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的丈夫“远离”了苦难的妻
1、郭兴萍,原沂水县商业总公司员工,今年五十岁左右,一九九七年八月开始法轮大法修炼。时间不长,郭兴萍就甩掉了病秧子、药罐子,成了一个真正健康的人。日常生活中,郭兴萍处处以法轮大法的理念“真、善、忍”要求自己,为人处事变得大度,体谅别人。郭兴萍的丈夫看到妻子巨大的变化高兴的说:你好好炼功,等我退休我也去炼。
一九九九年七月,大法遭到迫害。郭兴萍没有放弃法轮大法修炼,却遭到当地恶徒强加的种种苦难,沂水县六一零的马池亮和张建平、杨树同等恶徒将她数次关押、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到狱警赵洁、王淑贞的迫害,经受了罚站、军训、禁闭、吊铐、绑死人床等酷刑折磨,痛失亲人(父亲病逝)。郭兴萍的丈夫虽然知道中共的霸道但也无奈,逐渐由原来的支持变成竭力反对,随着对法轮大法学员迫害的持续加剧,郭兴萍的丈夫不愿再过这种担惊受怕的痛苦日子,对郭兴萍越来越冷淡,经常三天两头不回家,最终选择了离婚。家中孩子由于妈妈被迫害,又得不到爸爸的安慰,幼小的心灵受到很大的伤害。此时的郭兴萍真真切切的体味到了剜心透骨的滋味,好在有大法陪伴呵护着她,给了她人生的最大勇气。
2、法轮功学员杨丽芬,女,四十六岁,是山东中兴机械厂(地址在临沂)职工。她的青春时光是在东北度过的,后来随着工作单位调到临沂来的。那时的杨丽芬年轻貌美,与本单位一个职工结婚后,夫妻二人相敬如宾,儿子降生后,使这个家庭更加幸福美满。大法洪传时期,杨丽芬幸运的成了一学员,大法的玄奥时时让她感到震撼,她决定一修到底。不幸的是,本该受到人们敬仰的大法却遭到中共的无理打压,巨难中,杨丽芬成了临沂市直工委机关恶徒王建平、阎志刚及“六一零”迫害的重点对象,多年来,她被临沂市“六一零”先后两次非法劳教共六年。期间,遭到恶徒们的致命性的摧残,都没有打消她坚定信仰的念头,但是,丈夫的“远离”却让她受到了深深的伤害和失望。
二零零零年夏天,杨丽芬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大岭拘留所”。因绝食抗议,被折磨的全身水肿,经化验诊断为“肝硬化”腹水,才得以释放回家。通过炼功恢复正常后,恶人又骚扰、监视和限制人身自由。当时,单位派人睡在杨丽芬的家里监视。杨丽芬曾经被闫志刚等“六一零”人员抓到临沂市运输公司“转化”班折磨。在这期间,邪恶的“六一零”,还给杨丽芬的丈夫和家人施压,逼迫杨放弃修炼。整日不得安宁的杨丽芬的丈夫,承受不住“六一零”恶人的压力和骚扰,无奈之下,被迫提出与杨丽芬离婚,并带着不满十四岁的儿子远离了苦难中的杨丽芬,当时,她不但失去了工作和生活来源,也失去了家庭和亲人的关护。
无望的妻子“离开”了难中的丈夫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二日,莒南县恶人伙同朱芦镇派出所恶警蹿到法轮功学员曹国真(时年三十五岁)家里,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抄家,将曹国真反锁在屋中,又调集多名恶警将曹国真绑架,抢走电视机、影碟机、卫星接收器、笔记本电脑、真相资料等物品,开走曹国真的小奥托出租车。莒南六一零操控公检法,秘密将曹国真枉判劳改八年,囚于山东泰安监狱加害,数月后,家人才得知音讯,并收到济南监狱寄来的入监通知书。此前,曹国真已经被非法劳教一次了,并导致其妻子离家而去。
二零零一年三月,曹国真因坚持信仰被莒南六一零非法劳教两年零三个月,他的妻子得知后,深受打击而离家出走,后又害怕恶党的迫害无法过日子,便与曹国真离婚,当时曹国真的孩子还很小,家境贫寒。孩子失去妈妈的疼爱,爸爸又被非法劳教,从小跟随着花甲之年的爷爷奶奶过着凄苦的生活。曹国真回家后,在外地开车谋生,家中经济一直很不宽裕。后来为了照顾孩子,他回老家靠积蓄和借钱买了一辆小奥托车,靠出租谋生,由于地处偏僻乡镇,收入仅供糊口。曹国真再遭迫害,对这个悲苦不幸的家庭来说是雪上加霜。
恶毒的丈夫“出卖加害”善良的妻
陈捍卫,女,四十五岁左右,原在莒南县工商银行上班。前夫是莒南县城南派出所所长田鹏(原是朱芦镇人)。陈捍卫在没炼法轮功之前,体弱多病,四处求医无效。后来亲戚向她介绍了法轮功,陈捍卫得法修炼后,修心炼功,按大法中要求的“真善忍”做好人,身体疑难病症全部消失,一身轻松。她的身体变化田鹏肯定是知道的,但田鹏并不因为其妻炼功身体得到了健康而感激大法。
