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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为亲人辩护 邹云祝家属竟遭法院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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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广安市中院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对法轮功学员邹云祝上诉案公开开庭审理。庭上,邹云祝的律师为他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依法要求立即无罪释放邹云祝。

然而七月十八日,广安市中院、华蓥市法院及广安市“610”、国安及华蓥市国安人员竟闯上门,恐吓邹云祝的家人:是谁给邹云祝请的律师?为什么开庭的情况曝光了?谁制作了邀请民众到庭旁听的邀请函?并且威胁要对邹云祝重新开庭并加重判刑。家属请律师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作为堂堂法院,如果没有猫腻,何以惧怕、阻止当事人请律师?

邹云祝曾患癌症,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完全康复。邹云祝深蒙大法洪恩,无以为报,决心让更多的人知道“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事实,让人们了解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于是自费建立了家庭资料点,从网上下载资料自行印制、发放给民众,以便让更多人受益。

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邹云祝被广安“610”、华蓥市国安绑架、抄家、非法逮捕。法院华蓥市法院在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开庭就对邹云祝非法判刑三年半。邹云祝提出上诉,要求改判无罪。家人也为邹云祝聘请了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日,广安市中院在华蓥市法院审判庭对邹云祝上诉案公开开庭审理。在庭上,邹云祝的律师指出,中国《宪法》36条赋予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同时也有传播信仰的自由。而制作、散发法轮功的宣传资料属于信仰自由范畴,邹云祝制作再多的宣传资料、光盘均不违法,而且应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应立即释放邹云祝。

律师还多次强调,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教人“真善忍”做好人。中共崇尚“假恶斗”才是真正的邪教),并指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是邪教,说法轮功是邪教毫无法律依据,公诉人根据公安部和法院、民政部等的通知、解释作为办案的法律依据,是完全不合法的。

同时,律师还指出了广安、华蓥市公检法人员在所谓的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的违法行为:抄家时,公安人员是在没有任何手续,没有邹云祝本人或任何家人在场的情况下,强行撬锁拗门进行的,这是不合法的,而且所谓的证据都没有当事人签字,也是无效的。公安人员抄家时,在邹云祝儿媳房间内拿走现金一万七千多元,这是未修炼的儿媳打工挣来的钱,不能作为证据收缴,应立即归还。

在庭审过程中,邹云祝的儿媳作为证人多次要求发言,都被法官拒绝。

围绕法轮功不是邪教的核心议题,法官不让律师多说,称“下来说”。律师再论述时,法官打断律师的论述,说“不要扯远了”。后来法庭不让律师再辩护。律师提出无罪释放当事人,法官不语,庭审草草收场。

然而七月十八日,广安市中院、华蓥市法院及广安市“610”、国安及华蓥市国安人员竟闯上门,恐吓邹云祝的家人:是谁给邹云祝请的律师?为什么开庭的情况曝光了?谁制作了邀请民众到庭旁听的邀请函?并且威胁要对邹云祝重新开庭并加重判刑。

邹云祝的亲朋得知后,对此坚决不能接受:难道请律师犯法?邀请民众旁听公审也犯法吗?开庭公审不就是要让公众参与的吗?害怕让民众知道,这不是明摆着有不可告人的勾当吗?更甚者,还要威胁家属扬言报复,这种藐视法律、无法无天的行为者,还配做公检法人员吗?法律的公平、公正性何在?

在此正告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你们今天的所作所为必将成为你们明天受审时的历史罪证,你们也必将为自己漠视法律、践踏人权、迫害佛法、残害生命的恶行付出沉重代价。纵观当今世界的大形势: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在全世界几十个国家被以反人类罪、酷刑罪、群体灭绝罪起诉,世界各国都在密切关注着法轮功受迫害情况。只有停止迫害、善待大法、退出中共邪党才是唯一的自救之路。为了对自己负责,也是为了对家人负责,广安地区的公检法人员们,希望你们作出明智的选择。在此也奉劝那些还不明真相的世人,法轮功是救人的真善忍佛法啊,人类的道德败坏也带来了人类的灾难,中共坏事做尽、杀人无数,叫人退党不是搞什么政治,而是希望你在天灭中共时能得救。善恶有报是天理,真诚的希望你能在正与邪、善与恶之间做出正确的选择,退出中共恶党,支持善良,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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