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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口皆碑的好老师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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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的优秀教师康昌江,无论是在单位还是在社会,无论是教学还是为人,口碑极好,却屡遭中共的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昌江在家中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十四年,在呼兰监狱遭残酷折磨,现在身上长满了疥疮、虱子,人瘦弱得不成样子,与之前的他判若两人。

优秀教师康昌江
优秀教师康昌江

一、有口皆碑的好老师

不接受家长任何礼品的老师

康昌江,男,一九六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出生,满族,大学毕业,黑龙江省双城市第三中学语文教师,高级职称。康昌江于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头痛症不翼而飞,也戒掉了不良嗜好烟酒。

康昌江修炼法轮功后,在做人做事上,严格要求自己,事事按着“真、善、忍”去做,修炼后,他在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从不接受学生家长的任何礼品。

所教学生高考年年进入前十名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康昌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多年从事高三语文教学工作,并且担任学校英才班、宏志班、加强班的教学工作,是学校语文学科的顶梁柱,经他所教的学生语文高考成绩在全市排前十名的年年都有,并且有的名列全市第一第二,最高分达一百三十分以上(一百五十分满分),这对于一所普通高中来说,不能不说是个奇迹!

正因为如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各类荣誉先后授予他——康昌江老师曾获得“哈尔滨市优秀教师”、“双城市记大功”、“双城市记功”、“双城市高中语文骨干教师”、“哈尔滨市高中语文骨干教师”、“双城市教师进修校校外兼职语文教研员”等称号,并于二零零七年晋升为中学高级职称。

工作之余无偿为学生补习

由于康昌江老师的敬业精神与有口皆碑的为人,他的课非常受学生欢迎,只要是他教过的学生,别的老师很难再接手。慕名而来找他补课的学生很多很多,每次他都是在工作之余无偿的付出,他告诉这些学生,自己是修“真、善、忍”的,只要你们记住“法轮大法好”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无法计算有多少次他无偿地为第三中学的教师子女给予指导与讲授,这些都是有目共睹、有据可查的。因为他的为人很正,有一届学生毕业的时候送给康昌江老师一幅字画“浊世清莲”,至今悬挂在康昌江老师家的客厅里。

二、好老师有口皆碑的故事

故事一:同事眼里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康昌江老师刚毕业时教的一名学生从师范学院毕业后,分配到与康老师同一所学校工作,她和康老师共同在一个大办公室里办公,那个办公室大概有二十多人。人多,办公环境自然很乱,最糟糕的是卫生:一天下来,办公室的卫生自然是乱糟糟的。她记得办公室当时好象没有安排值日轮流表,但每天早晨她来的时候,办公室里都很干净。开始的时候,她还以为是哪个班的班主任让学生打扫的,后来,她才发现:原来是康老师天天在打扫!再后来,办公室开始安排值日轮流表,两个人一组,一组值日一天。让她难忘的是,办公室里的二十多名老师,都争着抢着要和康老师一组……

故事二:学生信任的老师

康昌江老师正在操场遛弯,他教的一个学生到他的跟前,对他说:老师,你知道么?我姐最佩服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人了!我姐现在在省城的一所高中教学,她非常感激你,我姐说,她现在所用的教学方法都是你教给她的。我姐还告诉我,让我多和你们这些炼法轮功的人接触,她说,我能够从你们这些人身上学会如何做人。

这个学生接着说:我姐实习的时候就是想多上讲台讲几节课,然后让老师指导指导。咱家也没权没势的,你没有讲课的经验,哪个学校能够聘任你?可老师你也知道,现在谁认真带实习生啊?都是签个字完事,谁去认真指导你啊?可我姐碰上你这个老师就非常认真,我姐讲一节课,你就指导一节,而且还给我姐讲如何当好一名教师的道理。实习快结束时,我姐就买了一些水果和我姑一同去你家里感谢你,结果,我姐和我姑是怎样将水果带進去的,又是怎样把水果带出来的……那可真叫感人啊!

这个学生又接着说:所以,当你说是修炼法轮功的,我姐就在心里想法轮功真好!后来,我姐求你给打印了好多教学参考资料,我姐给钱,你说什么也不要!临走之前,你又征询我姐能不能听你的话:退出团队?我姐当时就答应了!我姐说:我相信康老师!

