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管区:一般劳教人员基本上是40-50个劳教配一个警察,而针对法轮功炼功群众,每5、6个人就有一个警察监控,此外,还调动很多其他劳教人员参与对法轮功炼功群众的包夹,至少是两个包夹一个,多的时候5、6个包夹一个。而这些包夹有些就直接扮演了殴打法轮功炼功群众的打手的角色。恶徒对于坚定的大法弟子采取了多种多样的邪恶招数,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身体、精神的虐待、摧残:强迫每天不停地听、看诽谤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录音,在床周围贴满恶毒、恐怖的招贴画,减少睡眠或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准洗漱、走动,唆使、逼迫吸毒、卖淫的劳教犯人体罚、毒打法轮功学员等等;强行减少睡眠的同时不断洗脑,使这个人精神混乱、崩溃。
严管区:是牢中之牢,狱中之狱,是从臭名昭著的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学来的害人经验。一共建有六间,每间面积约有4平方米,是专门为迫害法轮功修炼群众而修建的。甚至是在刚刚建成,墙上还是灰浆未干,地上水迹斑斑时,就迫不及待的用来迫害大法弟子了。被关入这里的大法弟子的大小便均在里面,地上铺块木板为床,(后来建起一只宽约2尺、离地约5寸的小木箱为床),铁门终日紧闭,在铁门的下方开了一个约15厘米见方的小洞,作为送饭口。冬天,房间内寒气逼人,人住在里面仿佛住在冰窟窿里。为了监视大法弟子,恶警还将卖淫或吸毒犯也关在这里,他们年纪轻,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裤,有的还裹上毯子,却被房间里的潮湿和寒气冻得关节疼痛,嗷嗷直叫。而关在这里的大法弟子,最大的年近70,年纪最轻的也有40多岁了。
莫干山劳教所通常采用的手段有:
一、隔离包夹
刚被绑架入所的法轮功学员通常单独隔离在一间房内,由2-4名吸毒或卖淫的犯人包夹。所谓包夹就是用“人绑人”的方式将你控制起来,吃饭、睡觉、上厕所、出工等,包夹人都必须近距离地跟在你身旁,不给你任何自由活动的机会。恶警要求她们24小时不眨眼的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做详细记录。
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都是隔离包夹,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个房间里。白天门窗紧闭,只在靠近走廊的玻璃窗边留一小缝,其余用牛皮纸贴上,外面的人可以看到房里的情况,而里面的人却看不到外面。夜间睡觉后才将房门打开,无论冬夏皆是如此。走廊里有值班的犯人不停地巡视,恶警也会不定时的从窗缝里观察房间里的动静。房内人说的话,做什么,她们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一起包夹的犯人之间也要相互监视。如果有人对法轮功学员看得松一点,马上就有人向恶警打报告。
犯人间相互打小报告是恶警管理犯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劳教所管理规定鼓励的。在这样的环境里,犯人与犯人间相互猜忌、提防、暗算太正常了,为了各自的利益,落井下石的事天天发生。在高压迫害中,恶警的喜好成了犯人判断是非的标准。讨好、迎合恶警的需要是这些包夹犯人时时都要面对的。
包夹犯要每天早晚两次向当班恶警“交班”。所谓交班就是汇报法轮功学员当天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心情如何,等等等等,事无巨细。恶警根据包夹犯的汇报内容,面授机宜,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下一步的迫害手段。包夹犯最害怕的就是每天的交班,因为与世隔绝的单调、刻板生活,根本就没有什么新的汇报内容。恶警如对汇报内容不满,轻则臭骂一顿,重则罚分加刑。这个包夹回来后就如惊弓之鸟,惶恐不已,生怕不幸降临到自己身上。
被包夹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行动自由的,被包夹犯24小时紧盯着,吃饭由包夹犯打进来,在规定时间吃完,喝水要包夹犯倒给你才有得喝,大小便在房间的痰盂里,还要经过包夹犯同意。由于房间不通风,痰盂气味很大,常引起包夹犯不满。
包夹犯不能同情、帮助法轮功学员,但可以任意打骂、欺侮、折磨法轮功学员。在恶警的授意、教唆、胁迫下,包夹犯自觉和不自觉的把法轮功学员当作打击和泄愤的对象,或是为了讨好恶警,或是发泄心中的不满。在这样的境遇下,法轮功学员的处境可想而知!
