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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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就年终考评问题致凉山州交通系统同仁的公开信

  • 给中共党政军警的信

  • 不要再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了

  • 广播稿(三篇):给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的电话

  • 就年终考评问题致凉山州交通系统同仁的公开信

    文/张翼

    凉山州交通系统的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叫张翼,是凉山州公路局造价站的职工,你们中许多人都认识我,因为我已经在公路系统工作18个年头了。

    我了解到,由于我一直在坚持修炼法轮功坚持讲真话,多次被迫害关进监狱,在我的工作业绩考评上,从2004年开始,我有三次考评是“待评”,针对此事,我感到有必要把我这十年的一些情况与大家沟通,希望善良的你能了解、关注我的情况,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首先,我想向各位沟通我为什么要炼法轮功。

    我生性善良,工作后,进入复杂的社会,看到社会上的尔虞我诈,为名利的争斗觉得很累,但做一个好人又感到反而更难,不知随波逐流好,还是保持善良天性好,很苦恼。

    1997年,当时我27岁,偶然的一个机会,我看到了李洪志师父的著作《转法轮》,我心中的迷茫全打开了,原来我苦恼的原因是我不知道这世间上有衡量好坏、善恶的标准,那就是“真、善、忍”,善恶是有报应的。我明白了自己应该保持善良天性,放淡名利,而且还要做得更好,要“返本归真”。从此以后,我开始修炼法轮功,以“真、善、忍”对照自己的言行,原来的生活不变,一天多了两件事就是“看书”和“炼功”。

    大法神速的提升人的道德、祛病健身的效果、无条件教功不收费的原则,吸引了社会各阶层的人,当时李师父被“中华气功协会”评为“全国优秀气功师”,法轮功的主要著作都是新华书店公开出售的。到1999年,中国已有一亿人修炼法轮功。

    法轮功如此受人欢迎却招来了当时的国家主席江氏的妒忌。当年7月20日,江氏出于妒嫉而发动了对大法学员的迫害。江氏集团铺天盖地的造谣诬陷大法,诽谤我们的师父。为了澄清谎言,还师父、大法的清白,为了世人不被谎言蒙蔽,为了所有的有缘人能有一个正常的修炼环境,我同所有的大法弟子一样,遭受了残酷的迫害。

    1、进京仅住一晚上,被非法拘留一个月

    1999年10月,我和四个功友一起准备进京了解一下情况,再上访。10月2日在放假期间,我们在北京住了一晚上,10月5日我赶回家中上班。

    结果就因为这件事,西昌市公安局一科科长李玉旭、警察周欣、罗毅对我非法审讯,李玉旭对我说:因为我是炼法轮功的,不能上北京,这是公安部的规定。我说我上访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李玉旭说:“江××定你有罪你就有罪。”

    于是,我被一科非法拘留26天,同吸毒、刑事犯一起关在西昌市拓荒戒毒所。在关押期间,李玉旭、罗毅、周欣多次对我进行威胁,用工作、亲情、判刑来给我施压,逼我写保证不炼了,但我已明白“真、善、忍”的要求,在原则问题上是绝对不能造假的。

    2、万人签名说真话,被非法抓进“洗脑班”

    2001年3月,大街上进行诽谤大法的“万人签名”活动,所有的人只准写诽谤大法的话,否则不准写。有许多人是看了电视、报纸不明真相无端仇恨大法的,其中有一些是单位派来完成任务的。为了让不明真相的世人不被江氏利用,我必须制止这无耻的欺世盗行。我提笔写下了“法轮大法好”,当场被西城派出所两个警察强行绑架走,我多么希望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能听到真相啊,我高声喊到“法轮大法好!炼功无罪,我们是好人!”警察将我强行塞进车中。

    第二天,我被西昌市公安局一科警察强行送到西宁马坪坝“强制洗脑班”,这里已关押了近二十多名西昌的大法弟子。我问警察信仰“真、善、忍”有何罪?为什么要“转化”?朝哪里转?他们答不出来。

    由于我坚持说真话,我和我的家人、单位领导、同事和受到了来自国家安全局、西昌市国安大队、市“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等人员的骚扰、威胁,我家里的电话被长期监控,一切行踪被严密监控,局保卫科同事也被牵连,一到节假日,得不停的向“610”汇报我的行踪,因我公开为法轮功说了公道话,单位的精神文明奖被扣,全体职工被无辜的牵连,每一个职工直接经济损失达千元,这给我和我的同事、家人带来巨大的压力。

