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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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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三日】中国的告密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它是专制统治制度中一种御民术。在中共宣传中常常把这种行为描写成为英雄壮举,而西方社会是怎样看待这种行为的呢?这种行为对社会与个人是有利还是有害呢?(这里所说的“告密”,不是说某人犯下刑事重罪,被人正当举报,而是指某人并没有触犯任何刑法,却被告发而带来惩罚。也就是说,无罪而被告发。)

告密行为很少被现代西方自由社会认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言论自由的社会不以言治罪,告密没有生存的土壤;第二,西方道德普遍以告密行为为耻。在西方文化中,出卖者和告密者类同犹大,为人所耻。学校和社会不鼓励告密行为(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外);第三,西方社会崇尚个人自由。孩子从小就被教导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不提倡告状,告密行为是与个人自由不相容的。

告密行为对社会有害还是有益吗?首先,诚信是社会的道德基础,告密使人与人之间的信任纽带被斩断,使社会陷入人人自危的精神危机中;第二,破坏言论自由。使百姓不能畅所欲言地自由抒发,一个言论没有自由的社会就没有民主;第三,摧毁人伦传统。父子、夫妻、兄弟等家庭关系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亲亲告密,使贵人伦、重亲情的传统受到了灾难性的毁灭;第四,使社会道德沦丧。告密者出卖别人的隐私,来换取自己的利益,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告密伴随着卖友求荣、落井下石,使整个社会道德沦落,成为小人和奴才充斥的社会;最后,越是专制政府,越是没有信心的政府,越依赖和鼓励用告密的方法来控制人民的思想。

对一个国家来说,告密盛行是最大的悲哀。一方面是使国家陷入诚信危机、道德危机、人伦危机之中,另一方面使很多无罪公民受到严酷惩罚,甚至使很多无辜的公民被谋杀;对于个人来说,告密是一个人内心阴暗、卑鄙的表现,是人性的扭曲、变异。从告密开始,灵魂就开始堕落,等于丧失了自我良知、突破了道德底线,把人的灵魂交给了魔鬼驱使。

推行告密者、告密者和被告密者,哪一个能在告密行为中获益呢?两千多年前的商鞅制定秦律,规定“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者同赏”、“民人不能相为隐”,后来他也被人告发谋反,走投无路,最后商鞅被车裂分尸、满门抄斩;汉朝的杨恽由告密发家,又以告密身败;据史料记载,武则天执政时期,特务横行、告密成风,一批爪牙整天四处打听、搜集王公贵族的言论和民间传闻,再告密于朝廷。实质上,没有一个人能在告密行动中获益,而人间一切美好的东西却在告密中被撕碎、蹂躏和践踏。

可悲的是源于中国古代的专制社会的告密现象,直到当今,仍延绵不绝,还时有发生。比如,信仰自由是人的基本自由权利,但是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不但大肆打压,还鼓励群众秘密告发,一些人在威逼利诱下参与了这种无耻的行动,有的给公安当眼线,有的以特务的身份打入修炼者内部,然后实施告密。一些人由于没有意识到告密的可悲,还自以为这是政治上的进步,这是光荣的任务。其实,当一个人把别人的正当权利、自由信仰和正常言行当作“密”去告的时候,不但已经人性丧失、尊严扫地成为了小人和奴才,而且还可能恶报连连,殃及子孙。一个文革中的告密者,在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就承受着自己躯体扭曲变形、一个孩子自杀、一个孩子精神分裂的果报。正可谓“福祸无门,惟人自召”。

也许有人会质疑,不就是揭发、检举、告密吗?他又没有打人、杀人,怎么可能有恶报呢?一个在文革中告密者曾坦言受命记录一个女犯人“恶毒攻击领导人”的言语,最后导致女犯人被枪毙。她说:“从抓我的那一刻起,我一直认为自己无罪。但从枪毙某某某的那一天开始,我便觉得自己真的有罪了。”

告密可以构陷治罪于一个无辜的人,甚至可以置人于死地。有很多法轮功修炼者被拘捕、被劳教、被酷刑折磨、被秘密杀害都是被人告密所致。很多美满的家庭因为被告密而家破人亡,很多幸福的孩子因为父母被揭发而失去父母沦为孤儿,很多善良的老人因为被检举而被关押坐牢。可怜的告密者啊,也许你没有用手杀人,但是多少人因你的告密而被虐杀啊!

中共的宣传,混淆了是非、颠倒了黑白,让人满脑子都是揭批和斗争,民众在反复的洗脑中变得糊涂且不知对错。其实自古以来,中国人崇尚的都是正直和骨气,那些不肯出卖他人换取私利的人,被视是真正的英雄垂名千古,而那些告密者一直被视为卑鄙、阴险的小人,被后人所唾弃。作为人,一定要知道,告密是坏事、恶事、耻事,说不得、做不得、干不得,偶尔为之,就面临被揭穿,继而被社会所不齿,被天理所不容。

做人要有原则,思想要有取向,要明辨是非,行为有准则,要诸恶莫作。在正常的社会中,当我们对他人有不同的意见和看法时,可以坦诚地当面交流、公开质疑,也可以私下讨论和争辩,万不可以以告密的方式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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