故事三:时时为他人着想的老师

有一个学生因病几天没来上课,有些语文试卷没得着,在课堂上向康昌江老师要,因康昌江老师的办公地点在前楼,要去取卷子得走很远的路,当时外面还下着雨,但康老师二话没说,冒着雨前往,当时这个学生想:外面下着雨,卷子不得浇湿了吗?当康老师从外面回来走进教室时,这名学生看到的却是这样一幕:康老师的衣服淋湿了,却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了卷子。这名学生很是感动,回家后与也身为教师的妈妈说起了这件事,自然说到康昌江老师是炼法轮功的,就因为这件事他的妈妈特意请了一本《转法轮》来看。

还有一个故事:一个学生有一天想到学校公寓楼里的超市买点东西,走在他前面的是康昌江老师,对于康老师,这个学生不是太了解,只大概知道两点:第一,这个老师的课讲的好;第二,是个法轮功(学员)!这个学生没有多想,只是继续往前走。康昌江老师在自己走入公寓楼后并没有摔门而去,而是用手扶着楼门,静静的等待他的進入。学生很是受感动,他在课堂上向一任课老师(也是法轮功学员)讲起康老师为他扶着楼门的事,他说就凭这一点,法轮功就是好!

虽然这些故事看似平常,但却体现了一名法轮功修炼者时时处处为别人着想的思想境界!

三、这样的好老师却屡遭中共迫害

康昌江老师在大法中受益,当大法遭中共诬蔑、迫害之时,他自然而然的站出来为大法说公道话。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康昌江与妻子、儿子进北京为法轮功鸣冤,一家三口人站在天安门广场上炼功, 还没炼上一分钟,四、五个便衣警察就冲上来,把他们一家三口绑架到天安门公安分局。当天双城警察王胜利把他们拉到双城驻京办事处,二十五日,双城三中校长出面将他们押到双城市公安局,夫妻二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万元罚款。

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晚上九点左右,康昌江给学生补完课,骑着自行车回家的途中被恶警王胜利、李大彬等人劫持,他们从康昌江身上搜出写有“法轮大法好”的不干胶小粘贴,就对康昌江拳脚相加,将头罩上塑料袋令他窒息,逼迫康昌江说出家庭住址,王胜利、李大彬等人于夜晚十一点闯到康昌江的家非法抄家。二零零二年元月前后,双城市公安局非法判康昌江劳教一年,后连续五次送万家劳教所,但五次都被拒收,才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初放他回家。

康昌江回家仅仅半个月,也就是四月中下旬左右,双城市公安局联合哈尔滨防暴警察,对双城市法轮功学员进行地毯式地大搜捕,半夜时分双城站前派出所伙同哈市防暴警察共二十余人使用万能钥匙,用了近二个小时的时间非法撬开康昌江家的房门,闯入康昌江的家中,他们扛着录像机,到处乱翻,最后什么也没翻着的情况下,他们不顾及家里只留下一个刚刚十岁的孩子,以问话的理由将康昌江夫妻二人绑架到双城站前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下午二点才放了他们夫妻二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昌江正在家里午睡,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恶警伙同双城恶警共十余人破门而入,强行搜查,然后就是“摆拍”,之后康昌江被绑架到双城公安局刑警队,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两刑警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进行刑讯逼供,他们把康昌江带到二楼右侧的一个房间,先将他“背铐”到椅子上,然后就对他拳打脚踢,用手掌和拳头猛打康昌江的左右脸,直击康昌江的嘴部,还用手猛揪康昌江的头发转着圈抡其头部,直至将康昌江折磨昏迷,然后又用水将康昌江浇醒后,接着拳打脚踢康昌江的胸部和腹部;后来他们又把康昌江从椅子上提起来,用一根“镐把”(粗木棍)插到已经紧紧“背铐”着康昌江的双手的手铐中间,刘卫东和姚仁库两人各执“镐把”(粗木棍)一端,狠命的将康昌江从平地上抬起来,持续几分钟后再放下,然后再抬起来,直至康昌江再次昏迷……

