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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锡清老人被害死,子女呼吁关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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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二月七日】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晚上十点十分左右,在江锡清老人被劳教所宣称“去世”七个多小时后,子女们发现:老人的人中、胸部、腹部、腿部还都是热的,惊呼道,“我爸没死,还是活的!”“快救救我爸爸,快救救我爸爸,我爸爸没死!”家人们想为老人做人工呼吸,被在场的劳教所警察等20多人强行拖出殡仪馆的冻库大门。


江锡清和妻子

江锡清一家

江锡清一家

重庆江津六十六岁的老人江锡清,原为江津区税务退休干部,修炼法轮大法后,辛勤工作、关心他人,乐于助人,身体一直很好。在二零零八年奥运之前几天被劫持到重庆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七日(初二)下午,家人去劳教所见他时,人还好好的。不到二十四小时,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家人突然接到劳教所电话声称人已去世。此前他65岁的妻子被秘密判刑八年。

劳教所恶警为掩盖罪行,要强行火化江锡清老人的遗体,遭家属严厉制止未能得逞。

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大队长:田小海;二中队中队长王进;副中队长王鲜华、胡跃进;指导员李勇。

请国内外有良知的正义之士关注。


江锡清身份证

江锡清工作证

江锡清退休证

下面是江锡清家属的申诉书。

申诉书

申诉人:江宏、江洪斌、江平、江莉
被控诉人:重庆市西山坪劳教所
事实和理由:2009年1月28日,大年初三,我们66高龄的父亲江锡清冤死在重庆西山坪劳教所。江锡清:系江津区地税局退休干部,66岁,退休前为国家工作四十多年。

一、江锡清被绑架、非法劳教的过程

2008年5月13日,江津区油溪派出所樊云贵、陈基灿绑架了我母亲罗泽会后,又于5月14日上午约9点去江津区地税局集资楼301室(江锡清住宅)抄家,共约20余人(公安610、 国安、地税局),并绑架了正在家看汶川大地震新闻报道的父亲江锡清,抢走了家中的电脑、手机、打印机、现金1410元及信仰书籍等。2008年5月14日 晚大约9点,江锡清从油溪派出所被送至江津看守所。5月14日江洪斌也被国安、610、国税所的人找去谈话,下湾的家被抄,其后被带到油溪派出所调查、审 问,并强迫江洪斌在罗泽会的逮捕证上签字(当时罗泽会被抓已超过24小时,警察要求江洪斌按他们要求的时间写)。

后江锡清被非法劳教,家里 人未得到任何通知,至今也没看到劳教通知书。后来四处打听才知江锡清被送往西山坪劳教所劳教1年(劳教时间却是从2008年6月25日起到2009年6月 24日止,无故被加四十天)。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江锡清的女儿江宏曾到国安问父亲情况,国安的穆超恒狂言,他有权,想整谁就整谁,时间长短由他决定,并扬 言道“上次(2000年)江锡清、罗泽会被送洗脑班,当时考虑到你父亲年老,工作不好找,家里又有费用支出,就没有劳教及判刑的念头。这次,我要送江锡清 劳教1年。”

2008年7月下旬,江宏、张大明、张潇月(江女儿一家)3人第一次去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一中队探监,才知道60多岁高龄的父亲在被“整训”。探监时,江锡清讲到劳教所里有体罚行为,他被强迫从早到晚罚站。“我年老承受不住,强迫我写什么三书(放弃信仰的决裂书等),作为交换条件,放松对我的体罚。之后才能下到七大队二中队进行所谓的服刑狱。”此后我们四个儿女及配偶、子女和亲戚不定期去看望父亲。

2009年1月25日上午(年三十)江锡清打电话给江洪斌报平安时,问到我们母亲罗泽会的情况,江洪斌告诉他被判8年,并说过年会去看望她。(江洪斌在去国税所值班路上接的电话,对方号码是023-89090131,时间是上午9点10分)

