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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倪丽华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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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日】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中午,湖北省咸宁市大法学员倪丽华在咸宁市贺胜桥滨湖讲真相时,由于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被滨湖派出所绑架,秘密关押在高桥镇的“131”,出现高血压、心脏病等症状,生命出现危险,有关人员怕承担责任,八月二十四日将其释放。

在此之前,倪丽华曾遭受多次非法迫害,以下是倪丽华的自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因为到北京上访,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可在半路被劫了回来,非法关在咸安猫儿山看守所45天,后家人用了3000元押金,几百元伙食费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日遭恶人诬告,又被非法抓进猫儿山看守所,关了25天,家人用了2000元,外加伙食费,才把我接回。

二零零一年正月十六日恶警把我非法抓进洗脑班(交伙食40元、没任何收条),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谎言材料,强迫我写保证不炼法轮功,还说没事就打牌。由于那时人心太重,做了不该做的事,回家后大病一场。我知道自己不对,声明自己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话全部作废,继续修炼法轮大法。他们又到处抓我,后来用欺骗手段对家人说:不抓她了,叫她回家。我回家没两天时间,一天晚上发现铁门锁不见了,以为是不懂事的小孩拿去了。当时片警来了,就要抄家带人,当时家人跟他们吵起来,我乘机从三楼窗口跳下去走脱。后来听说在半夜一点左右以邹卫国、盛代保为首的,将近十几人把我家围住,然后翻墙进去,虽然我人不在家,也把我家翻得乱七八糟。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我讲真相被恶人诬告,又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关了50天,绝食一个多月,抗议对我的迫害,后来身体不行了才同意放人,又被敲诈了3000元现金、1500元伙食费(没有任何手续)。

二零零三年十月非法抓捕中,恶警在第一次晚上九点左右抄家,没有抄到任何东西就走了。第二次晚上十一点没有任何理由,完全是骗,声称有人举报我,我家人就说把人找来对质。在家人跟他们讲话时,我从后门走了。第三次晚上一点左右,恶警让单位领导王国华、吕爱枝叫门,片警就在外面等,后来听人说还有局长陈元海,还有政法委的人。没有开门,他们就走了。第四次在五、六点钟,利用家人、单位,当时去丈夫单位的有市局、区公安局、有政法委、派出所、教育局,要学校领导余德志、吴卫辽、周绪鹏来“做工作”(恐吓与洗脑),说只看看老倪在不在家,在家就走,也不抓她。在高压下家人回家开门看在不在家,结果他们进来就是绑架,不由分说!我连衣服、鞋都没穿,四个大汉把我抬上警车。

在看守所里,我绝食抗议,我没有做任何坏事,按宪法行事,信仰自由,行善积德做好人,没有错。后来恶党人员将我非法劳教两年三个月,由于身体表现出重病状,医生都诊不到脉了,劳教所不收才放我回家。

回来后一个月,上楼都很吃力,身体刚刚好转,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听说又要非法抓我进“转化班”。

以上是倪丽华的自述,这样的迫害在邪党统治下的中国还有许许多多,相信这只是其冰山一角。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没有错。善良的人啊,请明辨是非,知道法轮大法好,做个真正的好人,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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