酷刑演示:用一根粗木棍插到已经紧紧“背铐”着的双手的手铐中间
酷刑演示:用一根粗木棍插到已经紧紧“背铐”着的双手的手铐中间

在一个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头目的授意下,恶警刘卫东、姚仁库对康昌江的刑讯逼供共持续两个小时左右,造成了康昌江如下的人身伤害:上下牙齿共被打掉十余颗(上下牙仅剩下四颗),口腔中存留的牙齿均已松动,原来是一点五的视力明显下降,右眼看不清三米以外的人物;右耳听力受损,堵上左耳,右耳听不到外界的声音;肋骨被打断一根;面部肿胀,双手麻木并伤痕累累……

当晚,康昌江被劫持到哈尔滨市第一看守所,在那里非法关押四十天后又转回双城看守所。二零一二年 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双城市法院对康昌江等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判长胡业林等人以“从事非法活动”的罪名诬判康昌江十四年的长刑。

康昌江被诬判十四年后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被强行送往黑龙江省呼兰监狱继续迫害。在呼兰监狱集训队被迫害了四个半月,为了强行“转化”,恶警指使刑事犯狠命的打康昌江,康昌江被打得上厕所都需要人抬着去,身上长满了疥疮、虱子,人瘦弱得不成样子,与以前的康昌江简直判若两人,现康昌江被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一监区。

被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的康昌江
被非法关押在呼兰监狱的康昌江

四、同事、学生无不义愤填膺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当康老师再次被绑架的消息传出后,康老师的学生们无论是教过的,已经进入大学的,还是正在教着的,听到康老师被绑架的消息,无不义愤填膺:这么好的老师为什么当局要把他关起来?特别是康老师正在教着的学生,突然一下老师不来上课了,从心理上怎么也接受不了。新老师说:你们就死心吧,康老师回不来了。孩子们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这个国家是怎么了?为什么好老师要被关起来呢?为什么就在他们人生转折最关键的时候把最爱戴的老师抓走呢?

康昌江的一位退休同事说:“康老师多好的一个人哪,被关进了监狱,这共产党真是要完了!”康老师的同学叹息:“判的也太重了!”康老师的朋友则愤怒地说:“一天也不应该判!”

五、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的恶警与双城市公安局的恶警从康昌江家非法抄走如下私人财物共计四万多元:

1、办公用品:一台式电脑及液晶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两台、刻录塔、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mp3、mp4、多部手机、多个移动硬盘、U盘、两箱纸、一箱空白碟等。

2、生活用品:DVD影碟机一台、金银首饰4件、玛瑙手镯、24K足金金线刺绣的五牛图、两套新的茶具、男式手表、价值1600元的男式皮夹克一件、银行卡、身份证等等。

除了台式电脑、打印机、投影仪、扫描仪被没收外,其余所有财物都不知去向,康昌江的老父去要,有关部门均不承认,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玉彪说:“不管!愿意哪告哪告去!”

康昌江家被抄后的方厅
康昌江家被抄后的方厅
康昌江家被抄后的卧室
康昌江家被抄后的卧室

迫害责任人:

黑龙江省公安厅:厅长孙永波、26处(610总队)、张晓光、曲卫建、吕兵、郭勇胜、丛中笑、尤鑫。

黑龙江省公安厅直属分局:局长孙玉生、刘卫东、姚仁库、孙毅刚、徐佳琦、卜启军、刘伟国、林智勇、牟春甫、李永强、邹子威、郑军、于泽、崔红滨

哈尔滨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杨丹蓓、刘卫国、周志军、白文杰、张庆雷、刘培敏、姚守军、卢军、杨波

黑龙江省双城市公安局:局长王俊岭,国保大队大队长肖继田,副队长王玉飙,警察杨锐、刘国臣、孙士友、张国东、敖宏伟、徐兴志、刘伟国、林智勇、高翔、刘国住、李兆春、孙宝峰、贾从富、勤波、陈张喜、刘了满、贾兆宝。

双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凤华(原任)、王景侠(现任),公诉人张振庭、邹庆吉、关哲、苏彦高

双城市法院:院长史山泰、副院长赵敏、主任耿禹、审判长胡业林、审判员郑贺、张凯军、书记员徐静、夏元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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