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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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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我曾经两次被劫持到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亲眼见证和亲身经历了恶警是如何“转化”、折磨法轮功学员的,邪恶的劳教所充满了谎言、欺骗与罪恶。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位于淄博市王村,于二零零一年的八月从淄博四分所搬迁而来,从此更名为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从二零零零年十月份,劳教所专门非法关押从山东各地送来的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期间,劳教所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就超过了千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这里没有任何自由,恶警们对法轮功学员严加看管,不许法轮功学员随便交流和说话,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无休止的洗脑和奴役。法轮功学员承受了巨大的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

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劳教所后,恶警第一件事便是进行所谓的“转化”,就是逼迫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三书”(即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邪恶之徒首先把法轮功学员隔离,单独关押在一个屋子,不与任何人接触,由两名邪悟者监视,向法轮功学员灌输“转化”的歪理,如果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就强制不让睡觉,面壁而站进行体罚。我曾受过此刑罚,一天二十四小时不让坐,甚至连吃饭都站着吃,双腿站得失去了知觉,脚肿得跟馒头似的,期间,恶警们和邪悟者一起攻击,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迫害,邪恶之徒完全失去了人性。我在第一次被非法劳教时,曾经被吊大铐几天,两只胳膊肿得老粗并且麻木。法轮功学员就是因承受不住残酷的迫害违心的妥协而被所谓的“转化”了,这就是邪恶所宣称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春风化雨”“感化、教育、挽救”。信仰自由、天赋人权、任何一个国家、政府和个人都没有任何权利剥夺公民的信仰。

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期限,最短的是一年,最长的是三年,对不配合邪恶的法轮功学员,恶警还要进行加期迫害。二零零七年七月份,在劳教所三大队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因拒绝“转化”,被非法延期迫害。

被迫妥协“转化”的学员,写“三书”只是一个开始,然后就被强制做奴工,定期向恶警写所谓的“思想汇报”,期间还经常被强迫参加内容都是诬蔑大法的所谓“学习”,逼迫放弃对大法的信仰,这是非常残酷的精神迫害,那些完全歪曲事实、肮脏不堪的对大法的恶意诽谤和攻击,对在大法中受益的法轮功学员来说,真是比刀子扎心还要难受,这的确是巨大的精神摧残。

山东省第二女子劳教所的恶警近百人,每月光工资就得几十万元。二零零五年,劳教所挥霍人民血汗钱五百万,从新盖监狱楼、洗脑楼、奴工楼,想从外表打造一个看起来“文明”的地方,但这掩盖不了他们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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