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同修注意写文章中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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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四日】每次看《明慧周刊》、“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和看同修们在大法法理上切磋的文章时,总是发现一个现象,就是有些同修在对其他同修的称呼上,我个人觉的有些不妥。

比如有同修总是称呼对方为“甲同修”,发音同“假”字,感觉不是太好,当然姓氏为“贾”字的同修除外。

每次听到这种称呼的时候我就想,师尊说:“真修弟子啊,我教你的是修佛修道的法”[1]。师尊对每位真正修炼法轮大法的弟子,称做真修弟子!所以我们做真修弟子的,在用词方面也要注意。

还有一次,我听《明慧周刊》,当听到同修文章中说:“……和同修丈夫晚上切磋……”。不是原话,大概是这个意思。当听到这的时候,我脑袋一“嗡”,首先反应是同修怎么与别人的丈夫晚上在自己家中休息、切磋法理?当然我马上想,是不是我有不好的念头,才有这个反应。后来我才明白,同修是想表达她与她丈夫在切磋,因她的丈夫也是大法弟子,所以称“同修丈夫”。但是猛然一听,还以为她与别人的丈夫晚上在她家一边休息,一边在切磋,所以引起了我的误会。如果换成“丈夫同修”,可能就不会有误会了。

类似的词句还有:同修妻子,同修母亲,同修父亲,等等。感觉分不清楚是和谁在法上切磋。到底是自己的妻子,还是同修的妻子;是自己的母亲,还是同修的母亲;是自己的父亲,还是同修的父亲?依此类推,还有孩子、兄弟姐妹、亲朋好友,等等。

虽然是不经意的言辞,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是不是也应该要“修口”啊!包括我本人在内。作为法轮大法的真修弟子,首先就要把法轮大法放到第一位。对大法负责,对别人负责,对后人负责!

通过这件事情,我想师尊是在慈悲的点化我,让我悟到我还有什么应该去掉的执著心。

以上是我在现有的层次的悟道,不妥之处,请同修们慈悲的指正出来,共同精進!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真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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