    2002年3月,为了不牵扯家人和单位,我不得不远离我的亲人、单位,流离失所,来到攀枝花、米易。

    3、讲真相 遭到米易、攀枝花警察迫害

    我离开了家,在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功友一起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2002年“十六大”前,全国各地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我和功友在住所被米易国保警察周林等抓捕,警察未出示任何手续,抄掠走了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甚至包括我自己的金首饰和现金2000多元。我被秘密送到攀枝花市盐边县看守所。

    攀枝花市公安系统对我们进行令人发指的行刑逼供和精神折磨:警察八人分成三班或两班,轮番审讯我,用切身相关的名、利、情等利益和判刑来威胁、利诱我。叫我出卖同修。我不配合,他们用细尼龙绳将我双手反捆在背上,然后将绳子吊在窗栏上,只许脚尖拈在地上,几乎全身重量全部集中在双臂上,他们称之为“鸭儿浮水”。双臂酸痛难忍,一动弹,绳子勒得更紧,全身直冒虚汗。警察王勇说:“这种办法,壮小伙子只需半个小时就会受不了的。”我制止他们行刑逼供,他们说:“迫害了你又怎么样?江××说了算。”

    王勇和支队长邱天明将我用绳子吊捆在窗栏上,最长一次一天一夜,期间邱不让我吃饭,我被吊晕后,他们就给我灌盐糖水,清醒后,王勇每问我一次“说不说”,我不屈服,他就打我一次,打耳光,脚踢身子(我已被吊晕了也不罢手),用双手夹住我被吊的双臂捏。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利用大法弟子对师父的尊敬进行精神折磨。

    恶警前后对我进行了半个月的折磨,其间三天两夜不许睡觉,间断性地用尼龙绳吊在窗栏上多次,连续用尼龙绳吊捆在窗栏上长达一天一夜(期间不许吃饭)。

    4、劳教所邪恶的“转化”迫害

    2002年12月,我被攀枝花市610组织非法劳教两年半(到现在单位和我本人都还没有一份正式的所谓“判决书”),米易政保科派了两名警察,一男一女,将我强行送至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资中楠木寺。

    楠木寺采取迫害的宗旨是中队长李其说的:活,让你活得难受;死,不让你死成。除非你“转化”了。

    人生活最基本的需要成了狱警迫害大法弟子的武器:上厕所,一天只能上两次,还必须给狱警打报告承认自己是“劳教人员”才行;洗澡,我最长一次近两个月不让洗,天气已较热了,全身酸臭,狱警又指使犯人来嘲笑我不爱清洁;整天强制象木头一样贴近墙壁站军姿、坐军姿,时间一长,全身僵硬,走路都走不来了,特别是连续一周以上整天站军姿后,蹲下去解小便都解不出来了……

    更痛苦的是精神折磨:我连续一个月被狱警派来的人强行给我做所谓的“转化”工作,我不愿听,狱警就叫包押犯人按住我听,或给我念诽谤大法和师父的书。有时,我被他们围在中间不准走开,从早到晚,他们称这叫“人海战术”。

    先后有一百多人次对我进行各种手段的所谓“转化”工作,他们或哄骗或威胁,为达到让我放弃信仰“真善忍”,刘队长和李其指使犯人将我象“耶稣受难”一样铐在窗栅上一天一夜,紧接着又是四天四夜不许睡觉,还有两个吸毒犯日夜守着我不许我闭眼睛打瞌睡。

    每一个人我都给他讲真相,他们大都说:我知道你是好人,但这里是执法机构,上面咋个命令咋个干,江××不倒,这政策就不变。

    2003年3月,我开始绝食。中队长李其为了达到我“死不成,生不如死”的目的,把强制灌食作为折磨我的一种手段。“鼻饲”是医院为抢救昏迷病人进食采取的一种手段,一般只偶尔用一次,时间一长容易引起胃炎等后遗症,而在楠木寺,却是一种普遍折磨大法弟子的手段。他们把手指粗的橡皮管强行通过鼻孔进入食道直接插入胃部,用注射器向橡皮管内注射药物或食物。被灌的大法弟子被犯人强行按在床上,双手双脚被手铐铐住,头和嘴被犯人夹住,插管时,难受无比,恶心呕吐又吐不出来,而狱警还吩咐要专门选粗一点的管子。犯人每次看到我灌食后回来都难受得吃不下饭。医生规定一天或二天只灌一次就行了,而八中队的狱警们为了让我难受,一天要灌两次……

