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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沙河口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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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沙河口法院十一月二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王建非法开庭。王建的律师在辩护中义正辞严地指出:修炼法轮功无罪。而沙河口检察院所谓公诉人员的陈词则苍白无力,令法庭不等正义律师结案陈词,就草草宣布休庭。

二零一二年七月六日,大连市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指使下属十几个派出所警察,以暴力、欺骗等手段,绑架了大连、金州、开发区等地七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王建是大连市商业银行沙建支行职工,七月六日早晨上班时,被中山区国保大队绑架,恶警抢走他身上的钥匙,闯到王建家非法抄家。民主广场派出所警察曲高阳、秦某等人,将王建七十岁的老父亲看管起来,然后到处乱翻,抢走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人民币数百元等私人物品,并将王建家自己安装的卫星电视接收器强行拆除抢走,警察还声称王建上下班开的车是作案工具,也非法扣留了。王建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

大连中共公检法企图对王建非法判刑。家人聘请正义律师介入。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律师、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一度欲在十一月二十日秘密非法开庭迫害王建。律师在十一月十六日在接见王建时才得知此情况,后律师和大连检察院交涉,法庭才勉强延期一天。

十一月二十一日十点左右,王建的老父亲和亲友在法庭上终于见到了面色苍白的王建。辩护律师义正词严指出,王建修炼法轮功没有破坏国家任何一项法律实施,并指出公检法人员从绑架到审理王建的整个过程,都存在违法行为。据悉,律师辩护完毕时,旁听席上响起雷鸣般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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