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被所谓“严管”遭到的迫害
由于我的坚决抵制,入所的“体检”无法进行,我一直喊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轮大法是正法,警察不要助纣为虐”等,被关进最邪恶的二大队。我被隔离在大队长办公室,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除犹大刘京俊(当年三十四岁,日照人,参与迫害极其卖力)和一名违心转化者外,任何人不准接近我,也不准我离开办公室,门窗日夜紧闭。犹大刘京俊不停地在我面前散布歪理邪说,又拿来一些“转化”文章念,我都听而不闻。恶警宋敏让我写简历,我写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我曾在沙洋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经受各种酷刑折磨没有“转化”,这次仍然不会“转化”。宋敏看后撕得粉碎,揉成一团砸到我的脸上,说,“劳教所有劳教所的规矩”,我回答“任何规矩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我出去把你们的违法行为曝光”。宋敏有恃无恐,说“你愿上哪告上哪告”。
洗脑过程持续了一星期没有奏效,十月下旬开始了肉体折磨。天气已经很冷了,她们把我的行李箱锁起来,不给我加衣服,甚至不让我站在窗口的阳光下取暖。给的饭菜也被刘京俊克扣,根本吃不饱,同时不准我洗漱,更不用说洗头、洗澡了,连上厕所也受到限制,越内急越让你等。
我有时质问她“你怎么能上厕所?”她说“你象我一样转化,也能上厕所。”有一次我要小便,恶警刘桂珍值班,就是不让拿便桶,我最后被憋得小腹鼓胀,捂着肚子满屋转,汗如雨下,全身的衣服都湿透了。痛苦不堪,在几近崩溃时,刘桂珍才批准拿来便桶。第二天恶警赵文辉值班,在我的忍耐力达到极限时仍然不让拿便桶,无奈之下我解到地上,犹大刘宝叶(四十多岁,惠民人,当时起极坏的作用)报告了恶警赵文辉,她咬牙切齿地斥骂我,并叫刘抽下我的床单擦干地上的尿液,指使说:以后再尿到地上,用她的衣服、被子擦。当我要大便时,赵文辉发怒道“就是屎尿多,这次让她拉个够,中午让她在便桶上吃”。刘宝叶不让我起来,端来午饭,逼迫我坐在便桶上吃饭,满屋臭气熏天,对人格尊严的侮辱简直阴损恶毒。长期的憋尿使我的身体出现了很多病症:膀胱、尿道刺痛、灼热,常有便意,小便不能自控,常不自觉的尿液淋漓。即使这样,她们也没达到“转化”我的邪恶目的。
十一月四日,迫害再次升级。恶警们撤掉了犹大“帮教”,换成了两个吸毒犯“包夹”姜丽霞、林丹丹。她们撤掉了我的铺板,拿走了我的水杯、手纸等所有的日用品,由恶警孙振鸿写了个“曹以香,十一月四日”的字条放在里面。当晚八点左右,我要求小便,仍遭拒绝,实在忍不住尿在了裤子里,姜丽霞、林丹丹一拥而上,把我打倒在地,在我全身不分部位地乱踢乱跺,一顿暴打后还不解气,一个拽着我的双脚,一个拽着我的双臂,在地板上来回摔打拖拉,用我的身体擦地。十一月九日上午,同样的一幕再次上演,姜丽霞扒光了我的上衣,用不堪入耳的污言秽语辱骂我,用我的上衣擦干了尿液,再逼迫我穿上湿淋淋的衣服,然后就用拖把头捣我的眼和脸,我稍有躲闪,她们就把我打倒在地,用脚猛跺我的手,我满手青紫,打得我满地翻滚。当时有一毕姓警察(四十多岁,东北人)在值班,所有的暴行都发生在她的眼前,我被打得满地翻滚,还滚到了她的脚下,她却视而不见,摔门而去。
吃饭更是以饿不死为标准,每顿一小块硬邦邦的干馒头扔在我脚下,爱吃不吃。七天七夜不让我喝水,我渴极了就喝自己的尿液,不但如此,我还不能睡觉,一合上眼她们就拳脚相加,为防止我打盹,恶警宋敏逼我面墙而坐,身体挺直,双手平放在膝盖上,后背用一张桌子顶着,时间一长,我的腿脚都肿得厉害。十一月的天气已经很冷了,没有暖气,其他人穿两件棉衣还喊冷,他们不但不让我加冬衣,姜丽霞还多次用凉水浇透我全身,再敞开门窗冻我。这期间我正好来例假,经血、尿液混着凉水往下流,衣服焐干了再浇湿,连续七天七夜。她们每次暴打我时,我都大声呼喊“打人啦,迫害法轮功学员啦!”恶警有时会打开门缝,冷冰冰扔进一句话“打人啦?谁看见她们打你了?”然后关门而去。
