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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武安市法院判决被驳回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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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中共法官对迫害法轮功的案件向来都是随心所欲,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今年二月,河北邯郸武安市法院针对王洪亮夫妇一案,在不通知其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悄悄进行“偷判”(详见明慧网2012年3月27日文章《武安法院为何偷偷摸摸开庭》)。当事人不服上诉,目前此案被邯郸中级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被驳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审理。这在邯郸地区所有的迫害法轮功案件是破天荒的头一次,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其中的原因。

邯郸武安市法轮功学员王洪亮、王爱英夫妇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一日早晨被当地城关派出所、610、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抄家。随后武安市检察院对二人予以起诉,由武安市法院刑一庭立案审理。这个案件一拖就是好久。二零一二年二月,武安市法院刑一庭主审法官陈建国在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直接宣判。三月二日,王洪亮的家属打电话到刑一庭时才得知:王红亮被判刑三年,王爱英被判刑四年。主审法官陈建国直接在电话中说:“你们不要找我了,要找去找派出所,你们也可以到邯郸去找。”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武安市法院不走正常法律程序非法枉判,王洪亮夫妇当然不服,便上诉邯郸中级法院。今年9月中级法院认定此案事实不清,退回武安法院转刑二庭重新审理,现王洪亮夫妇聘请的律师已介入该案。目前当事人王爱英被转押在邯郸一看,王洪亮被转押在武安市看守所。

人们不禁感到奇怪,中共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邯郸公检法系统“利用×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法规实施罪”(编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是中共邪教在破坏法律实施)这一罪名给本地不少法轮功学员定罪、判刑。从来没有退回重新审理的,此次王洪亮夫妇案件出现转机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其实,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直到现在,中国并没有一条法律认定法轮功为×教。就是在法庭上,那些被中共操控的“法官”也从来没有谁能指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近些年来,随着法轮功真相和《九评》的广泛传播,大陆越来越多的公检法司系统工作人员都已知道修炼法轮功并不违法、不是犯罪。从法律上讲迫害法轮功恰恰是非法和反人类的。所以,明白真相的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出了最好的选择。凡是涉及法轮功的案件从一开始的普遍重判向轻判发展,在本案审判之前全国各地就出现过诸多法轮功案件发回重审的例子。有的被判缓刑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也有的做出其它处理……这次王洪亮夫妇的案子在审批的过程中,被上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重审。这对武安法院陈建国那些自以为是的所谓“法官”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因为他们被中共谎言所蒙骗,不了解或不愿相信法轮功的事实真相。

一 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合法

为王洪亮夫妇做无罪辩护的律师指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现行法律指出法轮功是×教组织,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才是违背宪法的行为。这一共识在当今中国的司法界被越来越多的正义人士所认可:迫害法轮功是非法的!法轮功教人向善,属于信仰范畴,是受宪法保护的。中共诬陷法轮功的“×教”说法源于江泽民于1999年10月26日会见法国《费加罗报》记者时讲过一句话。10月27日《人民日报》评论员发表文章重复着江泽民的信口雌黄。这些不能成为法律依据。法轮功属于信仰范畴,而国际法律和中国宪法都规定了信仰自由,任何法律不能违背宪法,法律只能针对人的行为,不能给思想定罪。法轮功教导“真、善、忍”,更是最正的修炼心法。法轮功学员即使面对中共这么邪恶、持久的迫害,一直坚持和平理性,无任何暴力反击和对他人的伤害。而法轮功学员无论是讲真相、发资料,这些行为都没有违犯中国的任何一条法律。

武安市法院起诉王洪亮、王爱英夫妇的罪名主要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可究竟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武安市没有一个法官能说明白。如今法轮功弘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除中国大陆外,没有任何国家宣布法轮功为×教和禁止传播。相反,因为法轮功给民众带来身心的巨大受益,在世界各国收到一千多份政府褒奖。到底谁的标准有问题呢?迫害法轮功的一切命令都来自类似盖世太保机构的中共“610办公室”,这个秘密机构凌驾于宪法与法律之上,是不属于公、检、法任何部门的非法组织,换句话说,修炼及讲真相合理合法,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才是真正的违法犯罪者。