    我没有屈服,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我在维护人最基本的信仰“真、善、忍”的权利,在维护世间最珍贵的良知,我为那些明知大法弟子是好人,却为了眼前利益麻木执行“上头”命令的人悲哀,在善恶必报的天理面前,她们怎么偿还自己造下的业力?想到李其的孩子才8岁,与我的孩子同岁,我为她掉泪了。

    绝食的路虽然艰难,每天面对的方式是“鼻饲”或是开口器,一天两次,但是我豁出去了,“真、善、忍”值得我用生命去维护。绝食17天后,在亲人们的积极营救下,我“保外就医”,走出劳教所,回到亲人身边,2003年5月我开始正常上班。

    5、最近两年的迫害

    从此以后,每到中共的所谓“敏感日”,我就成了重点监控对象。2007年“十七大”前夕,派出所和单位门卫跟踪我,我准备给一个朋友看“神韵晚会”光盘(以弘扬中华传统神传文化为宗旨的晚会,里面有“精忠报国”、“木兰从军”等中国人家喻户晓的典故),被他们构陷,我为此坐了37天牢。

    2008年7月,“奥运”前夕,我到一位老太太功友家,谁知市国安的便衣正在抄家、抓捕她们,这群白发苍苍的老人大多没文化,在一起学认字、读大法书。我不忍心看到这些老人被迫害,去跟国安劝善,希望能放了这些老人。谁知我同她们一起被抓,深夜11点了,一群警察冲进来,两人一组强行将我们绑架进了看守所。我在监狱里度过了11个月的漫长黑夜,今年6月才获得自由。

    以上所讲述的是我这几次被非法关押的简单经历,目的是要大家了解情况。我与同修们四处呼吁、上访,为的是讲清法轮功的真相(中共出于迫害大法的目的而给大法造谣,从而蒙蔽了众多的世人),从而制止这场邪恶的迫害。同时我们明白人对法轮大法――“真、善、忍”的看法,会决定一个人的未来。有了那么一念“法轮大法好”,这个人会远离灾祸,平安。

    因为涉及到我这几年的工作“考评”,下面我想向各位沟通一下我在工作中的一些情况:

    我2004年回到局机关造价站,当时又肩负路桥收费科的8个收费亭建设工作,在2004年8月至2005年3月期间,我同时承担了两个科室的工作,在“通县油路”收费亭建设中,我独自担任业主代表,面对低价中标的低素质施工队伍,只要能顺利完成工程、不拖欠民工工资,就实属不易了。

    在那段日子里,我的办公室经常整天地被要钱的民工占据着。本着修炼人的心性标准,我用善心对待,耐心地做他们的工作,帮他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常常一天下来,嘴都说干了,我也从未图自己轻松,而把这些难题全推给我的领导。工程结算时,我把那一、二十处要钱的人的情况调查好,一一记录在案,然后督促施工队老板一笔一笔的落实到每一处。

    为了平息纠纷,不影响收费站工作,我曾亲自到盐源县梅雨镇把老板拖欠的民工工资交给民工(当地的老百姓),然后再把收条带回给老板。有一次,修宁南收费亭的民工们围堵在公路局大门口,派出所、局保卫科的来人都无法疏散,民工们拿不到钱就不走。我本着修炼人的善念,给他们分析了利害关系,讲清了道理,于是民工们这才散去。

    从2004年开始在凉山州公路工程造价站工作至今,已经第五个年头了,在2008年以前,我们造价站一直处于人员缺编状态,造价站几乎每年的预算编制、审核工程工程造价金额有上亿左右,我们还要负责全州的造价工程造价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上报,组织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执业培训工作。负责计价依据的解释工作和工程造价业务的咨询工作,调解和仲裁工程造价方面的经济纠纷。

    造价站的工作,一直得到省站的好评,造价站从2004年以来,每年都被省站评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造价工作要求不仅要有相应的业务知识,还要有很强的责任心,政策性强,造价问题又是目前各工程各个环节的焦点问题。我本着自己的信仰要求,真正做到为社会、业主和施工方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认真对待每一个项目,在工作中,我从未追随社会不良影响。顶着各种压力坚持原则。得到业主的好评。

