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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不得光的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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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警察的天职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咱老百姓的,可是昨天我遇到的一件事,使我彻底明白了中国大陆的警察是迫害咱老百姓的。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七日上午九点多钟,我去市场路过(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法院东胡同口时,见有一群人在厮打,一个戴“志愿者”红胳膊箍的女人在旁边打手机,厮打者是一帮子警察和三位妇女,路边停着两辆警车,警察往车上拽她们,她们不上车,有两个老太太趴在地上,围观者有三、四十人。

一群警察见拽不动老太太,就在众人面前拳脚相加,一位男士看不下去了,说到:“她们都这么大岁数了,你们怎么能这样……”我问旁边人是咋回事,她说:“听老太太喊‘警察抓好人了’。”

我猜警察抓的是法轮功,一问,还真是法轮功学员,我没想到警察真的是象法轮功真相资料上说的那样凶恶。

之后我又看到第一辆警车那边的警察在拉扯一位高个年轻女子,后来听人说是因为她拿手机拍照,遭到了阻拦。

现在大家都知道,抢拍突发事件的镜头是极其珍贵的,报社也鼓励民众这样做,能被采用的还能得到奖励。如果警察是在执行公务,那么这么珍贵的照片被报纸放在头版头条,该是多么的荣耀,这种立功的镜头为什么不许拍,理由只有一个,就是这帮警察不是在执行公务,是在干违法的勾当。后来警察把老太太连拽带踹的拖到警车上,往新华派出所方向开去了。

我弟弟曾在本社区工作过,去年他说法院给法轮功学员开庭时,法院周围都做了埋伏,连派出所警察和社保的午饭都是法院供给的。

我祝愿法轮功都平平安安,保护好自己,别叫坏人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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