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八点四十来到法院。我看到进入法庭内的只有被非法庭审的法轮功学员陈旭中的母亲,有人问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处长尚克武为什么不让进去旁听,尚克武说:“是法院的事,不归公安局管”。我还看到一个人问:“今天给什么大人物开庭?”有人回答说:“是给炼法轮功的开庭”。
法院定于早上九点开庭,近九点时,法院门口来了许多想旁听的民众,结果来了一大队警察,拉起了警戒线,把法院入口处围了起来,好几个警察站在警戒线后惶恐万分,负责“警戒”任务的是桂林路派出所的警察,有个瘦警察四十岁左右,脸黑,他说:“我们接到的命令就是只允许有旁听证的人进入,其他人员不能进入,我们只负责这事,其它情况不知道,我们不是法院的人,法院的情况我们不了解,案子的情况也不了解”。
想旁听的民众议论纷纷,“我们前几天来问开庭时间,法院法警说可以来旁听,还特意叮嘱要带身份证,又问“其他的案子旁听也需要身份证吗?值班的法警回答所有的案子都要拿身份证登记才能旁听,今天我们带上身份证来旁听,又变卦了,要拿旁听证了,这不明摆着欺骗人,不让旁听吗!法院是讲法律的地方,不让旁听是哪条法律规定的?”
也有民众说:“法院开庭,把门拦住干啥?”
有人答:“法轮功的事今天开庭,不敢让民众旁听”
“真荒唐!法庭用法律审案,我们有知情权,为啥拦着不让进?”
“有黑幕、有谎言、有猫腻。”“没有证据,没有证人,手续不全,见不得人,堂堂金川区法院,不敢让人旁听,不是见不得人是什么!”
有个老太太拿出身份证说:“快给我登记,我进去旁听。”警察说:“没有旁听证不让进”,老太太急了,说:“让那个小警察出来给我答复,法院干的这叫什么事!”另一个警察赶紧说:“我们只是执行任务,请不要为难我们,快回去吧!”老太太不服气说:“这法院到底是不是老百姓的法院,恐怕是党法院吧!”
当天上午,有许多来法院办事的人也被拦住不让进,要求他们改天再来或让法院的人出来接。但是一个女的进入警戒线被拦住,她告诉警察她是安全局的,警察立即放行。
躲在法院二楼偷拍的共有三人,其中有李叙和(金川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与代宝吉(龙首分局国安科科长),偷拍的设备有摄像机、小照相机,从早上八点到十点左右才从楼上下来,又躲到法院对面的三楼继续偷拍。
非法庭审结束后,出来的人中很多都是金昌市公安局的警察和广州路派出所的警察,他们都穿着便装,其中有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永生,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处长尚克武,金昌市公安局国保处政委张余胜,金昌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胡忠山,金昌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队长李新华,广州路派出所的警察有李玉俊、赵龙天、路鼎明、张殿海、张耀强、韦万俊、赵永新、汪建中(曾是广州路派出所的警察)。还有一个五十多岁,高个子,略有秃顶的男子背个黑包,穿棕色上衣站在法院门口台阶上用手机照像、录音,有人问他是哪位?管这事不?他只是笑笑,往后躲闪,还说:“我也是来办事的。”
听家属说,法院择日宣判,还要请示领导才行。
律师问:“怎么当事人家属没进去?”
家属说:“一个当事人家庭只给发了一个旁听证,家里人都想进去听,警察拦着不让进,最后进去一个人也没有安排在旁听席,而是安排在相邻的房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
家属说“我听见律师要求法庭当庭无罪释放,我在房间里听的很清楚”。
律师说:“怪不得我没见到当事人的家属。”
也有家属说:“旁听席都是市公安局和派出所的警察穿着便服在演戏呢。”
法轮功学员陈旭中,现年四十一岁,金昌供电局职工,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准则做人,道德回升。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十三年来,陈旭中多次被非法关押,两次被非法劳教,失去自由五年,在劳教所遭高强度奴役劳动、肉体折磨,白天强迫参加重体力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眼皮一合就被“互监”捅醒。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金昌市国保大队与滨河路派出所共五人在金昌市供电局值班室绑架了陈旭中。害怕民众旁听,金昌市金川区法院曾经二次突然更改非法庭审时间。
中共的流氓本性、邪恶手段在这次开庭事件中表现的淋漓尽致,有一个一直被中共谎言欺骗的世人,总说邪党如何如何好,结果当他见识了对法轮功学员开庭的整个过程,他再也不说话了。
那些还没有清醒识破中共谎言和伪装的世人,今天在金昌市金川区法院看到中共一幕幕的丑剧,应该仔细思考一下了,这样一个邪恶至极的恶党,还能让你去相信吗?赶快抛弃幻想,抓紧退出吧!作为一个人,与这样的一个邪党为伍,不觉的耻辱吗?我也希望见证了开庭的人,将你们看到的一切告诉更多的人,让更多被邪党欺骗的人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