    中共搞运动的套路之一就是“挑起群众斗群众”,把“矛盾”交给被害者周围,身边的人,甚至你的亲人,说是“发动群众的力量”,其实就是灭绝人性的搞内斗,让老百姓“自相残杀”,老老实实按它的“运动”政策执行的人,才是真的被逼得“六亲不认”,我痛心咱们公路局因为迫害压力放弃修炼的同事,本来如果没有这场迫害,你们也会象我一样至少拥有真正健康的身体(大法带给人的不只是身体健康)。

    我非常痛心咱们公路局的同事,多年因为上面迫害法轮功带给你们的精神上的压力,经济上的损失,其实江氏1999年迫害法轮功之初下的密令之一“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也将你们绑在其中啊!我的亲身经历证明,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才是制造这一切“麻烦”的源头、罪魁祸首。

    我做的一切,不是为了自己的名利,作为修炼的人,我们是看淡世间名利的,做不到这一点,面对这么严酷的迫害、巨大的压力,早就选择说“假话”甚至放弃修炼了。

    我看到,其实在方方面面执行迫害政策的人,也是这场运动的受害者,如果为了我自己,我可以默默承受各种迫害,一直到真相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因为法轮大法已洪传于天下,中共迫害法轮功已难以为继,我所遭受的一切迫害,到时都得一一清算偿还,但是作为修炼人的慈悲,我这样做就是自私的,因为我们非常明了:参与迫害善良、与佛法为敌会面临怎样一个万劫不复的境遇。我不希望,真到了“那时”凡是与迫害有关的人,在善恶必报的天理面前,偿还自己造下的罪恶,最直接的就是作为参与迫害法轮功遭到国际正义力量的追查。

    我的交通系统的同仁们,也许你身居领导岗位,那你可以兼善一方。珍惜上天给你的权利,做好事,善待大法弟子给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也许你无权无势,那你可以在内心选择善良,给大法弟子一句支持的话语,也许在现实社会不一定马上看到效果,但古话说“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你善良的一念会给你带来天赐平安!我希望我的领导、同仁们能在我几年的工作业绩考评这件事上,有一个公正的结论。


    给中共党政军警的信

    目前,法轮大法已弘传世界一百一十四个国家,获得了各国政要、民间组织和党派的认可与支持,并获得各界褒奖和信函达三千三百多项和三百多个支持反迫害决议。

    自二零零零年至今,以江泽民为首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及其同伙,其中包括现任或前任的教育部、安全部等二十五名的中共官员,在全球四大洲三十多个国家被起诉(见附件一);而针对江泽民的诉讼案就有十八个,其中五个是民事诉讼,其余的是刑事诉讼。其中,在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迫害法轮功的首恶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官员做出裁定,并下达了诉状,抗辩期为:四至六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江、罗二名前中共高级官员。

    这些也只是法轮功真相和反迫害的冰山一角。国际人权组织称江泽民及其党羽迫害法轮功事件为国际瞩目的人权事件、二十一世纪的人权大案。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宣言:将一如既往在全球范围内彻底追查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关的机构、组织和个人,无论天涯海角,无论时日长短,必将追查到底。详情请登录明慧网和相关国际网站均可查询(见附件二)。

    如果说在二零零一年以前,你们不知道江、罗、徐光春污蔑法轮功,导演“天安门自焚”事件,是被其欺骗蒙蔽的,情有可原;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在自焚的真相和江、罗编造的污蔑法轮功的事实真相已遍布地球上的每个角落,还说是被欺骗,那就是自欺欺人了,仍不停止迫害大法学员就是在违心的做坏事,对自己的未来不负责任!你们应该给自己留个生路,赎回你们以前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做的恶事。你们的每一次迫害都有人给你们记录在案,希望你们为自己而生,给自己一个好的未来。

    还有,不要给自己找理由说是什么上级命令。不要以执行“上级命令”来搪塞自己违背良知和道义的行为。当年的德国纳粹党人哪一个不是听从希特勒的命令?文革期间哪一个人不是在执行毛的“最高指示”?今天对法轮功的迫害,行恶者哪一个不在执行江泽民的邪恶指令?那么可曾知道,听从这些所谓的“上级命令”的后果是什么吗?二战结束后,盖世太保在法庭上辩论,说:“是上司的命令。”“是上司命令,上司让你工作,没让你杀人、虐待战俘!”那些屠杀犹太人的高级将领都受到了严惩,包括那些协从犯罪的医学家、生物学家也都遭到了严厉制裁,甚至执行死亡命令的护士都被处以绞刑。直至今天,国际社会还在全世界追惩侥幸脱逃者。