2009 年1月27日(初二),江宏、江洪斌、江莉及孙女江贵雨在下午3点过在西山坪劳教所七大队二中队门口要求接见江锡清。数分钟后,江锡清在监管干事的监护下 被送往大门与家人接见,其间两岁半的小孙女递一个玉米棒给爷爷吃,监管干事不让吃,父亲便把玉米棒递还给了小孙女说:“爷爷不吃,你们自己吃。”孙女从衣 兜里摸出花生给爷爷讲“我有花生”,江洪斌喊女儿给爷爷剥花生,剥出两粒花生米递给爷爷,爷爷接过手后未吃,小贵雨看爷爷没吃,又从衣兜里摸出花生喊爷 爷:“我还有”。后儿子江洪斌谈到母亲被判刑8年无任何法律程序回单,父亲这时放声痛哭,念道“8年啊,太邪了!”这时监管干事见势不对就要父亲回舍房, 停止接见。父亲依依不舍,不肯走,提着塑料凳放声痛哭,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亲人,江宏说:“贵雨亲一下爷爷。”我父亲的嘴唇从铁门缝里挤出亲了一下心爱的 小孙女,江洪斌叫女儿跟爷爷再见,年迈的父亲站着目送亲人离开,监教干事在前面又再三催促父亲回舍房,儿女们流着泪与父亲分别,万万没想到这却是与父亲的 永别!

二、劳教所通知我们父亲去世后的过程

与父亲见面不到二十四小时,2009年1月28日下午3点40几分,电话铃响起来,外甥接了电话,对方叫江平接电话,监管干事告诉江平:江锡清下午2点40多分去世。江平惊讶地叫起来:“我父亲死了?”随后江宏、女婿 张大明、江洪斌先后与对方通话,对方告诉江洪斌说:“你父亲在重庆市劳教医疗中心,你赶快过来一趟。”挂机五分钟后又来电话,告知一个电话号码(未告姓 名)叫到西山坪后由他专人接待。

家人找车连忙赶往西山坪,到北碚已是晚上7点20分,车到嘉陵江大桥桥边,江洪斌与对方联系,对方讲“我是 李干事,你到七一桥宇讯大酒店来。”因我们不认路,对方十五分钟后开着一部车牌“A ×××771”的警车到桥边。江洪斌问“我父亲在什么地方?我要看人。”李干事讲:“到宇讯大酒店,我们有领导等着你。”到酒店后,李叫我们在宾馆里坐, 等他们的领导。江宏问:“我父亲在医院,我们到酒店来做什么?”后七大队大队长田晓海从楼上下来,对我们四兄妹及亲戚身份进行反复核对,此后又等很长时 间。江宏提出:“还要等谁?”对方答:“等公检法。”江宏说:“这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要等他们?”对方答:“它是我们的监管机构。”江宏说:“公检法都有 车,他们在北碚,这么近还没来,我们还要等多久?我只想见我爸爸!”江莉也跟李干事交涉。李才掏出手机说:“我要请示领导。”他们通话后不到2分钟,从宇 讯大酒店楼上下来一帮人,男的女的很多人都带有酒气,他们叫我们开车跟他们的车到殡仪馆,约20分钟后到了殡仪馆。一个体形较胖的自称是殡仪馆的人宣布“ 殡仪馆的规章制度”:第一,只能见5分钟;第二、不准带手机及通讯工具、摄像、照像器材。他们25人中有一人走在前面开冻库,其余的人开始搜身,江宏与张 大明冲进冻库室,四处张望未见父亲。

有人喊打开冰柜,并说只能观看头部。江宏看到父亲的脸就去摸,发现人中还是热的,并惊呼道,“我爸没 死,还是活的!”那些人目瞪口呆相互张望不语,江洪斌听到后赶到冰柜前,把托父亲的铁板拉出一半,摸其胸口发现是热的,就呼叫道:“我父亲没死,胸口还是 热的,若死了7个多小时,在冰柜里冻这么久不可能还是热的,你们来摸摸吧!”然后江洪斌再次摸父亲人中。这时那些人才惊醒过来,并试图推江锡清进冰柜里关 门,发生争执。女婿张大明,儿子江洪斌,女儿江宏,江平合力将父亲拉出冰柜并放在地上,惊叫,“快救救我爸爸,快救救我爸爸,我爸爸没死!”父亲的侄女婿 陈启强闻声后摸江锡清的胸口,问旁边一个公安有无体温表,答:“哪儿来体温表?”四女儿摸爸爸的胸口后直奔门外喊打110。里面便衣警察说,“没用,公安 人员就在这里。”江莉用13452443366打110报警,110接电话后问清情况后说10分钟到,江洪斌闻声用13310210277呼叫110,通 话后对方问在什么地方,答:重庆市公安局北碚分局仪容仪表殡仪馆检查站,报警内容“我父亲没死,为什么放在冰柜里冻着,我要呼叫110,快来人吧!”对方 讲“喊他们不要冻了。”挂机。

