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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要求吉林看守所立刻释放母亲邓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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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我是邓晓波的女儿张吉鹤,我的母亲现在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吉林市看守所已有两个多月了,我的母亲是好人,是吉林市“610”和公安警察执法犯法。请立刻无条件释放公民邓晓波。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九点左右,我母亲邓晓波正在自家经营的“武汉鸭脖”熟食分店准备开业。吉林市昌邑分局和东局子派出所的警察四个人突然闯进。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绑架了我母亲,又非法抄店。上午十一点又逼迫我父亲开家里门,警察们没有任何手续,证明,就进行抄家。当天晚六点,我的母亲又被送进洗脑班进行关押,十月二十一日我母亲从沙河子洗脑班带走,说是提“外审”不知去了什么地方,两个警察对我母亲实行酷刑,逼问,拳打脚踢,往母亲身上浇水。我母亲回到洗脑班时浑身是伤,内外裤都是湿的。几天后她被转到吉林市看守所关押。现又以莫须有的罪名要冤判我母亲。

作为家属,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警察无理抓人,去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询问,警察说:“因为邓晓波炼法轮功,是和国家作对,还以鸭脖熟食店为名,表面做生意,左手熟食,右手法轮功资料,暗地进行违法的团伙犯罪,所以犯法了”。这是多么荒谬的言词。修炼“真善忍”犯什么法?难道“假恶暴”倒成了合法?中共一个西来幽灵,不等于中国。

下面,我就谈谈我母亲的为人,和她在鸭脖王熟食店里到底在干些什么。

修炼法轮功病好了,婆媳关系也改善了

母亲刚和父亲结婚时,住在奶奶家,她白天在鞋厂工作,晚上照顾家人,但是时间长了,奶奶就和母亲有了矛盾,并且逐渐激化,到最后,奶奶把我们一家三口撵出了家门,父亲母亲就租房在外生活,家里的生活特别拮据,我又从小体弱多病,母亲为了照顾我吃了很多苦。一九九七年时,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得了一场重病,把几年几乎每顿吃土豆所攒下的钱都花的差不多了,母亲实在是没办法,于是,经人介绍,炼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于是母亲就开始炼法轮功,妈妈自从喜得法轮大法后,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是什么,明白了一切的是是非非都是有因缘关系的,所以记忆中的那些烦恼消失了,恩恩怨怨也放下了,不出几个月,病竟然真的好了,身体一身轻,于是母亲就按法轮功书上说的,炼功人要对别人好,要与人为善,母亲立刻想到了奶奶,八年没回家的母亲竟然提着水果去看奶奶了,多年的恩怨化解了。

只为说句公道话,就被关进劳教所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政府不让炼法轮功了,母亲想为什么这么好的功法不许炼了,是不是国家对法轮功有什么误解呢?所以母亲就去了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那时我才七岁。几个月后,母亲从北京被抓回,劳教一年,关押在吉林省长春女子劳教所,关押期间,劳教所的狱警经常给我母亲动用酷刑,电刑,灌食。我母亲因不放弃炼法轮功,又被加期半年。我一直由大姨、姥姥照顾,年幼不懂事的我,看见别的同学上学都是妈妈接送,我却是大姨,心里特别难受,非常想念妈妈,经常流泪。母亲二年后回到家,我们一家人又团聚了。

在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妈妈在吉林市东市商场购买录音带时,被恶人举报,遭东市场派出所恶警绑架,被非法劫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拘禁,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这期间上小学的我,每天得自己煮方便面,常常被开水烫伤手,或是家里没有饭,饿肚子。记得那年中秋节到了,每年的八月十五是中国人的团圆节。副食店和街上都摆放着各式的月饼和礼品盒,人们手里都拎着礼品回家过团圆节,可我的母亲却在劳教所遭受痛苦。我和家人去长春女子劳教所看望母亲,劳教所不让见。我求狱警给我母亲带几块月饼,狱警大声的吼道:“你妈妈一天不写决裂书(不炼功的保证书),你就别打算她能出去,然后用脚用力的将月饼踩碎,把我们家属撵出接见室”。

我母亲本来是有正式工作的人,单位因为我母亲炼法轮功,怕受株连,把她开除了,到现在单位连一分买断工龄钱都没有给我母亲。

母亲再次从劳教所回来后,警察还经常来我家骚扰,甚至撬门别锁,试图再一次把我母亲抓走,一到敏感日,还去我奶奶家、亲属家里逼问我母亲的下落,让我母亲过着有家不能回,想女儿不能见的生活。于是我和爸爸实在不敢让母亲抛头露面出去打工挣钱,家里的生活条件特别苦,每个月就靠父亲的一点微薄工资来维持,还得月月去大姨家借钱。记得一次周末,我跟母亲说肚子饿,但是家里实在没有钱了,后来母亲在家里到处翻找,后来在桌子凳子底下找到了六毛钱,买了块豆腐,我俩才有菜吃,我平时连水果都吃不上,去超市母亲从来都是买打折或者临近过期的食品,为什么我们三口人生活会那么贫穷?