作为法官应该当然知道,构成犯罪必须具备四个要素,其中犯罪客体对定罪来说尤为重要。比如说你指控一个人犯了杀人罪,那必定有被杀者,假如不存在被杀者,何谈杀人犯罪呢?偷盗、抢劫、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也是这个道理吧?同样的道理,既然找不到王洪亮夫妇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扰乱了谁的秩序,又怎么能定他们的罪呢?其实,当事人王洪亮、王爱英夫妇只是两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一心想的是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是正直守法的公民。他们制造法轮功真相资料,主观上是好意,根本没有恶意。仅仅就是传播法轮功真相,向别人介绍法轮功,揭露这场邪恶的迫害是为了制止迫害,其用意和出发点是好的。从客观后果来看,当事人王洪亮夫妇的行为也没有导致任何他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损失或伤害,也没有扰乱、损坏公共利益,在邯郸地区,甚至在武安市这个偏僻之地都没有引起什么任何反响,哪有什么社会危害性之说?

二 法轮功是社会稳定的基石

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前,仅在中国就有一亿多民众修炼,他们不仅改善了身体状况,而且,还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医疗费。法轮大法是真正的性命双修的功法,修炼直指人心,要求修炼人必须按照宇宙的“真、善、忍”的特性严格要求自己。看淡名利,在名利面前不与人争,不与人斗;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矛盾面前找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下次做好。在社会上,在家庭里,法轮功修炼者都要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一个先他后我道德高尚的人。邯郸有很多几乎被绝症压垮的修炼者重获新生的人。九八年七月十九日,《中国经济时报》以《我站起来了!》为题报导了邯郸家庭妇女谢秀芬在瘫痪十六年以后因炼法轮功恢复了行走能力。让多少人惊叹法轮大法的神奇。在道德提高方面,很多矛盾重重的家庭变得祥和幸福,很多先进和不留姓名的好人好事都是法轮功修炼者所为,在一个金钱成为信仰,道德无人关注的信仰真空时代里,法轮大法的传出真正的唤起了人们心中的佛性,在短短的七年时间里,法轮功学员炼功的身影遍及全国各地。

“人不重德,天下大乱不治”,道德沦丧是当今中国社会动荡的根源,而这样的一个巨大的信仰团体以真、善、忍为准则,他们的善言善行也有力的推动周围环境良性发展,从而带来人心普遍向善,这对于任何一个社会都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十三年来,法轮大法已传遍了全球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热爱与各国政府的支持,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在国际上荣获感谢信函与褒奖三千多项。法轮大法洪传世界盛况空前,佛光普照,洪恩浩荡誉满全球,开创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辉煌

在大陆,即使在遭受迫害的十三多年中,法轮功学员在自身遭受巨大苦难的同时,始终秉持理性、慈悲、坚韧的信念,和平反迫害,不懈的向民众讲述事实真相,唤醒良知善念,践行着“真、善、忍”。他们的慈悲正念感动着世人,多少人不再随波逐流,因为见证了法轮大法的修炼奇迹而相信善恶有报的古训,从此决心做一个坚守正义、重视道德的好人。这些修炼者和明白了真相的民众在家庭、社会中正的表现就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他们必将进入美好的未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功不可没。

三 迫害法轮功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为了迫害法轮功,江泽民给了各级政法委及其下属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凌驾于宪法和其它法律之上的“超级”权力,整部国家机器都在为迫害法轮功而运转:公安、国安、武警、劳教、司法、检查、宣传、外交、教育、文化等部门都参与到迫害中来。

前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策划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等谎言欺骗着数以亿计的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让他们仇视法轮功和真善忍修炼者,把自己置身于与佛法为敌的危险境地。中共的谎言和仇恨宣传伴随着绑架、冤狱、酷刑、虐杀、直至毫无人性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人体器官牟利……而所有的这些罪恶,至今很多中国人还是被蒙在鼓里。

现在,中共政法委残酷迫害修炼人的手段,已经被广泛应用到普通中国民众当中,没有法律约束的权力不断膨胀。在强拆、“打黑”、截访、封网、迫害正义律师、记者、维权人士以及各种形式的“被精神病”、“被自杀”、“被堕胎”的事件中,人们都能看到政法委的罪恶身影。为了维持对法轮功的迫害,江氏流氓集团与中共大量投入国家资源,国内安全开支连续三年超过军费开支,维稳投入的越多,新的不稳定的因素产生的越多,中国社会就越不稳定。利用坏人迫害好人,其实是在惩善扬恶,不但践踏法律的尊严,更使整个社会道德面临崩溃,致使社会群体事件层出不穷、社会矛盾一触即发。这次钓鱼岛事件就是很好的说明,中共只为一党之私,治国无能,腐败的已经无可救药,它坐在了火山口上随时都有灭亡的可能。