官坊乡是莒南炼功群众较多的一个乡镇,田鹏为了升官发财,昧着良心在官坊乡抄家抓捕法轮功学员多人,被抓的学员有的被吊在梁头上暴打与折磨,田鹏的司机潘某毒打吊在梁上的女法轮功学员,当着女学员的姐姐满口污言秽语,对女法轮功学员还动手动脚耍流氓,而田鹏却视而不见,后来多名学员被田鹏送去劳教。陈捍卫经常劝告他不要迫害大法与法轮功学员,并以她的身心变化的事实告诉田鹏大法的美好,希望他能痛改前非。但官迷心窍的田鹏听不进心里去。
九九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九日晚上,田的司机潘开车巡逻时与一辆疾驶的轿车相撞,潘当场毙命,遭了恶报,车上四人都被撞成重伤。面对上天的慈悲与警告。豺狼本性的田鹏并没有反思警醒,却总想寻机甩掉结发妻子,田曾对其妻说:你要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咱俩就拜拜(离婚)。零二年其妻因当地绑架案受到牵连了,田鹏不但不保护,反而准备送其妻给“六一零”办公室迫害。田鹏亲自开车到银行拉其妻陈捍卫回家,把楼上的门全锁死,很少与其妻一块吃饭的田鹏还主动要陪陈捍卫一块吃饭,多亏其妻已知道他的阴谋,乘田鹏不注意,从窗户的钢筋空里跑了出来,从此流离失所。
即使如此,陈捍卫仍未记恨田鹏的恶毒,经常打电话向丈夫问寒问暖。然田鹏却一幅蛇蝎心肠,一面在电话里故意假装挂念妻子哭了,一面却根据妻子打来的电话定位,阴谋对其进行蹲坑抓捕。零二年冬,陈捍卫在临沭县给田鹏又打了一个电话。田鹏立即开着车抓走陈捍卫并就送进了监狱,判刑一年半,陈捍卫所在的单位随即将其非法开除。这样田鹏就借机与陈捍卫离了婚,不久田鹏与另一个女人结婚。
糊涂的妻子“控告”正信的丈夫
法轮功学员王维高,男,今年四十三岁左右,沂南县双堠镇艾于湖村民。多年来,他为了坚守信仰,受到社会的仇视,妻子的“阻拦控告”,遭到当地恶徒于厚平、高洪斌、宁良安、张景刚、张昌国、王纪卿等陷害毒打,并被非法关押在洗脑班、派出所、看守所,二零零五年,被沂南县六一零无辜非法劳教二年,遭到邪恶的狱警郑万新、张玉华等酷刑折磨致奄奄一息,最后诬陷他“袭警、脑子不好使”,并给他扣上“精神病”才将他放回家。期间,糊涂妻子的反目控告,是王维高最为伤感的事。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七点左右,时任双堠镇委恶党书记袁封山亲自出马,和派出所长恶徒高洪斌带打手顾振友(后堐子村),来到艾于湖村,由村书记帮凶董桂兰(女)领路,将在家里的法轮功学员王维高骗到派出所。王维高发现被骗后,与高洪斌论理,被高洪斌及恶警宁良安(指导员)、打手姚安(姚沟村)、顾振友(后崖子村)等多人毒打,强行关在铁笼里。
原来,不识好歹的妻子邵泽花与其哥哥邵泽珂被中共利用,先后到双堠镇政府、县公安局等乱编事实谣言诬告,这是王维高当时被非法劫持的原因。随后,该县广播电台文字打手吉志强等文字帮凶们在没有采访当事人王维高的前提下,便在沂南电视台、临沂广播电台、《临沂日报》(署名:谢会余)、《齐鲁晚报》(署名:王世心、郑燕铭)等极不负责任的媒体散布毒素危害百姓。
文字打手所编写的谎言内容大致有三点:一是说王炼功精神恍惚不干活;二是说王持刀杀妻,妻子与之离婚,沂南县青驼法庭法官随即对王进行法制教育;三是说其孩子因王炼功导致家穷买不起方便面吃也支不起学费,只好辍学在家。但是村子里的人看了这个报导后都说不符合事实。
据多方了解,王维高是个性格温和正直的人,且有远见和创新,高考落榜后,他自学成才,沂南县检察院将其招聘而去,后来他考取了双堠镇经管站农村职业会计。在县城工作时,他就开始炼法轮功了,没有人发现他“炼功精神恍惚”,工作上得到了领导与同事的赞许。他回家后,虽然说不上十分勤快,但家中农活基本上由他出面干,特别是后来,其妻由于对他的信仰不理解经常回娘家,家中农活更是由他干;至于说“持刀杀妻”是无稽之谈,其糊涂妻为逼迫他放弃信仰去青驼法庭起诉离婚是有此事,但没有哪个法官对他“进行法制教育”,反而是他向法官阐明“信仰自由,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后才使离婚之事不了了之。(后来,当时的王庭长等人逞己之能,在没有征得王维高同意的情况下,蓄意写成法院信息发到县法院,县法院转发到市、省法院,最后省院御用文人王世心伙同记者郑燕铭构思了一篇诬陷文章发表在《齐鲁晚报》);至于第三点更是胡说八道,九九年其孩子加上虚岁才五岁,连“学前班”的大门在哪里都不知道,如何“辍学在家”?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