一切都是谁造成的?

二零一一年家里的日子实在太艰难了,母亲就想冒着危险也要干点什么,一次偶然的机会,去一朋友家,朋友给了我母亲一些熟食,回到家,我们一品尝,觉得这食物真好吃,一问才知道是炼法轮功的人做的,母亲就对我说:“孩子,你看这东西这么好吃,妈妈最近也想干点什么,不如咱们卖她们家的货,你看怎么样”?我说:“那好,你去问问吧”。母亲去了这家鸭脖王的总店,见到了老板。母亲回家之后对我说:“妈妈决定卖他家的货了,他家不但东西好吃,而且新鲜,干净,不放任何添加剂。老板人真的太好了,他给打工的人租房子,每天还亲自给他们做饭,觉得他们关系好得就像是一家人,卖他们家的货,妈妈放心”。就这样,我们就筹钱开了一个小鸭脖熟食店。

记得又一次,母亲从鸭脖王的总店上货出来刚走不远,就看见老板急忙跑出来追上我妈妈说,今天的干豆腐千万别卖,夏天热,汤有些酸味儿,担心影响干豆腐怕它也有味道,刚才尝汤才发现,我给你退钱,你不要卖那些货,母亲回到店里,一尝干豆腐其实一点味道也没有,母亲跟我说:“姑娘,你看妈妈卖这家老板家的货对了吧,要是去别人家他们不是少秤就是总涨价或者不新鲜,这老板家干豆腐明明没事,却还对咱们,对顾客这么负责,炼法轮功的人就是好”。

自从我母亲经营了这个小型熟食鸭脖店,既解决了家人的生活问题,又服务了群众。母亲经商讲诚信、重道德,如果有剩余的食品,第二天顾客要买时,都会告诉顾客这是前一天的,成本给你,我不挣你钱。顾客买的可心,吃着放心。所有食用过的顾客都说好,都愿意去买,也都因此成了回头客。

我家店周边学校的学生,老师都很喜欢吃我家的食品,他们都全班订货,有的一天三顿都买我家的货吃,说里面没吃出香料味儿,还干净,新鲜。

记得又一次母亲的好朋友过生日,母亲代表我们一家三口去参加她的生日宴会,母亲讲完话,又给了那位阿姨600元钱的红包,过后那位阿姨来到我家小店,想把那600元钱还给我母亲,母亲对阿姨说,你就留着吧,现在妹妹生活改善了,要是以前,我连拿60块都很困难,我知道你会用好这笔钱的。

鸭脖王熟食小店就像是我们三口人的另一个小家,母亲每天七点就起床,然后去上货,九点货来了就开始摆货,由于进的货量比较大,妈妈通常会忙到中午十一点多,正好中午饭口就一直卖货,下午去上一些别的货,比如啤酒,罐头等,晚上小店会有学生订货,顾客买货,一直得忙到晚上十一点钟。一干就是三年,天天如此,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我家的小店特别干净,整洁,顾客进来都说,你家店真的有种家的感觉,好温馨,好干净,这些都是被大家所知道的,我母亲哪会去扰乱社会治安?哪会去破坏法律实施?这是多荒谬的定罪啊。

我的母亲真的是因为我们家庭实在太困难和老板家货好吃,有诚信,才冒险开这家店的,不是他们那些警察给栽赃的说是左手鸭脖熟食,右手法轮功资料,他们没有事实根据就乱抄家乱抓人,还严刑逼供,是他们在知法犯法。

在我母亲被关押期间,我家店已经停业了,这些损失谁负责?我家小店每个月最少能挣3000多元,还有顾客也常常给我们打订货电话抱怨,问我们为什么生意那么好,却无故停业了,那些610的警察你们必须偿还我家的损失。

我的母亲她没有罪,她不是犯罪嫌疑人,她没有扰乱社会治安,更没有破坏什么法律实施,她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宁可自己有危险,也要为了我,为了这个家而去挣钱开店,就是这样的一个好人,又无辜被迫害。还有那么多位和妈妈一同被绑架的法轮功叔叔、阿姨们他(她)们的亲人和孩子现在都怎么样啊?他们仅仅因为拥有对真、善、忍的信仰,就被剥夺了基本的生存权利、生活权利。她有什么错?做好人有什么错?你们知不知道,因为你们的一句话,冤枉我母亲,我的母亲就在劳教所里面遭受没有自由的迫害,吃不饱,每天还要干活。谁没有母亲?谁没有家人?我的母亲被关押的这段时间,我们家人天天提心吊胆,一会怕她在看守所冷,一会又担心她挨打,我从七岁,到二十一岁经常过着这种担惊受怕的日子,你们有没有良心,迫害我母亲这种好人你们心里就不愧疚吗?

我母亲进看守所前一切都是好好的,如果在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吉林市东局子派出所;警察娄世伟;吉林市昌邑分局;非法办案人肖越;昌邑区检察院;非法办案人徐佳音。吉林市看守所等一切参与迫害人员,你们都得负完全责任!

最后我强烈要求,立刻无条件释放我的母亲邓晓波!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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