一天夜里当她们又对我施暴时,我就大声哭着呼喊,恶警赵丽丽(副大队长)、孙振鸿、宋敏进来了,赵说“她们为什么打你,你连三岁小孩都不如,尿在裤子里,她们能不打你吗?”我投诉她们打我,用凉水浇我的恶行,孙振鸿用眼盯着我的湿衣服抵赖说“谁浇你了,没看见浇你!”并拿起湿抹布威胁我说“再喊,拿抹布堵住嘴,用胶带封上,绑到暖气管上”。宋敏则说“假哭,连眼泪都没有”并别有用心的对施暴者说“曹以香身体好得很,什么病都没有。”就是提示继续对我施暴。有一次我喊要喝水,恶警郑金霞(三十多岁,山东大学毕业)恶狠狠地说“不转化想喝水,你等着吧!”有一次我大喊冷,我要穿棉衣,恶警夏丽说“叫你师父给你送棉衣吧”。
长期的非人折磨,使我的意识开始模糊,有时竟不知自己身在何方,墙壁上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罚站时留下的清晰头印昭示着迫害的惨烈,我开始担心以血肉之躯难以走过这场巨难,十一月十一日,我违心地妥协“转化”了,做了法轮功学员最耻辱的事情。
第二次被所谓“严管”遭到的迫害
我被转移到隔离门内的洗澡间,仍然换上犹大刘京俊做“帮教”,强迫我写谤师谤法的悔过书等“三书”,还要在大会上公开宣读。“三书”要经恶警孙振鸿、宋敏多次审查。语言越恶毒才能“过关”。还要被迫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录像,看后要写思想认识,仍由恶警孙振鸿、宋敏审查,再一次次打回重写。孙指使犹大刘宝叶监视我的一言一行包括表情,隔离结束后,我被分到四班。四班的犹大们做恶警的耳目,我睡的床铺、坐的座位都由犹大指定,写的所谓“周记”必须经犹大验收合格方可上交,讨论发言千篇一律使用刻毒至极的语言和规定的套话,结尾必须加上“坚决与××彻底决裂”。下一步就是强制参加所谓的“滚动式”教育----入所教育、分类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律基础教育,说是教育,其实都是中共党文化的灌输洗脑。每天都有作业、讨论、考试和小结,我被时时刻刻严密的监视着,经常被指责与训斥。
难以言表的精神折磨和违背做人良知的愧疚悔恨使我更加痛苦,我不想再错下去,不能再自欺欺人,我最终决定写“严正声明”。
二零零九年四月九日,我分别给赵文辉、管理科科长陈素萍政委王军、所长刘长增写了三封信,揭露在“严管”期间对我的残酷迫害,用法律基础教育课的有关内容揭露迫害的违法性,以及他们的造假宣传和自相矛盾,我的亲身经历证明是劳教所的造谣宣传,我声明一切违心“转化”的东西作废。四月十四日,我利用他们卫生检查的机会,冲出房门紧闭的监室,把信亲手交给了王军,另一封信投进“所长信箱”。
卫生检查的刚走,恶警宋敏把我拖到办公室,孙振鸿、宋敏等凶神恶煞般围着我,搜出另一封信传阅后,孙指着墙角吼道“站那边去”,第二轮残酷的迫害又开始了。首先罚站两天两夜,双脚肿成大面包,鞋口深深勒进脚面的肉里。我疼痛难忍就脱下鞋子,被孙振鸿发现,非逼迫我穿上。中午和夜里十点给我半个馒头,早晚不给饭吃。在饥饿、困乏的折磨下,我晕倒在地,出现心脏病的状态,两个“包夹”架着把我拖到医务室,我全身打寒战,根本无法检查,最后不了了之。
回来之后,罚站改为罚坐,时间长达二十个日夜,屁股不准挪动,完全剥夺睡眠,还要强迫劳动,每天一百个线圈(电机绕组),有一次恶警赵丽丽竟然把一百九十个高难度的线圈塞给我强制完成,我困得连线穿到哪里都不知道,稍一迷糊包夹刘文蓉就一顿斥骂,残酷的迫害使我又一次晕倒在地,狱医来看一看,开几片药草草了事。恶警赵文辉仍然采用限制排泄的手段折磨我,她规定我十二小时只能排泄一次,有一次我还未解完手,她从值班室出来狠狠的瞪着我,对刘文蓉说“你怎么搞的?”从此以后刘文蓉就再不给我拿便桶,她们解手时还故意把便桶放在我的旁边。由于长期憋尿,我又出现以前膀胱、尿道刺痛、灼热,尿液淋漓的病状,狱医来查队,我要求治疗,被赵文辉拒绝。刘文蓉还经常咬牙切齿骂我“懒牛懒马屎尿多”。