二、强制洗脑
刚入所的法轮功学员,会被强迫看所谓的《所规队纪》,要你“认罪伏法”。如果你不看,恶警就命令包夹犯从早朗读到晚。然后是诬蔑法轮功的材料,从“焦点访谈”到邪悟者的“胡言乱语”;从书籍、磁带到VCD碟片;从电视、收音机到包夹犯的现身朗读。音量要放到最大,时间是从早晨到晚上睡觉。无论是吃饭、做工,都不许停下来,有时甚至通宵达旦放在法轮功学员的床头。如,对余姚的姚红文就是这样的,整个夏天都把录音机通宵放在她的床头播放。反复播,反复放,长年累月,直到恶警自己厌烦为止。有时,整个楼层好几个房间同时播放,那刺耳的高音喇叭、恶毒的诬陷谩骂,好似“文革”中“文攻武斗”的红卫兵宣传车,把恐怖高压的气氛营造到了顶峰。特别是原指导员陈蕴理录制的录音带,尖利、刺耳,毛骨悚然到了极点。
在强制看电视、听录音的过程中,恶警还要求包夹犯们围坐在大法弟子身旁,一起诬陷、辱骂大法和大法师父,嘲讽、侮辱大法弟子。如有哪个包夹被认为不卖力,恶警就会责骂,甚至罚分。而这一切,既有外面的值班犯监督,有时恶警也会在外面观看。包夹犯们仅有的一点良知、善念,就这样被恶警逐渐剥夺得一干二净。
一段时间后,恶警又安排那些所谓“转化”了的邪悟者来帮教。所谓“帮教”,就是3~5个“转化”者来强制“转化”你,加上包夹、恶警,有时7~8个人围着你。或“万箭齐发”,或伪善的“和风细雨”;或恶毒的谩骂;或剑拔弩张,或漫不经心,目的只有一个 ---“转化”。这样的“帮教”一般持续一周左右,只要不放弃信仰,每隔几个月要来一次。
三、奴役劳动
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从事的奴役劳动有:
1、小组卫生每个房间为一个小组,小组卫生全部由法轮功学员包干,在规定时间必须完成,而且要包夹犯严密监视,不能帮忙。每天的卫生检查也是恶警整治法轮功学员的一种手段,上至书架上的一根眼睫毛,下至地板上的些微灰尘,查到了都要罚分(加期半天或一天)。特别是陈志英,她每次都要用手在地板上、床下、柜子下反复摸,如果手上有一点灰尘,也要罚分。加之,法轮功学员做完卫生后就不准在房间里走动,而那些包夹犯却可以自由吃东西、扔东西、走来走去,经常把房间弄脏了,也是罚法轮功学员。
2、包干打扫洗漱间每个中队有一个洗漱间--厕所和洗漱之用。对于坚定的大法弟子,就被陈志英罚去做洗漱间卫生。厕所是老式的蹲槽,为了节省用水,恶警规定用后不准用水冲,只有做卫生时才能放水冲刷。由于人多,犯人们又不注意卫生,厕所脏臭到了极点。每次做卫生都要将所有的洗漱台、阴沟、蹲槽等用洗衣粉刷干净,而且不能够多用水,也不能超出规定时间。法轮功学员大多年纪比较大,很多又是知识份子出身,做体力活很吃力。可是恶警事先不告诉你,突然就叫包夹带你去厕所干活。突然面对这脏乱活,真不知从何做起,也没人告诉你如何做。只听到包夹的谩骂声,还有恶警的幸灾乐祸。做卫生用的洗衣粉、肥皂等清洁用品全部要由做卫生的人自己买。这项工作原来是由管厕所的犯人负责,清洁用品是她购买,她每个月会得到奖分。恶警们的被褥、衣物也是由犯人洗,所用的洗衣粉、肥皂也全部叫犯人们自己花钱购买。自从安排法轮功学员做卫生后,这些东西自然就是法轮功学员购买了。这些犯人也成了恶警的帮凶,和包夹犯一起监视法轮功学员。
当法轮功学员挥汗如雨地奴役劳动时,这些犯人就坐在凳子上或站在一边监视,经常听到她们喝斥法轮功学员的责骂声。犯人们基本都比法轮功学员小,刚来时她们也不忍心这样对待大法弟子,可是在恶警的威逼下,也渐渐麻木了。连她们都知道,劳教使好人变成坏人!做完卫生后,衣服基本被汗水、污水打湿了,可是陈志英规定不能换洗衣服,只能在统一规定的时间换洗(冬天半个月换洗一次,夏天一周一次。这还是调整后的规定。以前是冬天一个月一次,夏天半个月一次)。这样每天湿了干、干了湿,衣服酸臭难闻、硬梆梆的,手一摸涩涩的全是汗碱。这是一项奴役劳动强度很大的工作,夏天汗水湿透的衣裤不停的在滴汗水,冬天也是大汗淋漓。
