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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大法弟子刘明宏、曾庆春被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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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七日】湖北省咸宁市大法弟子刘明宏、曾庆春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被邪党恶警绑架,后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曾国华及汀泗桥派出所所长彭斌等三人闯进大法弟子曾庆春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绑架了大法弟子曾庆春及在他家的另一位大法弟子刘明宏。

曾庆春、刘明宏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宁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九月三日曾庆春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刘明宏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十四日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大法弟子刘明宏,现年五十一岁,曾患腿病几近瘫痪,十六年都无法治好。自从他修炼法轮功后,很快得以康复。他对法轮功和大法师父万分感恩,处处以“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事,做好人,是当地有口皆碑的好人。刘明宏被绑架后,村民群起联保,恶警仍拒不放人,竟然非法劳教。

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一念之差,将会给自己和亲人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不要再追随江氏流氓集团,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并立即无条件释放法轮功学员刘明宏!


相关人员:
庞斌(警察):1338716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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