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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广东女子劳教所的一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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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日】大概在二零零八年(可能是五月),广东女子劳教所六大队的奴工生产车间里,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加工,各类小变压器和线圈等生产。在二分队,因为干活意见不一,姓黄的警察训斥被非法劳教两年的深圳法轮功学员陈少琴,陈抵制迫害、不干活了。分队长李芳从办公室走出来,对陈又喊又叫,大声呵斥,命令强制陈少琴开始干活,她坚决拒绝,于是李芳就命令其他的吸毒劳教人员去拽她,陈少琴不让,并大声喊“法轮大法好!”,那些吸毒人员在警察的命令下,上去捂她的嘴,抓她的胳膊,再分别抓住四肢,连拖带抬把她弄到六大队院区,隐隐约约听到陈少琴在呼喊。

晚上下班时,全大队的人都看到陈少琴两个手戴着手铐,躺在冰冷的地面上。

当时,广东女子劳教所所有的六个大队非法关押了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强迫从事奴工劳动,强迫 穿劳教服,戴胸牌,还逼着写思想汇报等,动不动还加期。很多警察中毒很深,对法轮功充满了敌视和仇恨。后来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人数减少了,都转到了三大队集中关押,六大队也不再关押法轮功学员了,改为关吸毒强戒人员了。

当时六大队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大队长:黄绮梅,教导员余韶娟,大队长周虹,二分队队长李芳,副队长何亮,一分队的队长侯碧清,副队长钟红文,其它的警察有邓冬芹、陈咚娜、夏莹、刘丽娜、孙婉妮、张燕、黄某等。

通讯地址是:广东佛山三水区西南同福北路28号信箱广东省女子劳教所一区六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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