做卫生的时间长短要视陈志英的需要,或长或短,一般3-6个月,也有一年的。无论是生病、还是手划破、冻坏,一天也没有间断。同样每天要检查卫生,被罚分是经常的。因为恶警就是利用这种方式来整治你。
3、加工打火机配件这是劳教所的主要生产任务之一。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自然是在被隔离的房间里做工,除了每天早晨的小组卫生时间(半小时),三餐吃饭的5分钟时间,其它时间都在做工,外面有人来检查或参观除外。做工的时候诬陷法轮功的录音带是一直开着的(自动倒带)。由于打火机配件涂了很厚的机油,一做工手就搞得黑乎乎的,连厕所都不能上,没有必备的工具和保护,手都做变形了。
四、肉体折磨
利用人的生理极限,在衣、食、眠的各个方面进行折磨。
1、衣
陈蕴理规定,法轮功学员每天起床时穿什么衣服就是什么衣服,热了不能脱,冷了不能加,直到晚上睡觉。莫干山的气温有些时候早晚变化非常大。衣服脏了也不能洗,只能穿到规定的时间。被褥只能盖劳教所统一配置的(自己花钱购买),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气温,包夹的犯人都盖三、四床被子,垫两、三床褥子还嫌冷,而法轮功学员只盖着一床薄薄的被子,垫一床薄薄的褥子。而且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还被经常罚在打开的窗口吹风,自然是不给加衣服了。
在数九严冬被罚坐小板凳,从早到晚,除吃饭、大小便外,而吃饭限定在5分钟内,大小便也要限制,手要放在膝盖上,不能戴手套,腿要并拢,背要挺直,稍有晃动就会遭到包夹责骂、恶警奚落。每天至少十四五个小时,有的罚坐更长时间,甚至通宵。腰酸背痛腿脚麻木不消说,很多人手脚都冻坏了,屁股上长了硬硬的痤疮,简直惨不忍睹,有些包夹都看不下去,说这简直不是人想出来的办法。连陈志英看了也揶揄的说:“好可怜喽”。劳教所允许犯人订购手套,法轮功学员也可以订购,但是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戴,一位包夹曾气愤的说:“让别人买手套,难道晚上睡觉戴?”这样荒唐的事也只有在中国的劳教所才会发生。
2、食
对于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那就是强迫灌食,姚红文就曾被灌食数月,最后奄奄一息才送到医院。一个丰腴秀美的女人最后给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髅,有次一个看到她洗澡的包夹对我说:太可怕了!身上肋骨历历可数,比非洲难民还吓人!正常进食的法轮功学员那就是用饥饿来对付你。吃的是劳教所最差的饭菜,最低限量,一个馒头或一小块米饭,半勺子菜汤。由于不能到食堂进餐,饭菜由犯人打回中队,遇到好点的菜,犯人会先分出一部份留给自己,剩下的分到法轮功学员手中就很可怜了。本来量就小,还要遭克扣。
超负荷的奴役劳动、严重不足的睡眠、长期低质低量的食物及超高压的精神洗脑,法轮功学员通常二、三个月后就会被折磨的面目全非,一百四、五十斤的人可以折磨成七十斤。可陈志英常常还大言不惭的说:“你到镜子前照一照,看看你都成什么样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每到盛夏酷暑,劳教所在每天的上、下午工休期间供应点心(劳教所出钱),中午、晚上供应棒冰(犯人自己出钱),因为没有空调,担心劳教人员在超负荷的奴役劳动中中暑,影响工期。而这一切待遇,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的。每月,犯人们可以用自己的钱订购副食品、水果等,而坚定的法轮功学员是不可以的。所有的食物来源只有定时、定量的三餐而已。有时食堂食物不够,那恶警也是先给包夹犯人,法轮功学员只能饿着肚子出工。