    柏林墙倒后,在柏林墙站岗打死了翻墙逃跑渴望自由的年轻人的士兵被告上法庭,被告说是上级命令开枪。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这个东西。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诸四海皆准的原则;你应该早在决定做围墙卫兵之前就知道,即使东德国法也不能抵触那最高的良知原则。”

    你也许问,围墙的守卫在改朝换代之后受审判,公不公平?得到的回答是:“当然公平。……是总理命令他们开枪的没错,可是没人命令他们一定得射中呀!”“开枪可以说是奉命,不由自己,可射中,就是蓄意杀人嘛!”结果,站岗的士兵被判入狱。当年文革一结束,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因作恶多端畏罪自杀;中共高层为杀人灭口、毁灭证据,包括警察在内的多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为蒙骗家属只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

    制定并执行对法轮功迫害政策的恶首江泽民及其党羽罗干、李岚清、曾庆红、刘京、周永康、薄熙来、刘淇等人,都陆续被多国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控告,有的已被判罪名成立。这不过仅仅是清算的开始。现在,各级官员都在想办法开脱自己,你们的上级也会把罪责推到你的身上,将来有谁会为你承担罪责呢?其实人人心里都有杆秤,孰重孰轻你们更清楚。

    其实已经有许多良知复苏的警察,选择了让将被无辜抓捕的法轮功学员事先得知消息转移他处;更有一些狱警、看守不但选择了善待法轮功学员,而且积极为自己赎罪:把作恶者的罪证悄悄记录,作为将来对罪犯审判的证据……

    历史在重演着,现在你们正是站在善与恶的交叉路口。我们怀着悲悯之心进一句劝善之言,不希望任何人因为不明真相而种下恶果。因为我们珍惜你们的生命,珍惜一个在关键时刻用善念主宰、选择美好未来的可贵生命,在法律不为维护正义时,你们的道德良知应该为自己做主。无论你们曾经对法轮功学员做过什么违背良知的事,请你们立即退出这场邪恶的迫害,揭露邪恶的罪行,向大法弟子谢罪。只要你能从新把握机会,主持正义,每一个善念,每一桩善行,都将为你叩开未来的幸运之门。

    “世界需要真、善、忍”已是天定的事实。送给你们一句忠言:“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希望你们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附件一:

    已被起诉的中共官员:江泽民、周永康、赵志飞、刘淇、夏德仁、吴官正、薄熙来、孙家正、王渝生、王太华、王旭东、李长春、赵致真、陈至立、贾庆林、苏荣、曾庆红、王云坤、徐永跃、徐光春、黄华华、张德江、李岚清、罗干、刘京、王茂林、黄菊、郭传杰、李元伟、贾春旺、林炎志……

    指控被起诉官员的国家和地区:美国、加拿大、瑞典、德国、日本、塞浦路斯、英国、波兰、俄罗斯、智利、荷兰、秘鲁、西班牙、韩国、法国、瑞士、坦桑尼亚、奥地利、赞比亚、秘鲁、比利时、台湾、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冰岛、新西兰、玻利维亚、阿根廷、爱尔兰、丹麦……

    附件二:

    明慧网 https://www.minghui.org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https://www.zhuichaguoji.org/
    在国内,以上网址请用破网软件突破网络封锁即可获知。


    不要再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了

    ────给四川眉山东坡区国保大队苏晓东等人的信

    转眼一年又要过去了,你们在这些年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骚扰和接触中是否明白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你们已完全知道法轮功学员是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没有违反国家的任何法令,修炼法轮功完全合法!而你在担任国保大队长这两年多中,你及你的手下在利益的驱使下对法轮功学员又做了些什么呢?你们曾多次在不穿警服及没有任何证件情况下,强闯法轮功学员家,绑架他们并抢走其财物,你们无法无天的行为与强盗何异?

