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案译文如下:
鉴于,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是一种中国传统的自我修炼的功法,该功法基于“真善忍”的精神理念,吸引了来自100多个国家不同年龄不同背景的数以千万计的修炼者;并且
鉴于,那些以平和的方式修炼崇高的道德品质,健康和精神面貌大大改善的法轮功修炼者自1999年以来在中国受到了残酷的迫害;并且
鉴于,自1999年7月起,中国前国家主席发动了一场试图根除法轮功的运动,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关押和遭受酷刑折磨;并且
鉴于,由加拿大前国会议员大卫•乔高和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联合发布的独立调查报告称,“曾有大批法轮功学员遭受非自愿性的器官强制摘取,并且这一罪行今天还在继续”;并且
鉴于,作为一个人,我们有责任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停止这一骇人听闻的反人类罪恶,无论为此付出什么代价;
鉴此,圣路易市议会做出决议,呼吁美国政府公开谴责中共对于法轮功的迫害以及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及其他非自愿供体器官的罪行。
二零一三年七月九日由市议员克雷格•史密特(Craig Schmid)和议会议长路易斯•里德(Lewis Reed)提出,二零一三年七月十二日通过。
市议员克雷格•史密特
议会议长路易斯•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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