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编辑部同修:您们好!
近段时间大家看到明慧网发出的《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通知》后,都想积极参与此项活动。但在我地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有的同修制作了“法轮大法好”的横幅,然后组织一些同修在一起打“法轮大法好”的横幅照像;也有的同修照学法、炼功的照片,然后把照片面部处理后发到明慧,说明慧网虽然不能发表但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去年就是这样做的。所以今年其它地区的同修也这样效仿。还有的同修把照片洗出来留作纪念保存起来。
《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通知》要求作品要面向世人,作为讲真相的材料。这样的照片怎能符合投稿要求?
另外此种做法也存在着安全问题,明慧网曾经报导过有的地区开法会集体照相、录像,过后被邪恶抄家发现,从而按照片抓人的事例;我地区也有过把拿钱做资料的人名记在纸上,被邪恶钻空子按名单抓人的事情……个人认为以上情况都是在搞有形的、形式上轰轰烈烈的事情,是不理智、不安全的,应该予以制止。当事学员不但不应该把照片洗出来自己保留,而且在一起合影照像本身都是执著常人的情,是完全不应该做的。邪恶一天不灭尽,我们就一天不能这样不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