    在2007年,你刚上任的第一年,你及你的下属反复骚扰曾被省医院确诊为癌症、后因修炼法轮功而康复了的近七十岁的杜玉仙老人,并将她家的私人财产刻录机等抢走,迫使她一位古稀老人不得不背井离乡。请问你们没有父母双亲吗?同时你们还对东坡区王学珍儿子家、永寿镇窦碧华家进行非法抄家和骚扰。

    08年元旦之际,你们将东坡区的法轮功学员杜国建以莫须有的罪名劳教两年,并在几天内将她送进黑暗的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备受折磨,这是杜国建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第三次被绑架到劳教所非法劳教。杜国建根据我国宪法“信仰自由、无罪”而拒穿囚服,被楠木寺劳教所狱警非法抢走其过冬的衣服,在去年的11月份她还穿着夏天穿的短衣短裤,备受非人折磨……

    08年七月份,在上级的所谓保奥运的借口下,你们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出动了大批警力在万胜镇绑架祝群华,后又到万胜、伏龙两地绑架了邵淑明、祝云华、郭秀枝、伍孝丽等十来位法轮功学员并抢劫了他们家的电视机、影碟机、卫星天线等私人财物。并将祝群华、邵淑明、伍孝丽三人非法劳教。至今三人的亲属都还没有收到任何相关法律文书,也没有得到任何通知。同时因为奥运,你们还指使各地方派出所上门骚扰了许多法轮功学员,并在某地办所谓的法制学习班,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不修炼保证。

    08年腊月末,你们将在向世人讲真相的来自甘洛县的徐正秀绑架,就连她不修炼的老伴,你们都一同关进东坡区看守所。

    在09年四月十六日一大早,你们便鬼鬼祟祟来到法轮功学员刘福明的家门守候,待刘福明儿子从外回家时你们便非法强闯进刘福明家,在没有出示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绑架了刘福明夫妇,在非法审讯刘福明过程中并对他非法用刑。一月后,你们才给刘福明家出示了所谓的搜查证。

    同月,因万胜镇的陈述芳等三位老人向世人讲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被你们非法抄家,陈述芳家的电脑等物品被你们劫走,之后你们又反复去陈述芳家骚扰威胁。

    09年六月初,你们伙同崇仁派出所人员到车辆厂退休职工万武家,在没有通知其家属的情况下,将她劫持到东坡区看守所并抢走了她家的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其丈夫回家后发现家中一片狼藉,你们的违法行为给她家人带来不解和无奈,这个社会怎么了?做好人难道也有错?在看守所期间你们不许家人探视,一月后你们将万武强送楠木寺非法劳教一年。同月你们将邮电局的职工,三十四岁的好小伙夏春雷绑架并抢劫了他家的电脑等物品,因夏春雷坚持信仰法轮功被你们非法劳教一年。

    09年九月份为了中共的六十大庆的所谓稳定,你们便在上级的指使下,于九月十一日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你们先是到家住东坡区的罗丽彬家,趁她女儿一早上学之机,在没有人出示任何相关证件及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强闯罗丽彬家,乱翻乱动。在这过程中,你们中一个长着络腮胡的、三十来岁不知什么身份的男人将罗丽彬的左手粗暴地反在后背,并往上猛提达半小时之久,将罗丽彬的手臂扭伤;在人身受到伤害无助之下,罗丽彬被迫爬上了五楼窗台准备跳窗求救,引来了众多围观群众,你们在心虚的情况下,抢走了她家的电脑等私人物品才急匆匆离去。之后的多天,你们又伙同各地派出所人员陆续上门骚扰多位法轮功学员,也是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

    在这岁末辞旧迎新之际,为了金钱利益,你们又开始了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迫害,干扰他们的正常生活……

    苏晓东,我们并没有将你及你的手下对法轮功学员所干的一切全部写出,不过我们都一一有记载(这些都是你们犯罪的铁证)。在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他们都慈悲地向你们解释着法轮大法的美好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奉劝你们不要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你们的回答是:“不要对我讲这些。”或者说:“以后你们来审判我们好了。”这说明你们十分清楚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违法的,你们也明白终究有一天你们会被押上审判台。而你们却仍然配合着邪恶中共干着这违法的、违背良心、天理的事,只为迫害一个法轮功学员能得到多少奖金;或者借口说这是上级叫你们干的,没办法。然而,这些钱能给你们换来身体的健康和快乐吗?当你们使用这些钱时心中没有愧疚感吗?你们当中不是有不少人常生病住院吗?为什么?你们想过没有?报应不是来了吗?你们的上级能为你们承担吗?别忘了,你们可是具体的执行者,你们将为你们所做的一切承担责任!再不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久的将来,你们所干的一切都将成为你们犯罪受审的证据!