当天气变热时,我仍然被迫穿着原来的衣服不准更换,在酷热的六月,我捂得浑身出汗,奇痒无比,身上都挠破了。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她们不让我洗漱、洗头、洗澡、换衣服,全身都馊了,每啃一口馒头都是一排血牙印,皮屑白花花一堆,又脏又臭,腿脚肿的简直要胀破皮肤,里面象有无数蚂蚁在叮咬,痛麻难忍,脱下鞋子恶臭熏人,马上招来无数蚊虫。刘文蓉就强迫我穿上鞋子。一天晚上,所部一女警察值班,其中的一名包夹向她打报告让我到厕所解手,她同意了。我乘机洗了一把。恶警宋敏知道后,把这名女孩训哭了,逼她写检查,写认识,还扣分加期。这就是劳教所的胁迫他人参与迫害的手段:迫害卖力者可以得到诸多好处,减期,迫害不力轻则训斥,重则加期。
二十天后,恶警允许我在十二点至凌晨四点睡一会觉,只有一块一米见方的木板,没有垫子,自带的被子半铺半盖,除陈素萍来简单的问了两句话后,没有人来过问我反映的迫害事实,劳教所的领导们对迫害心知肚明,却纵容甚至操纵、参与。
因为我的腿脚肿得越来越厉害,行走都很困难,要扶着墙才能走路,赵文辉让我把脚搁在凳子上,吃利尿药消肿,但仍然限制排泄次数。为防止他人发现我被迫害的状况,赵文辉、孙振鸿趁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把我转移到大储藏室,每当有人进来,包夹都让我低头面壁,六月八日她们把我转到一班,让吸毒犯继续包夹迫害,直到我走出魔窟,腿脚都没有完全消肿。
在我被严管期间,恶警孙振鸿还迫害我的家人,她打电话给我年近六旬的丈夫,胁迫我丈夫来转化我,受此刺激,我丈夫当场就犯了心脏病。后来我丈夫写的信也被她们扣押了,直到我要走时才给我,原来,只要没有谤师谤法的内容就被无理扣押,如果有她们就拿到大队去宣读、传阅,她们就是这样肆无忌惮的侵犯人权的。
善恶有报是天理,自古以来邪不压正,今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功绩”就是明天被清算的罪证!我们真心希望还在行恶者,不再充当邪党迫害好人的工具,立即悬崖勒马,不再参与迫害,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劳教所恶人及相关信息
二大队队长赵文辉:五十岁左右,警号3734049,冷酷残忍,总是刻毒咒骂大法和法轮功学员,各种迫害手段都是在她的策划指挥、甚至亲自参与下进行的。
教导员孙振鸿:四十多岁,警号3734155是赵文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得力助手,惯常采用的手段是软硬兼施,先施以小恩小惠,如帮助买内衣、日用品等,以伪善诱骗,如不奏效,立即撕下面具,指使吸毒犯、普教对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有时亲自动手。
恶警宋敏:四十岁左右,表面和气、笑眯眯,实则心狠手毒,追随赵文辉、孙振鸿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以此获得好处。
吸毒犯姜丽霞:山东蓬莱大辛店人,因吸毒劳教两年,当年二十一岁,在恶警的唆使和减期引诱下,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花样翻新,凶狠毒辣,因此得赵文辉、孙振鸿的欢心,经常给她买吃的、用的,并减期三个月。
吸毒犯孙丹丹:当年十九岁,东北人,因吸毒劳教两年,与姜丽霞包夹法轮功学员,涉世不深,被恶警利用,表现凶狠,但并非情愿。
刘文蓉:因传销劳教一年,二十多岁,四川成都人,受恶警指使,恶毒迫害法轮功学员。
劳教所的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 162-1信箱(为一大队),依此类推。
邮编255311
所长:钟宁
副所长:麻公元
原所长刘长增: 宅电 0533-6689888 手机 1380533656
政委王军 办公室电话 0533-6690988
管理科长陈素萍: 办公室电话 0533-6689550
教育科长张玲; 办公室电话 0533-6689550
二大队电话: 0533-6689411
纪委举报电话: 0533-6691992
于书记: 办公室电话 0533-669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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