江洪斌奔回冻库告诉他们,不要再放回冰柜了,放在旁边,叫江宏、江平她们守着父亲。但是在场的公安人员仍然强 行把江锡清的身体推进冰柜,并架着江宏、江平、江莉、张大明强行推出冻库大门,途中江莉手受伤。西山坪七大队的管教干事还手指着江洪斌的鼻子说“你脑壳有 问题没有?”又转身指着江莉说江莉是败家子等人身攻击的语言,并将我们所有的人赶出。陈启强对殡仪馆的人说:“你有没有老人?”刘华把陈启强喊到殡仪馆一 个房间里给他看江锡清死亡的证明,写的死因是“急性心肌梗塞”。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打击,面对这一群公检法人员,我们冤屈、悲愤、无助,泪只能往心里咽。

彻夜难眠,第二天天亮,我们又到北碚殡仪馆等他们。到中午1点34分与李勇联系上,对方要我们到七一桥宇讯大酒店谈。到那后又再次反复详细审核每个人的身 份,包括每个人的电话、通讯地址、工作单位等,并要求我们只能四个子女去商谈,其他亲戚只能旁听。西山坪劳教所的刘华主持,宣读谈话内容,谈到我父亲死亡过程时,又改口说:江锡清上午“刮痧”,包括胸、背、脚、手、颈等多个部位,“刮痧”后下午起床没动静,再看人脸色苍白送往场部医院死亡。

西山坪劳教所1月28日曾对家属称江锡清死于“心肌梗塞”,29日的说辞又与此相矛盾。根据常识刮痧都是在夏天,而且通常只是刮后背,不会包括大小腿关节处等全身多个部位。家人在27日见到江时他好好的,为什么要刮痧?根据劳教所的这些说法,谈话中,家属提出几点质疑:

1、西山坪电话通知2点40分人去世,为什么时隔7个多小时,人从冰柜里拉出来身体还是热的?
2、江锡清在医院是如何进行抢救治疗的?在有生命危险时同时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子女?
3、西山坪劳教所的警察为什么拼命阻挡家属看人?为什么在家属发现江锡清身体仍然温软时,拼命阻止抢救?
4、未到24小时,活人成死人,做何解释?

双方谈了1个多小时没有结果。谈话中在场的还有检察院一分院监管西山坪劳教所的黄主任和姓武的一个检察官,七大队大队长田晓海,二中队中队长、指导员,门口由七大队二中队的干事把守,隔壁房间是公安人员等。劳教所并宣布所谓的规定:不按时火化,三至五天就强制火化,到时你们去告执法单位和殡仪馆。后检察院黄主任找江宏、张大明、江平,在走廊里说:“我们出于人道主义,适当的给予经济补偿,但这件事我还要跟西山坪劳教所做工作,而且钱不多。”等等。我们不管他们怎么说,在父亲真实死亡原因未调查清楚之前,拒绝签字火化。

我们相信父亲真实的死亡原因决不会象他们说的那么简单。而且父亲死亡证明上的年龄是62岁,也与实际年龄不符。可见死亡证明是在如何匆忙的情况下开出来的。开具证明的是劳教所场部医院一个姓赵的医生。

1992 年8月10日司法部第21号令发布《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正常死亡的,凭医院出具的死亡鉴定,通知其亲属或原单位。其 亲属或原单位对死亡原因提出异议要求重新鉴定的,应通知当地检察机关派人到场,并由法医再做鉴定。”第六十条规定“劳动教养人员非正常死亡,应当及时报告 当地检察机关检验,由法医做出鉴定,通知劳动教养人员亲属或原单位,并报告原审批机关。”

西山坪劳教所和检察院驻西山坪劳教所检察室违反司法部《劳动教养管理工作执法细则》有关规定。我们要求由有关部门重新组织有家属代表参加的公开调查。在查清事实真相基础上,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恳请司法及社会各界正义人士伸出援助之手,为我父亲讨个说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坚信,真相终会大白于天下,人间自有公道在。

抄送:重庆市人大、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政府劳教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劳教局:

申诉人:(江锡清子女)江宏、江洪斌、江平、江莉
有愿意为江锡清伸张正义的律师及人士,请与其家人尽快联系。

2009年2月1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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