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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牛桂芳遭非法庭审 家属请律师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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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在当地“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操控下,对牛桂芳、曲丽红、周凤兰及一名未知姓名的男性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


牛桂芳

法院故意不提前通知家属

按法律规定,法院开庭应提前三日通知家属,可沈北新区法院做贼心虚,十七日开庭,十六日晚才通知家属,其中曲丽红的丈夫等直系家属根本就没接到通知,所以家属在开庭前根本没有时间为她们请律师。

当法轮功学员牛桂芳步履蹒跚被带进法庭时,牛桂芳的亲属们见牛桂芳被迫害得整个人都脱了相,一百四十多斤的体重下降到一百斤左右,已经半年看不到牛桂芳的亲属个个泪流满面。

在被非法庭审当中,牛桂芳当庭指出:《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罪,牛桂芳还当庭讲述自己九月份被非法“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遭警察暴力殴打、刑讯逼供事实。主审法官王旭多次打断牛桂芳的叙述,企图掩盖警察打人真相。

家属请正义律师申冤

非法庭审后,家属为牛桂芳聘请了两位北京正义律师决定为牛桂芳申冤。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北京律师与家人到沈阳第一看守所,律师见到牛桂芳,看到牛桂芳身体消瘦,并听她讲述被“外提”的情况:“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下午,我被沈北新区国保的人‘外提’到沈北新区新城子街派出所,有四个人对我非法审问,打我,有一个是沈北新区“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的人,其他人都叫他‘三哥’,他们强迫我按手印,我不从,他们就拿来李洪志师父的照片要烧毁,我不配合,他们就开始撅我的手,打我,我的手当时就肿了,疼得大叫,他们就捂我的嘴,把我手背过去,刑罚上叫‘苏秦背剑’,还拉上窗帘打我。在我被带回看守所时,看守所的警察看到我被打的样子,都对带我回来的警察说:‘你们以后再把人打成这样就不要再送回来了,我们不收。’我的胳膊肿得老粗,好几个月手都不好使。现在身体很不好,很难受。”

酷刑演示:苏秦背剑
酷刑演示:“苏秦背剑”


酷刑演示图:暴力殴

律师指出:“外提”是非法行为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北京律师又赶到沈北新区法院阅卷了解案情,并向法院申请重新开庭。主审法官王旭称已经开过庭。律师继续与之沟通,目前法院方面仍未有答复。

律师在对家属分析案情时指出:法轮功被迫害十几年了,从道义上讲谁善、谁恶;从法律上讲谁合法、谁违法,这已经分的再明白不过了。

律师说,在法律界,包括在他们接触的参与迫害的警察、法官,“六一零”的人员中,基本上都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好人,而且大部份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所以选择了正义的人是明智的,而没有勇气站在正义的一边是可怜的,还有一部份还在执行“上边”命令的是可悲的。

律师还说,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从国内到国外“停止迫害”趋势大增,国内形势在急速变化,结束迫害指日可待。所以希望“同行”们面对真相,面对发生在法轮功身上的暴行和苦难,能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去对待法轮功问题。那才是最明智的。

牛桂芳的亲属们先前只知道牛桂芳修炼法轮功身体好了,人变得更加善良了,炼法轮功不应该受到迫害。现经多方咨询后,更加明白了“信仰自由”,修炼法轮功合法,是受《宪法》保护的,迫害法轮功的人才是违法的。所以牛桂芳的亲属们表示,一定尽全力要将善良的牛桂芳营救回家。

牛桂芳遭迫害事件简况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大约九点多钟,牛桂芳、牛桂华、曲丽红、陈敏四名法轮功在新城子街内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绑架。

七月二十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新城子派出所、国保大队、包括虎石台派出所在内的警察,对牛桂华、曲丽红、陈敏等人抄家、抢劫。十多名警察,在牛桂芳家中没有人的情况下, 撬开厚重的防盗门,闯进去明目张胆的进行抢劫,抢走牛桂芳家中一万二千多元的现金、一个价值四千元的台式电脑,一枚金戒指等大量私人物品。

八月二十二日,陈敏、牛桂华被劫持到马三家子教养院非法劳教;牛桂芳、曲丽红被非法关押于沈阳第一看守所至今。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对牛桂芳非法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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