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都象炼法轮功的那样,我们工厂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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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日】我是一九九五年五月得法的,当看完《转法轮》这部书,知道了修炼就是修人的心,按照“真善忍”去做人,这正是我渴望的。

修炼前,我也很自私,脾气暴躁,为一点小事就发火,通过学法,我牢记师父的教导,遇事能忍,“吃苦当成乐”[1]。以前在单位里,不是我份内的活,我从不多干一点,自从学了大法,脏活累活主动去干。我们车间和其它两个部门同在一个楼里,以前有专门打扫楼里卫生的,后来就没人打扫了。我想我是一个修炼人,在什么地方都要按“真善忍”标准做个好人,所以每天我都主动打扫楼里卫生,二楼有一个女厕所,冬天厕所冻的粪便漫布整个厕所,如果不及时挖走,开春整个楼里臭气冲天。我想我是学大法的,别人不干我干,我借来镐,一点点把粪便挖开,再一筐一筐拉走,粪便崩在我身上、脸上,我想虽然身上很脏,但我的心是更干净的。

一次单位涨工资,我们车间八个人符合条件,但只有两个名额。当时我是班组长,一天病假、事假没有,不但完成自己的工作,车间的记录员经常休病假都是我帮干,而且还承担车间板报宣传工作。按条件就我最应该长工资,谁都说我应该长(主任说,大家都说非我莫属),我也觉得我应该长,但是在评选时,主任对我说:“你领着评吧。”当时我就想,这么多人争两个名额,我怎么能去和他们争呀?

师父说:“有的时候你看那东西是你的,人家还告诉你,说这东西是你的,其实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认为是你的了,到最后它不是你的,从中看你对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执著心,就得用这办法给你去这利益之心,就是这个问题。”[2]

我想,看来这工资不是我的,那我就主动让出去,让他们去选吧。我主动让了出去。别的人见到我都说,“就应该是你的,他们哪个没有病假,谁出那么多的力了?”都觉得我不应该让出去,还说“谁长了,也不会领你的情。”我丈夫也说:“你炼功炼傻了,应该你得的你不要,谁还能主动让给你?”我没有被这些话所带动,我想我是炼功人就应该这样去做,我说我炼大法,身体好不吃药,心情也好,这比啥都强。当我完全放下了这个利益之心时,一个月评选完了,全厂还剩了十二个名额,厂领导亲自把一个名额给了我。真象师父说:“是你的东西不丢”[2]

通过学法,我学会了遇事先想别人,去掉了很多自私为我的心,心性得到了提高。一天,工会主席对我说,工会有一部份资金,奖励各车间积极参加工会活动的人,这名额给你。我说给车间其他人吧。

在学法时,读到师父举的例子:“有个学员是山东某某市针织厂的,学法轮大法之后还教其他职工炼,结果把一个厂的精神面貌全带动起来了。针织厂的毛巾头过去经常往家揣一块,职工都拿。学功以后他不但不拿了,已经拿家的又拿回来了。”[2]

我自己悟到做一个修炼人就不能占有别人的便宜,我想我参加工作二十多年了,工厂里的东西过去也没少拿。比如干活用的脱脂棉,钢针、棉纱也拿过不少。如今我修炼大法了,就不能拿工厂的东西,损害工厂的利益了,于是我就把以前拿回家的东西,折合成人民币连同我给厂领导写的一封信一块交给财务处的主管。信是这样写的:×××领导:你们好,我是××车间的××,我学习了法轮大法,李洪志老师教我们按“真善忍”做好人,在以前我曾做过对不起厂里的事情,拿了不属于我自己的东西,如今我将自己以前拿的东西(棉纱、脱脂棉、钢针等)折合成人民币五百元,还给单位。单位的财务科长非常震惊,说工人拿厂里东西的事太司空见惯了,而炼法轮功的人不但不拿还给送回来,真是不一样。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江泽民一伙为了一己之利,开始迫害法轮功,一时造谣诽谤铺天盖地,为了证实法轮大法是正法,师父是清白的,我两次上北京上访,都被绑架回来,单位领导和我谈话,我就把大法是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提高人的道德的事讲给他们。厂长明白了真相,没有执行区“610”的人要求对我非法罚款四千元的决定,厂长对“610”的人说:她一个月才挣三百多元,你让她怎么生活。于是厂长安排我在后勤工作,说:“你就在后勤工作,打扫办公室和大院的卫生,闲余时间我给你一个房间,你就好好学你的大法。”

当时我们工厂效益不好,有许多工人都失业,不给开工资,有的人就不平衡,向厂子提意见说:“让我们回家,让炼法轮功的人上班。”厂长开全厂干部大会时就说:“如果咱们厂的职工都象炼法轮功的××那样,我们工厂就好了。”

注:

[1] 李洪志师父诗词:《洪吟》〈苦其心志 〉
[2]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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