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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民市于立凤、曹阳、王静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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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新民市法轮功学员于立凤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六月五日被劫持到大连市第一监狱。另外,同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曹阳被非法枉判五年;王静被诬判三年半,现正上诉中;潘友发被迫害严重,两度被看守所送医抢救。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新民市国保大队及各派出所警察与沈阳市国保支队疯狂绑架了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计有:于立凤、曹阳、潘友发、胡宝宽、王静、陈秀、于新、胡林、栢露春、杨桂凤、李慧玲、李岩(李燕)、惠丽綦(慧丽琦)、段长合(段长河)等。其中大部分法轮功学员已先后回家,胡宝宽情况不明。

于立凤被迫害情况

于立凤,男,今年四十三岁,被绑架前靠开夜班出租车维持生计。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凌晨五点半左右,于立凤在加气站准备给出租车加气,几名便衣突然扑上来,将他绑架到新民市公安局。接着,新民市国保、西北街派出所警察闯到于立凤家和他的车库非法抄查,将他的私人物品、几千元钱抢劫一空,就连刚到他家做客的朋友李慧玲身上几年做小买卖攒下的一万二千元钱也被抢劫,同时将他的妻子杨桂凤绑架到沈阳造化看守所。于立凤八十岁的岳母亲眼目睹警察的土匪行径,万分惊恐,在满地狼藉的家里呆坐一整天。(后来被大女儿接走)杨桂凤后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才被放回家中。

法轮功学员于立凤
法轮功学员于立凤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检察院对于立凤非法起诉。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新民检察院程旭川、新民法院王萌在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对于立凤秘密开庭,并于一月三十一日对于立凤非法判刑七年。二月四日,于立凤向中级法院上诉,中级法院由审判长沈莹、审判员樊友明、张勇及书记员王冰组成的合议庭,于三月二十七日非法维持原判,并为终审裁定。六月五日,于立凤被劫持到大连市第一监狱。

潘友发被迫害情况

年过六旬的沈阳市法轮功学员潘友发,是团级转业军官,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到法轮功学员胡林家做客时遭绑架。

法轮功学员潘友发
法轮功学员潘友发

潘友发被绑架前身体健壮,由于遭受陈福洋等警察的暴力殴打和酷刑迫害,导致生命垂危,据悉他被打断一根肋骨、脑部重伤,先后于四月九日、四月十二日被新民市看守所送医抢救,医生诊断结果为:“脑部因外伤所致”“右侧脑部积液”。新民市看守所所长齐富春不让家属看病历,欺骗家属说没事儿。

曹阳被迫害情况

沈阳市雄狮美术学校老师曹阳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学校准备新学年的工作时被绑架。辽宁新民市法院分别于二零一三年一月九日、一月二十二日对曹阳非法开庭,最后罔顾法律、证据,强行非法判曹阳五年徒刑。

据悉在法庭上,律师为曹阳做无罪辩护,指控新民市公安局警察有意造假构陷,并将所谓的证据光盘当庭播放,经证实都是对人有益的宣传品,没有任何违法内容,并且律师当庭指证:根本不能作为定罪证据的物品还被公诉人伪造了数量;所谓的证人三次签名,竟然还是三样同音字、不同笔体。女陪审员王萌竟说,因为曹阳修炼法轮功曾被判了九年,这回即便没查出那么多数量,只要有这些东西就可以判刑。公诉人计兴中叫嚣说:现在数量不是问题,就是只要有一个字,也要判刑。

下图为绑架于立凤的主要责任人的照片:

新民国保大队长苏剑平
新民国保大队长苏剑平

原新民国保副队长王炳园
原新民国保副队长王炳园

西北街派出所所长苏华林
西北街派出所所长苏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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