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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冒充证人构陷孙宝英 律师痛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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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十一月四日,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孙宝英进行非法庭审。辩护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并将公安局、检察院警察伪证构陷孙宝英、办案警察冒充证人的事实一一揭穿,令所谓公诉人恼羞成怒,胡搅蛮缠地称:警察不穿警服就是证人。

庭后,律师愤怒地说:“现在的中国已经不讲法律。这些人不是执法者,这是一群流氓。请记住,审判他们的时候,只要我还活在这个世上,一定要告诉我,我一定要参与追查。我要证实我告诉了他们这样做是在犯罪,是他们自己硬要去充当迫害人民的罪犯。”

以下是孙宝英事件简述: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孙宝英等四名法轮功学员在朝阳火车站附近,被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赵某等警察绑架到前进分局,警察对四人进行非法审讯后,将三人放回家,唯独把孙宝英非法关押进西大营子看守所。后在家属的追问下,警察才透露,是因为孙宝英给锦州铁路公安分局处长写了封劝善信,锦州公安分局派人追查,警察遂对其进行跟踪、绑架。孙宝英遭绑架不到一个星期,前进分局局长张志强、范铁伟、李阳阳等就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把所谓“案子”递交双塔检察院非法批捕,图谋非法判刑。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四日,朝阳市双塔区法院假西大营子法庭对孙宝英非法开庭。在法庭上,律师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说明了修炼法轮功无罪。律师要求公诉人员拿出法轮功有罪的法律依据,公诉人员拿不出来。而律师却将法轮功无罪的法律依据一条一条的当庭提交法官。法官、检察官哑口无言。

律师列举事实,揭露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造伪证陷害孙宝英。锦州铁路公安处国保支队朱涛、王焕然三名警察逼迫孙宝英的丈夫带路去她家抄家,搜出光盘十多张、明慧、《 正见周刊》20多本。他们没有出示搜查证,警官证,不让家属过数签字便全部拿走,也没有证人在场。然后铁路派出所伙同前进警署办案人员伪造搜查证,谎说家属拒绝过数,不签字,便伪造数目,光盘四十份,外发真相资料175份。在没有辨认笔录的情况下,却凭空捏造出四个证人。律师让孙宝英丈夫约证人见面辨认,他们互不相识,“证人”根本没到过孙家的搜查现场,而办案警察朱涛也签字冒充证人,都被律师一一揭穿,法庭不敢让那些所谓证人到庭对质。

检方理屈词穷,公诉科长张晓东便当庭大耍流氓,说警察违法不出示证件,就得承认他是证人而不是警察,并以此为由要求法官判孙宝英五至七年徒刑。

据证实,在孙宝英的案件中,公诉人张晓东、周杰二人起了很主要的迫害作用。涉及此案的前进警署办案警察范铁伟曾对孙宝英的家属说:“检察院让补充证据,我们就得往上加数。”张、周二人曾多次伙同警察制造伪证陷害法轮功学员。尤其公诉科长张晓东,十几年来,经过双塔区检察院的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都是由他起诉送判的,此人血债累累。

双塔区检察院:
张晓东15304218012办0421-2962832宅0421-2916150
周杰15204215271办0421-2962837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邹德辉18004210666办0421-7279302
法官张永明18004210585办0421-727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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