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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政法委书记万凤华威逼江锡清家属放弃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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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5.13事件”(律师张凯、李春富因调查江锡清被迫害一案被殴打事件)后,重庆江津当局24小时贴身监控江锡清的儿子江宏斌,并胁迫其作伪证。为了强迫江锡清家属放弃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江津中共邪党政法委书记万凤华进一步加紧了对其威逼和迫害。

万凤华将矛头指向江锡清的女儿江宏、江平,逼迫江平撤消律师代理的合同,江宏为不放弃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而被迫流离失所在外。为了彻底截断江锡清子女的法律诉讼途径,万凤华一直派人打探江宏在外的下落,并对江宏、江平、江宏斌的家采取更加隐秘的监视,一有风吹草动立即向他报告。为尽快逼迫江宏回来,6月4日,万凤华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前提下放出狠话:“限江宏7天内回来,不然就对她直接进行抓捕!”

虽然委托律师的合同不是江宏斌签署的,但是万凤华仍威逼江锡清的儿子江宏斌写撤消律师代理合同的所谓《终止委托书》,并一直逼迫他说服江宏、江平放弃法律诉讼。

自从江锡清被迫害致死后,江宏斌家中一直受到万凤华等人骚扰,白天、晚上来电话、按门铃、敲门、暗中盯梢等,江宏斌的妻子邹绪群不堪忍受压力,而被迫与丈夫离婚,一个原本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拆散了。虽然如此,万凤华仍派国保大队邹开军和穆超恒到邹绪群的单位(江津电信)威胁她,不让她上班。此外,万凤华还逼迫江锡清的四哥江德华、姐夫夏步初放弃此事,立即回新疆,但他们并未答应这一无理要求,坚持要为江锡清的死因讨公道。

除了不择手段阻止江锡清的亲属放弃法律诉讼,万凤华还对江宏采取经济上的野蛮迫害。江宏因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在2000年被非法判刑三年,2003年从重庆女子监狱回家后失去了原来的工作。从2008年起,江宏以为江津某企业代帐为生,每月仅五百元左右的收入。万凤华6月4日放出话来:“谁让江宏代帐,就让他不得安宁。”因而导致江宏再次失业。江宏有一个读高中的女儿,经济十分窘迫。为替其父讨回一个公道,江宏并未放弃通过法律途径调查江锡清被迫害事件,现仍流落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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