3、眠
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逐步升级的。劳教所的作息时间一般是:早晨六点起床,做卫生、早饭后就出工,十点工休十分钟;中午饭后午休;午休后出工,三点工间休十分钟;晚餐后出工或学习,晚上九点半睡觉。被隔离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午休的,也没有工间休。进所一段时间不放弃信仰(半个月或一个月,因人而定),那晚上就不能按时睡觉,有的人十点半睡,有的十一点,有的十二点。只要你不放弃信仰,这种待遇就无限期的继续下去,且不断加码,直到你出所。有的通宵不给睡觉,来自海岩的钱银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给睡觉。陈志英经常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把她叫到大厅去折磨,在超强度的劳累了一整天后,还逼她抄诬陷法轮功的书或罚站,接受陈志英的谩骂。
有一次,陈志英不知在哪找到了一张钱银芳在外面的照片,恬不知耻的对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钱银芳说:你现在比在外面还好看呢!钱银芳刚入所时白白胖胖的,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而现在面容暗淡无光、面皮耷拉、蓬头垢面、瘦弱不堪。陈志英这个恶魔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厚颜无耻!她叫嚣的声音很大,整个中队都能听见,别人也无法入睡。也不知她哪来那么大的邪劲,有时要折腾一个晚上。她不值班时如此,该她值班更是花样翻新。有个值班犯人对我说:“简直是一个魔鬼,对一个那么好的老太太这样,她难道没有父母、不怕报应吗?”在所有的折磨中,不让睡觉是最残忍的。而且它们还在钱银芳的床边贴满诬陷法轮功的血腥图片、床上放上师父的法像,让她无法睡觉。
4、任意体罚
浙江省的劳教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能体罚,但对法轮功学员除外。除了上述的各种惩罚外,还有:冬天整日罚站、罚坐不给活动,有的全身浮肿,腿象水桶、脚象馒头、脸象包子,皮肤撑得薄薄的,一碰就破,宁波的赵飞舟就是因为腿部浮肿太厉害而发炎化脓的;三伏天在四十多度的正午阳光下长时间走队列:正步走、跑步走等,直到你中暑倒下为止;夏天不给你喝水;冬天在零下十几度的冰水中洗澡;有的法轮功学员整月不让接触水:喝水、刷牙、洗下身都不可以,只能在食物中摄取一点水;关小号、吹寒风;在本来就严重不足的睡眠中(好一点的六七个小时,少的三四个小时,甚至二三个小时,或没有睡眠),还经常以各种理由把你整醒,白天仍然是繁重的奴役劳动和残酷的洗脑…,如此等等。
由于严密的隔离,有许多迫害手段不得而知,这仅是我知道的冰山一角。在专管中队,要辨认法轮功学员是很容易的,因为法轮功学员都严重营养不良,个个骨瘦如柴、面色苍白,而其他犯人大多胖乎乎的。陈志英经常扬言:要对付一个劳教,我们有的是办法,我们的警棍、禁闭室是干什么用的?!
