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浙江女子劳教所的恶人恶行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使用各种邪恶手段对大法弟子进行身心折磨,企图逼迫大法弟子放弃正信。有一位年龄稍大的大法弟子在炎热的夏季三个月不准洗澡。

有一位年约二十六岁左右的女研究生(姓名不详),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左右被送入劳教所,晚上十一点才准睡觉,早上四点起床,被迫要完成很多所谓的“学习任务”,否则不能休息,而且伙食很差。加减衣服必须写申请批准才行,最基本的生活都受到严格控制。

在劳教所那种邪恶的环境中,坚持正信的大法弟子都遭受辱骂、训斥、刻意刁难等各种精神折磨。里面还有许多规定,如:不准知道时间,不准照镜子,不准看窗户外面,不准知道外界信息。坚持正信的大法弟子被严格封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中,每人一个房间被隔离开,并被包夹起来,因此曾有大法弟子绝食抗议。曾有一老年大法弟子郭玉香(音)被折磨的精神失常,那里的恶人反而将其恶行导致的恶果转嫁栽赃大法。

该所四大队三中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专管中队,负责人是:大队长叶玲(音,曾任教育科科长),副大队长朱红霞,中队长有李莺莺、周达飞、陈伟、姚荫华。警察有蔡敬心、于艳、俞王霞、姜璀、胡红华、谢琪。另外,四大队一中队的警察也常来到三中队值夜班,积极参与迫害的有一中队队长方莉,警察陈林丽。

希望知晓详情的人都能揭露该劳教所的恶人恶行,营救还在被残酷迫害的大法弟子。

四大队三中队一办公室电话为O572-8663921,邮编:31320O,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921-4-3分箱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