四 法轮功是佛家大法 迫害者必遭恶报

天网恢恢,神目如电,迫害佛法岂能无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中的“传《九评》促三退”就是给每一个中国人在“真善忍”与“假恶暴”面前进行选择的机会,是选择正义还是邪恶,从而辨别谁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些年里已经有太多的人因为迫害法轮功而受到天谴,在邯郸恶报的实例也是不断出现,再让我们一起简单的回顾几起:

邯郸市曲周县公安局三中队队长吉少春,多年来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当地学员多次给他讲法轮功真相,请他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吉少春却说:“我迫害了你们法轮功,迫害了你们法轮功弟子,迫害了你们的老师,为什么还不报应我?”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吉少春开着警车在肥乡县路段,撞到前方的拖拉机上,当场车毁人亡。

邯山区政工科长党殿军,迫害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很快得癌症暴死。他曾口口声声叫喊:“我是共产党员、无神论者!我就是不怕遭报!”然而当天理真的应验于他时,他显的是那样的凄惨与可怜,后悔不该当初,可是已经晚了!

邯郸县公安局一科张新国,主抓迫害法轮功,在一次绑架法轮功学员时,张新国将法轮功学员家里的车子开到他自己家里使用。在清明节那天,他开着这辆车回老家给父母上坟,中途回来时开车撞到电线杆上当场死亡。这能说不是恶报吗?

那么在全国,这样的恶报实例更是数不胜数。九九年之后,中共利用电视及各大媒体不断的制造谎言诬蔑法轮功,以达到煽动民众仇视法轮功的作用,中央电视台更是首当其冲。其后中央电视台莫名的发生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火灾,损失惨重,后来不得不移址重建,至今中共也不敢披露在这次大火中的死亡人数。二零零九年,中央电视台王牌播音员罗京因在迫害法轮功中积极配合中共散布谣言,也遭到恶报死于喉癌,死前口腔溃烂没有一块好肉,水都喝不了。这就是上天给传播谎言者的惩罚。如中共高官前国务院副总理黄菊、河南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都是中共迫害法轮功殉葬品。

结语

事实上,迫害法轮功等于是犯下了“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与纳粹战犯同罪,任何所谓“执行上级命令”的托词不能作为豁免的理由,所有参与者必须承担个人责任。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贾庆林、吴官正、刘京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帮凶已经在全世界三十五个国家被法轮功学员以此罪告上法庭,这一情况现在很多中国人都已经知道,所以中共目前这个迫害运动是很难在维持下去了。中共历次搞强权迫害运动维持不下去的时候,都会来一个“纠偏”、“平反”,然后推出一批替罪羊以平民愤,历史的教训对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的人真的应该清醒了。

换句话说,中共迫害法轮功这样一个涉及上亿人的大冤案,能是个小事吗?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直都是暗箱操作,口头传达,谁都不想为自己参与迫害留下痕迹,这不就是到时候好推卸责任吗?王洪亮夫妇的案子现在为什么被退了回来,不就是上面的法官觉醒了吗,不愿意自己担责任怕将来被追究,所以才将此案退回武安市法院重新审理。那意思已经是再清楚不过了。

其实,解体共产邪党是天意。二零零二年六月,在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发现了2.7亿岁的“藏字石”,五百年前崩裂的巨石断面内惊现六个排列整齐的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其中那个“亡”字特别的大。中国的各路地质专家经实地考察并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这“藏字石”是天然形成。海内外一百多家报纸、电视、网站转发了这消息。“藏字石”的图片还被赫然印在贵州“藏字石”风景区的门票上面。随后,海外最大的中文网《大纪元》发表《九评共产党》奇书,在全球范围内引发退党大潮,截至目前,已经有一亿两千多万中国人发表声明退出党、团、队了(也叫三退)。从现在国际到国内的趋势看,这是不是老天在灭中共?答案是不容置疑:天真的要灭中共!朋友,你三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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