莫干山劳教所的恶警们三天两头开会讨论怎样对大法弟子施以诡计迫害。她们从吸毒、卖淫、赌博、偷盗等犯人中挑选并豢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帮凶作为包夹人员,制定了一整套包夹制度,绝对禁止包夹人员和法轮功学员之间有任何人情存在,禁止互相馈赠物品。包夹的工作对外保密,甚至要求对自己家里人保密。包夹的任务就是24小时监视、折磨大法弟子,并记录她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供恶警策划整人方案时使用。包夹人员要是违反包夹制度,不是被罚延长劳教期就是调走。在这些包夹人员中,偶尔也能见到一两个良知未泯的,但绝大部份都是些毫无人性、只具魔性的帮凶。他们为了得到一点奖分提前解教,便使出浑身解数来诱惑、欺骗、威胁、虐待大法弟子。这种法西斯集中营里人整人的悲惨场面在莫干山劳教所这个人间地狱里比比皆是。
恶人陈蕴理、陈志英: 滥用职权,以虐人为乐,每天令大法弟子搞这搞那,并唆使犯人吸毒人员严管、监视大法弟子,在陈志英的授意下,吸毒人员对大法弟子的态度极为嚣张,迫害手段花样百出。陈志英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成绩显著”而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民警”,上过电视、报纸,是江氏集团彻头彻尾的走狗,许多阴狠的迫害手段都是她炮制出来的。
恶人唐莉莉、叶黎:经常指使、胁迫普通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弟子体罚虐待,不让睡觉,不让洗头、洗澡等,中队常以如不执行命令就加刑期来胁迫看管法轮功弟子的劳教犯人,并常对她们说:要严格看管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不能对她们太好,不准帮她们说话,不准和她们交朋友。有个恶警甚至还教唆一名叫刘慧的卖淫犯人说:“只要别出人命,随便你怎么整。”
五、部份被迫害案例
具体迫害的部份案例如下:
1、周爱女,浙江缙云人,2000年第一次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在此奴役劳动到深夜。劳教所为“转化”法轮功学员,派几个狱警去马三家教养院“取经”,回所后就把周爱女关禁闭室。因为她坚信法轮大法,拒绝所谓的“转化”,在炎热的夏天,被关禁闭室,恶徒将门窗紧闭,并用布挡死窗户,屋内再开一盏(大概200W)的电灯,不让碰一滴水、不准洗澡,更残酷的是一天要站立10几个小时,不准动。她双腿站肿了,站的全身无力,消瘦。被关了7、8天后,衣服都结了厚厚一层盐霜。
2002年1月周爱女第二次被非法劳教3年。恶警为逼迫她放弃修炼,一直把她隔离关押在二楼(严管),因为她拒绝所谓的“转化”,被恶警陈蕴理施以种种手段迫害,有4个“包夹”(卖淫犯、吸毒犯)24小时轮流看管(2人一班),做奴工,一个月洗澡一次,强制她看诽谤大法的录像,逼她写“三书”等。整天走队列,整天站立、不准动,脸、双腿站肿了,站不住也不让她坐,她坐在地上“包夹”就拿冷水倒在地上(寒冬天气)。炎热的夏天晒太阳。
剥夺睡眠(睡6、5、3小时),深夜她们故意大声说话、拉抽屉、翻凳子等不让她睡觉。更残酷的是劳教所的恶警竟长达20天左右不让她睡觉(其中3次睡2小时)。后只让睡3小时,若不写“三书”就不准睡觉。期间有几次,她打瞌睡,“包夹”就用风油精洒她眼睛里或延迟睡觉、或拳打、用书打。恶警给她菜里面下不明药物。有个吸毒犯“包夹”说“不转化让你死死不了、活活不成”。另一个吸毒犯“包夹”说:队长说送你去精神病院。
这样经过长时间的迫害后,渐渐的周爱女已经不能讲话了,舌头缩短发硬,不能发音,双脚也很难走路,被迫害的出现高血压、身肌供血不足、心脏病等症状,并呈痴呆状态,生活难自理。有一次大家列队从食堂回来,在楼梯口碰到周爱女,她被两个包夹架着上二楼,举步维艰,一步楼梯也难以跨上去。