    你们也许都知道:十一月十九日,西班牙国家法庭裁定,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立案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中共高官。一旦法庭进一步判决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至少20年的徒刑。被告有六周的抗辩期,如果逾期不应,法庭将发出国际逮捕令。

    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Lamadrid做出一个关乎国际人权的历史性裁决:就中共前总书记江泽民、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及610办公室主任罗干迫害法轮功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并于其裁决中下令逮捕这两个还在中国进行非法迫害镇压的前中共官员。阿根廷联邦法院在裁决中下令,无论在阿根廷境内或是在国际上都要全面逮捕这两名前中共官员,同时引述国际特赦对于被告此等重大刑事犯罪应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及“引渡受审”的国际人权实践。(在你们中的人有些都不知“六一零”是什么?它就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因成立于六月十日,故称“六一零”。为了掩人耳目现在叫防邪办,实则“六一零”。也就是现在你们的顶头上司严明宇所在处。)

    苏晓东,扪心自问,在对这些好人进行迫害时,你们良心何在?知道吗?你们是东坡区迫害法轮功学员中最无视法律,最为狂妄、蛮横的一届国保大队人员!你们真的印证了老百姓的一句话:过去土匪在深山,今日土匪在公安!

    苏晓东,你们在对这些好人进行迫害时心理是怎么想的?你们于心何忍?你们真的没有一点善念良知吗?真的希望你及你的手下能及时反省,不要再被眼前的利益所蒙蔽了;不要让你们的家人为你们迫害好人而感到羞愧;为了你们的将来着想、为了你们的家人有个美好的未来,不要再这样无法无天,执法犯法!不要再助纣为虐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希望你们能及时醒悟,多了解法轮功的美好及中共的邪恶;并希望你们将功补过,归还被你们抢走的法轮功学员的合法财物;善待每一位法轮功学员,并适时保护他们。法轮功学员将既往不咎!最后,东坡区所有法轮功学员一如既往地告诉你们及你们的家人,请相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天灭中共在即,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保平安!

    东坡区国保大队:
    地址:眉山市诗书路中段东坡区公安分局  邮编620010
    办公室:0833-8100539。
    大队长苏晓东:13808169280
    教导员万进平:13990379258
    李月新、潘俊中


    广播稿(三篇):给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员的电话


    给中国大陆公检法人员的电话

    您好!首先请您听一位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所做的精彩辩护: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当事人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

    当事人习炼法轮功是当事人的权利,法律并没有禁止当事人习炼法轮功,所以当事人习炼法轮功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是当事人的自由和权利,任何国家机关和司法机关不得以任何理由禁止当事人习炼法轮功,而对当事人习炼法轮功施以刑罚处罚更是滥刑错断。

    二、当事人主观上没有利用法轮功破坏法律实施的用意。

    法轮功这么一个和平的修炼团体,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因此主观上没有利用法轮功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用意。法轮功的行为非但没有社会危害性,相反是造福社会。法轮功修炼者恰恰是社会最稳定的因素。

    三、当事人客观上也没有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

    根据国家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宗教组织不得干涉其信徒的政治信仰,同样,国家也不得干涉公民的宗教信仰。同时由国家权力机关来认定法轮功是不是邪教,更是违背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粗暴干涉和践踏人权的行为,同时也违反了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思想不能构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明共识,并作为一项原则被写入《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因此司法机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法轮功修炼者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以司法解释代替立法,违反《立法法》、违反《宪法》

    中共对法轮功的定性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中共对法轮功学员搞的政治迫害。据《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构成违法违宪的多项犯罪。具有明确罪名界定的至少有二十四项。

    《刑法》三百条不适用于法轮功,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

    中共建政六十年,没有任何形式的信仰、结社、思想自由。法轮功学员在反迫害,揭露邪恶,一本没有任何行动纲领的《九评》,在国内却没有自由出版的权利。相反,中共大搞信息过滤,钳制思想。中共在对它有利的时候鼓动民众要“关心政治”;可是到它感到受到威胁的时候,谁参与政治就是“犯法”。可见中共的实质就是流氓帮派加邪教。金鸿光律师说:“中共不改暴力加谎言的本性,只能让他退出历史舞台,这是肯定的。”

