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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麻城市江正香遭绑架 家人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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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七月八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省报道)家住麻城市中驿镇迎集乡东门村的江正香,是个勤劳善良的好农妇,也是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自从修炼法轮功后,以前严重的腰椎骨质增生、腰椎骨刺不翼而飞,身体健康。可是十三年来,江正香因为坚持修炼,曾被非法关押洗脑迫害五个月,受尽酷刑凌辱,其家多次被恶警抢劫。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晚,她在家中再次被市610、公安局、中驿派出所伙同村委会骚扰,勒索钱财不成,再次被绑架到麻城市拘留所(二所)非法关押洗脑迫害,至今还没放人。江正香家人准备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恶人们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一九九一年中驿迎集大洪水也许麻城人还触目惊心,无情的大洪水冲垮了一切,乡亲们面临着重建家园。江正香本来就家底薄,旧债未还又借新债,更是雪上加霜。再加上还有一双儿女在读书,亲朋好友能借的借了个遍。债台高筑,江正香只好和丈夫在外面拼命打工挣钱还债。没日没夜的工作,节衣缩食,惦念年幼的孩子,致使江正香心力交瘁,身心疲惫,落下了一身的病,刚刚四十出头,她就卧床不起了,家债未还清,日常生活开支,两个孩子学费……人都有求生的愿望,想就医,可那医疗费对于急需用钱的穷人来说,如同天价!就在那人生黑暗、低谷的时候,幸遇法轮功的弘传,经人介绍,在对人生无望中、对生命渴望中,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江正香走入了法轮大法的修炼行列。

在短短的三个月中,江正香经历了起床、下地、自由走动、干家务、干农活、一切正常健康!整个过程乡亲们有目共睹,十里八乡人都是见证!没花一分钱,没吃一粒药,没见过李洪志大师一面,只凭一本叫《转法轮》的宝书,并按书中“真、善、忍”的要求做人、做事,就得到了这么多好处!大法改变了她的脾气,她不再动不动就打骂孩子。打骂不再是“家常饭”了。她变得更慈祥了,言传身教,教导孩子懂道理了。

但是,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江正香因为不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一直断断续续的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与迫害!多次被绑架,多次被非法抄家。

二零零一年正月二十一,麻城市中驿派出所一伙恶警闯入江正香家,抢走《转法轮》和其他大法宝书,并把江正香绑架到中驿派出所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强制洗脑迫害42天,后又将江正香非法关押在麻城市看守所(一所)迫害三个多月。没有任何手续,江正香前后被非法关押五个月,被勒索现金三千五百元,受尽种种非人折磨。如:头发被揪掉一大半;大冬天恶警用脸盆装冷水从她的衣领灌进去浇透全身;把换下的脏卫生巾塞到她嘴里;用开水烫头;用打火机烧脚底;用板椅打她的腰,直到把板椅打断;她被打的遍体鳞伤,被脱光鞋袜,用木条抽打赤脚,打断几根条子,脚上的鲜血牵成了丝……(中驿派出所副所长王全新已遭恶报,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份出车祸,腿被撞断,其妻患乳腺癌开刀做手术)

二零零七年,恶警恶人十几多个又一次闯进她家里,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和大法师父的法像,并强行绑架了江正香的丈夫,把他非法关押在麻城市拘留所(二所)十五天,勒索三百元人民币。从二零零一年到二零零七年,江正香家被恶警抢劫了多少次已记不清了,至少有六次吧。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日晚九点左右,劳作一天的乡亲们都熄灯休息了,而市610、公安局、中驿派出所伙同村委会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诱骗江正香开门,非法抄家,强行抢走MP3、手机、影碟机等私人物品,强行把在家休息的江正香绑架,并把她非法关押在麻城第二看守所。

现在正处于农忙季节,农村一年的收成就在此关键阶段。农村人,吃、喝、用全靠所种庄稼,庄稼是主要收入来源,如果错过这一季节,一年无获,收成全无。给经济、生活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江正香家人查阅有关法律条文,准备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恶人们承担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江正香家人表示:市610、公安局、中驿派出所、东门村委会他们的上述行为是偷偷摸摸做出来的,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做出来的,所以完全是绑架,非法抄家,非法抢劫财物的行为,与绑架行为和入室抢劫行为是一样的,由上述事实可知,在江正香受害案的整个过程中,以上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做出多种滥用职权、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恶性行为,构成对公民江正香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至今正处于农忙季节,被非法关押已近半月)应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行政复议申请书呈递的同时,家属还保留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和行政诉讼的权利。直至此冤案得到圆满解决为止。谨请有关机关从速处理,并责令市610、公安局立即无罪释放公民江正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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