2、谢碧芳,60多岁,四川人。因为拒绝“转化”,在严管区遭迫害。恶警经常不给她饭吃,不给睡觉,让她从早上5点站到晚上11点。看管她的包夹踢她的脚和腿,殴打她。结果,她的两只腿和脚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双腿肿的老粗。 中队长叶黎指使、胁迫普通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弟子谢碧芳进行了长达三个月体罚虐待,不让睡觉,整晚让她头顶厚重的书站立,站不直就用晒衣杆打、用脚踢。每餐只给她半份饭(大约半两米饭),不让洗头、洗澡等等。
3、黄耀华,50多岁,浙江玉环人。被关在严管区迫害。好端端的一个人,入所后,头发很快就变成了白色。因为不愿“转化”,恶警冬天不给她衣服穿,不给她被子盖,罚站,不给饭吃。最后,恶警竟丧心病狂的将她送精神病院去了。
4、文晓芬,浙江海盐人,40多岁,大学毕业,工程师。她为人正直,对人对事对物极认真。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因为讲真话,仗义执言,结果多次被恶警隔离并被加期两次,延长教期到半年。
5、徐慧,女,今年28岁,大学毕业生,原系杭州临安青山信用社职工。99年政府无端镇压法轮功后,当地的公安和其单位也对她进行关押。2001年9月,公安威逼她保证不去北京上访。她坚决不肯保证,结果被软禁。她从二楼的窗口跳出后,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打出横幅。被抓回临安后,2001年10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莫干山女子劳教所,她被隔离,长期关禁闭,吃喝拉撒都在一小间里。健康状况急剧下降,曾数次晕倒。为抗议迫害,她被迫绝食。遭恶警以灌食为由迫害。2003年12月,恶警还用胶带纸将她的嘴封住,不让她说话。现仍被关在莫干山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6、余雅敏,30多岁,浙江新昌人。99年因依法到北京上访被劳教1年。因坚修大法,不写“转化”保证,脚趾被硬生生的压断一个。到期释放后没多久,当地公安又以其提供制作法轮功标语的标签为由,关押在看守所里达半年,后又第二次被非法劳教2年半。就在她快要期满的前夕,就因为她说出了法轮大法好的心里话而被加期4个月。
7、陈仙枝,因为坚定信仰,四肢被劳教所恶警绑在门上二十多天。
8、鲍素英,表示坚定修炼后,要讲真相,恶警们竟用胶带封住她的嘴。
9、黄金丰:年近70的老太在这里关了两个多月,卖淫吸毒犯们不准她活动,强迫她终日坐在门缝边,让透过门缝的寒风终日吹着她,造成她半边身体麻木,上厕所时,连裤子都扣不上。
10、赵飞舟,宁波人,2003年年底,法轮功学员赵飞舟站起来为法轮功说了话,陈蕴理怒不可遏,大骂一顿,令杂工将赵飞舟带入二楼隔离室迫害。
11、李良仙说“法轮大法好,我要继续炼法轮功”,被陈蕴理逼脱下棉衣棉裤,穿着单衣单裤在寒风中罚站三天。
12、黄耀华,因绝食反迫害,被一包夹犯人又打又骂。恶警队长就奖励该包夹犯人,减免了两天劳教。
13、方雪英,在牢中向包夹犯人讲真相,被包夹犯人拖至大院中,5、6个包夹犯人和杂工一起殴打她,方雪英大声叫队长出来,队长却在监控室里故意迟迟不出来,直到方雪英被打倒在地,队长才走出来轻描淡写地说:“抬进去吧。”
14、边巧芬,在牢内被包夹犯人殴打,她跑出来,被值班队长看到,不由分说的抡起胳膊就打,边巧芬大叫:“警察打人啦。”恶警才罢手。
15,50多岁的谢碧芳拒绝“转化”,被恶警长时间罚站、罚蹲,一个星期不许睡觉。
16、63岁的陈碎花拒绝“转化”,被恶警罚整天做工,一餐只吃半块饭(一两)。另外被关在严管区的还有一部份学员,他们都受到了迫害。
陈碎花、边巧芬、赵飞舟、黄耀华、刘雪梅、文晓芬、俞亚敏:分别被恶警非法加期三至四个月。陈碎花、赵飞舟、黄耀华、谢碧芳、包瑞英:曾都一度失忆、被迫害精神崩溃,精神失常,回家后才渐渐恢复正常。
17、杨洁,2001年被劫持到劳教所,因为不“转化”,一直被限制饮食,一年之后“转化”上三楼,人已瘦得脱了形,三十几岁的人被两个人搀扶着走路。
18、姚红文,曾被灌食数月,最后奄奄一息才送到医院。一个丰腴秀美的女人最后给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髅,有次一个看到她洗澡的包夹对我说:太可怕了!身上肋骨历历可数,比非洲难民还吓人!
