师事务所有了一个了解,他们基本能代表我们这个地区的众生,有的律师很正义,直接说法轮功是蒙受了千古奇冤,并且愿意收很低的费用为我们服务,免费为我们提供咨询。当然也有站在邪党那边为迫害说话的,多数律师心里明白大法真相,但力不从心,因直接涉及到执政的邪党。从个人切身利益着想,不愿再给自己添麻烦,所以大多数律师不愿意接受法轮功学员的案子。

在正义律师的帮助下,我对法律程序有了一个了解,先后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了解被迫害同修的法律程序到了哪一步?到公、检、法部门跑了一圈,才知道被迫害同修已被公安局起诉到检察院,检察院正在审查中。我把了解的情况及时告诉当地同修,让同修整体配合营救被迫害同修。有的同修到关押被迫害同修的看守所近距离发正念,有的同修整点长时间不间断发正念。我经常到区、市两级检察院讲真相要人。我把遇到的检察官都当作自己的有缘人,是我应该救度的对像,始终记住师父的话:“我想千万别心灰意冷,对谁都慈悲这样去做,有熔化钢铁的慈悲就能做好。”[2]。不管他们怎么对待我,我无怨、无恨,以苦为乐,用修炼人的心态包容他们。把他们都当作师父的亲人,是我应该救度的有缘人。

我到检察院跑了很多次,总是慈悲的对遇到的每一位检察官讲同修被迫害的真相,唤醒他们的良知。有一天,在一位检察官的帮助下,我找到了主审被迫害同修的检察官,因为不管是谁,我都把慈悲留给他。后来这位主审的检察官也不错,他把公安局起诉的案卷给我看,我看后直接告诉他,公安局起诉的罪状没有法律依据,并把我分析的原因告诉他,我看得出来他默认了,在这过程中我们一直相处友好。

后来,我受一位明白了真相的同事的启发,把同修被迫害的真相写成书信,面对面送到区、市两级的政法委、610办公室、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一次,我到政法委,也是跑了很多次以后,正碰到一位办事员与领导谈话,这位办事员见我又来了,很生气的说:“你总是找我们领导,到底有什么事?”我心想好,总算找到说话机会了。我从包里拿出备好的书信,双手递给她,并祥和的说,你看看就知道了。接着我又拿出一封信双手送到那位领导手中,简单介绍了一下被迫害同修被绑架抄家的情况。这位领导接受后,叫我放心,他会转下去的。

过了两天,我到610办公室,610的人员告诉我,这封信政法委已转给他们了。我想这真是师父说的:“慈悲能溶天地春 正念可救世中人”[3]。首先公安局的人说这位同修起码要判四年,结果检察院把被迫害同修的案卷退给公安局要求补侦查,因证据不足。

营救同修的过程也是提高心性的过程

检察院补侦查的意见出来后,同修的家人、亲戚转变很大。本来他们也随着同修在承受压力、痛苦和迫害,也是有话无处说,有苦无处诉,于是苦水、气恨都冲着同修来,认为邪党独裁,说什么是没有用的,是无法改变的。这无形中把邪党放大了。他们知道这个邪党坏,只是无奈。现在检察院说“证据不足”,让被迫害同修家人、亲戚在痛苦中看到了一点希望。同时对当地同修的鼓励也很大。过程中,也让检察官们看到了修炼法轮功的是好人,他们遵纪守法,道德高尚,是最可信赖的人。

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在检察院审查近五个月后,检察院还是向法院公诉了被迫害的同修,这个结果对我的打击很大,思想出现了矛盾,认为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是在真修自己,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学法修心、发正念、讲清真相救人都做的不错,并且认为自己是在真正的用慈悲救度众生,为什么出现的结果会是这样?经与同修切磋,同修一方面鼓励我,同时也指出了我的不足,即对亲情和做事结果的执著。在同修的帮助下,我静心学法,不断向内找。

师父的《二十年讲法》发表了,当我读到师父说:“作为一个大法弟子来讲,以前我一直在讲,我说大法弟子有这么大的历史使命,要承担救度众生的责任,肯定是有你们自己能走通的路。这条路必须是一条能达到标准的路,这样宇宙众生才佩服,才能干扰不了,你在这条路上才会没有麻烦,才会走的很顺畅。否则的话,带着各种执著、人心,那么在这条路上就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麻烦,麻烦挡着自己过不去。其实走不正路,一个是业力的原因,其中包括生命背后带着的麻烦,各种恩怨、誓愿,与各种生命的连带,等等;一个是自己人心的执著。”

对照师父的讲法,我体悟到:在营救同修的这条路上,自己比以前的心性提高了,因此在营救同修的过程中,自己各方面有了新的起点,师父安排的三件事比原来做的扎实,但是作为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重大,自己的心性还没有达到大法的标准,还有要修去的业力和人心的执著。我还想到,法院里也有我的有缘人,那里同样有我要救度的众生。

明白了师父的法理,找到了自己的执著,作为一个真修的大法弟子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营救同修的这件事还没有结束,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只要我们坚信师父、坚信大法、正念正行,一切都在大法中圆容,都是师父说了算。我们按照师父说的去做,扎扎实实修炼自己,修去对亲情的执著,不注重做事结果,把每一个过程做好,有师在、有法在,一切都由师父安排。以大法为标准,在矛盾中向内找,用正理修炼自己,走正走好我们的路。

在网上看到很多同修被抄家绑架,同修们找公安局、法院、610讲真相要人的比较多,其实检察院这个程序也很重要,公安局逮捕人要经过检察院批捕;公安局侦察起诉要经过检察院审查再向法院公诉,请同修们注重在检察院这个法律程序中讲清真相救人,同时也会把营救同修的事做的更好。

不在法上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注:

[1]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大法弟子必须学法》
[2]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3] 李洪志师父的著作:《洪吟二》〈法正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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