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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熟食店老板再被绑架 家属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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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吉林市一家熟食店老板、法轮功学员孟繁义先生,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被当地警察绑架后,先后被关洗脑班、看守所,至今已有四十多天了,面临非法判刑。目前家人控告参与迫害“610”人员及警察。

孟繁义,男,四十九岁,原吉林省舒兰市市委纪检委宣教室主任。一九九七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后一身的疾病都好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后,孟繁义与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迫害,失去工作。

因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遭冤判四年

孟繁义上北京为法轮大法说句公道话,希望能对政府讲清法轮大法的真实情况,被驻京办事处和单位人员带回舒兰市农业银行招待所逼迫放弃修炼法轮功。后又将孟繁义非法关押在舒兰市南山看守所三个月,回来后,工作由舒兰市纪检委调离到舒兰市农经局。

二零零零年七月八日,孟繁义遭绑架,被冤判四年,关押在吉林省长春铁北监狱遭受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走出冤狱后,被舒兰市农经局开除公职。当时的农经局局长李飞龙几年后遭报死亡。

夫妻双双遭绑架,家中被警察偷盗

孟繁义失去工作后,为了躲避迫害,流离失所到吉林市。为了生存,经营了个小型“武汉鸭脖”熟食店,挣钱养家糊口。经营中,时刻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原则,重道德,诚信经商。几年来一家人生活的很平静。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早上孟繁义同往常一样骑着电瓶车去柴草市鸭脖熟食总店上货,被守在总店内的恶警绑架。也是在同一时间船营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的不法警察非法闯进孟繁义家中将孟繁义的妻子包绿娟绑架,过程中恶警用长手电筒猛打包绿娟,凶狠的问孟繁义去哪了?并叫嚣:“你不说实话,就让你生不如死”。说话间又用手电筒打包绿娟。然后将包绿娟绑架到向阳派出所,将家中钥匙和手机掠走。过后恶警又拿钥匙到孟繁义家在没有任何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开门进入,偷走家中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法轮功创始人法像,电脑三台(孟繁义儿子和对象各一台),人民币近七千元,至今未还。孟繁义的妻子包绿娟被绑架到向阳派出所十六个小时后被送到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禁十五天。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上午,孟繁义在鸭脖熟食总店被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和吉林市刑警绑架北京路派出所,下午又转到向阳派出所扣押了一宿,十九日上午,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也没告诉本人去哪里的情况下,向阳派出所三人用警车把孟繁义送到吉林市臭名昭著的沙河子洗脑班进行迫害。在洗脑班期间,恶人刘双慧(帮教人员)逼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看诬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每天满嘴说的都是诋毁、谩骂李洪志师父的脏话,胡言乱语的又利用能帮孟繁义办取保候审和判缓等诱惑企图让孟繁义放弃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在没达到邪恶的目的的七天后,于十月二十四日又将孟繁义转到吉林市看守所关押至今,并被非法批捕,企图判刑加重迫害。

家属控告

孟繁义家属聘请了维权律师为其伸张正义。律师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日在吉林市看守所会见了孟繁义,通过了解情况,律师认为:“我的当事人孟繁义诚信经商,根本不构成犯罪。从客观后果来看,我的当事人仅仅是持有了法轮功宣传品。我的当事人的行为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损害公共利益等,可以说没有丝毫的社会危害性。从主观恶性来看,我的当事人是没有主观恶性的。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一个正直守法的公民,我的当事人所做的事只是为了向别人介绍法轮功,并讲真相给人们听,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没有罪,应立即无条件释放。

以下是孟繁义的家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下列人员提出控告:

被控告人(犯罪嫌疑人):
白 岩,吉林市 政法委 “610办公室”主任
张 鹏,吉林市 政法委 “610办公室”副主任
徐振贤(女)吉林市 政法委船营区“610办公室”主任,此老女人特别淫,纵容男协警性侵犯、猥亵、耍流氓等卑鄙手段逼迫女法轮功学员,以达到“转化”的目的。
李志春,吉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电话62409346
王京海,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分局刑事法制大队,电话13704404321
高 新,吉林市船营区公安分局
吉林市船营区向阳派出所
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派出所
沙河子福利院院长:黄晓洁(为其提供迫害场所)

上列被控告人非法拘禁被害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涉嫌犯有绑架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非法搜查罪、抢劫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酷刑罪;《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被控告人公然违反宪法的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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