李育君、徐慧、潘素娟三个大法弟子被劳教所的恶警和那些被它们指使包夹残酷折磨,徐慧被折磨得双目呆滞,神情麻木,往日动人的神采再也不见了;潘素娟被折磨得憔悴不堪,有时眼睛都睁不开了,还不断的被包夹骂着。由于长时间站着,她的两条大腿肌肉已经僵化,毫无知觉,腰部稍微弯一下都非常痛苦。
19、来自海岩的钱银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给睡觉。陈志英经常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把她叫到大厅去折磨,在超强度的劳累了一整天后,还逼她抄诬陷法轮功的书或罚站,接受陈志英的谩骂。有一次,陈志英不知在哪找到了一张钱银芳在外面的照片,恬不知耻的对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钱银芳说:你现在比在外面还好看呢!钱银芳刚入所时白白胖胖的,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而现在面容暗淡无光、面皮耷拉、蓬头垢面、瘦弱不堪。这个恶魔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厚颜无耻!她叫嚣的声音很大,整个中队都能听见,别人也无法入睡
20、陈文英,被绑架到浙江莫干山女子劳教所,通过恶毒方式硬将陈文英塞进劳教所残酷迫害她。陈文英在劳教所一直绝食,后来连说话都说不出来,身体被迫害的不象人样,生命垂危。
21、赵爱玲,坚定信仰,在炎热的夏天,被关进禁闭室,将门窗紧闭,并用厚厚的黑布挡死窗户,屋内再开一盏200W的电灯,不让碰一滴水。更残酷的是一天要站立18个小时,不准动一下,否则就是拳脚相加,电警棍残害。周爱女被关了7、8天后,衣服都结了厚厚一层盐霜。
22、张蓉,一顿只能吃一块饭(一两),每月只能洗一次头发,每月只准用十五分钟时间上洗漱间用冷水洗一次澡,每月只准订购不超过10元钱的生活用品,站立或走动须经包夹同意。长时间的坐姿,使臀部长出了两块硬硬的肉钉,很痛。她尽量斜着身子用两侧接触凳面,腰也很胀痛。巨大的精神压力和长期的肉体折磨,使她迅速消瘦下去,一个多月的功夫,瘦了二十斤。
在莫干山劳教所“专管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例不胜枚举,每位学员都经历过这样或那样的迫害,有的因喊一句“法轮大法好”被嘴上缠上胶带,手脚捆绑在床架上七天七夜,有的因拒不“转化”被戴上手铐铁镣,有的学员被杂工和包夹辱骂殴打。
以上仅仅是莫干山劳教所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事实的冰山一角。劳教所恶警为了避免其迫害法轮功炼功群众的恶行暴露,封锁一切消息,为此,劳教所还剥夺了亲人探视的权利。不仅如此,连他们的通信的权利也被剥夺。现在对莫干山劳教所的恶行揭露还非常少,希望知情人士能勇敢的揭露莫干山劳教所的恶行,让它的罪恶暴露在阳光下,制止恶人作恶。我们要求国际追查组织对莫干山劳教所进行详细的追查,并且制止目前正在发生的暴行。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相关电话:
专管中队(四大队三中队系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恶警:陈蕴理(原指导员,已调离很邪恶),叶黎(副中队长),陈志英(现指导员),唐莉莉 (副中队长),孙俊(副中队长),周小青(中队长)。副大队长朱红霞,中队长有李莺莺、周达飞、陈伟、姚荫华。警察:牟凌寒、徐霞、蒋丽、王小娥、蔡金星、陈玲莉、陈伟、周颖、毛××(已调离)、张唯,蒋红雅,李燕,于艳、俞王霞、姜璀、胡红华、谢琪。
另外,四大队一中队的警察也常来到三中队值夜班,积极参与迫害的有一中队队长方莉,警察陈林丽。
其它还有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入教队,有时也关押大法弟子,望其他大法弟子发真相信,抑制恶人,地址同上。
四大队三中队一办公室电话为O572-8663921,邮编:31320O,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921-4-3分箱
中队长 陈志英: 13957268825
莫干山女子劳教所专管中队 电话号码: 0572-8073593(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
恶警:陈蕴理(指导员),叶黎(原中队长,现任劳教所教育科副科长,办:8061649)
浙江省司法厅 571-87054383 传真87054384
浙江省劳教局 87773528 87773510 8777354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08 邮编310002
浙江省劳教局:徐颜吉局长、郭晓明处长、楼自力处长
电话:0571 88072800杭州市天目山路24号 邮编:310007
浙江德清莫干山女子劳教所:政委 吉永根, 副所长 丁丽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 921信箱 邮政编码:3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