    中国人只要看一看《九评共产党》,就会知道应该怎么活着,做一个有良知有道义的人,而不是在中共的政治漩涡里苟延残喘。贵州平塘县具有二亿七千万年历史的巨石上的六个大字分明警示着世人:中国共产党亡。

    全球起诉江泽民已取得突破性进展,群体灭绝罪适用“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 西班牙国家法庭11月19日做出了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继西班牙国家法院之后,阿根廷联邦法官拉马德里启动刑事诉讼审理程序,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江泽民以及罗干。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或阿根廷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受审。法律永远只应该代表公正,罪恶必将受到严惩。被中共绑架的你们这些公检法人员,今天,唯有退出中共,停止迫害才是你们的唯一出路。

    给各级610人员的电话

    610的工作人员,你们好!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军事法庭在纽伦堡建立,审判并处罚二战期间参与迫害犹太人的主要战犯。针对违反人类罪的团体和个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凡参与策划或执行旨在完成上述罪行之共同计划或阴谋的领导者、组织者、教唆者及共犯者,对任何人为实施此种计划所做一切行为均应负责;被告所处职位及所奉政府或上级长官命令都不能免除其责任。法理根据是一个人应该服从合法的命令,而不应该服从违法的、犯罪的恶令,否则把责任向发布命令的上级长官推,将只有国家元首一个人或高级首长几个人对罪行负责了。法庭追究犯罪者个人的刑事责任,官职地位不能免除个人责任,长官命令不免除个人责任。

    这些被控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的战犯,多数都被判有罪并被处以绞刑或长期监禁。其中一名战犯名施特赖谢尔,他曾担任德国反犹太人杂志《攻击者》的主编。在他主办的报纸上,犹太人从整体上被描绘成是国家的敌人、罪犯及凶手。施特赖谢尔最后被判反人类罪并被处以绞刑。法庭是这样解释量刑逻辑的:「没有在背后支持与准备执行罪行的众人,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发动与实施如此大规模的犹太灭绝政策。施特赖谢尔的罪行是,他使上述罪行成为可能。」法庭认为,施特赖谢尔的罪行甚至「可能比其他任何被告都大,影响也更深远。后者造成的苦难可随其被捕而停止;而施特赖谢尔的罪行的影响,他那已被打入成千上万人的头脑中的毒害——他留下的遗产是一个因他而起的、被仇恨、虐待狂、谋杀和扭曲所毒害的国家。」

    1999年7月在中国大陆发生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这次迫害不只是在肉体上,或是物质上的迫害。最主要是从人的精神上、心灵上迫害,就是让人从内心、从精神上的毁灭。对法轮功的这个所谓“转化”是系统性的、全国性的且是暴力的。官方的垄断媒体的大量造谣和诬陷,使整个民族、整个国家在这种谎言下对迫害认可,甚至于参与迫害。舆论和谎言成为镇压的依据,煽动人们对法轮功的仇恨。

    610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污蔑大法、毒害民众。请问,你们真的不知道法轮功真相吗?你们难道没看过《九评》、不清楚邪党的本质?所谓“春风化雨的转化”和“文明劳教所”是自欺欺世的幌子,你们执行的是强制“转化”、暴力“转化”,已经有3300多人因这种强制和暴力折磨致死,这是不争的事实。除了长时间的奴役劳动之外,劳教所和监狱针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酷刑迫害,包括电棍、手铐、脚镣、背铐;地牢、水牢、大粪池、死人床、坐板、蹲小号、坐铁椅子、坐老虎凳、超长时间军蹲;上绳、铁钉钉指甲缝、铁钳子拧肉、用钳子拔指甲、用针扎十指、鼻子点浓酸;从鼻腔灌食、灌辣椒水、灌浓盐水、灌大粪汤;冬天浇凉水、脱衣服在外面冻,炎夏在太阳下曝晒;火烧、烙铁烙;不让大小便;性虐待、把妇女关入男牢、强迫怀孕妇女流产、强奸;关入精神病院、注射破坏中枢神经药物、电针等上百种酷刑,甚至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并焚尸灭迹,等等,等等。

    日前,以江泽民为首的多名中共恶官已经在海外被起诉、批捕,根据“普遍管辖原则”法条,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此法条允许各国法院审理“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的被告。国际正义让人权迫害者无所遁形,迫害者只要走出中国,就会被送上法律程序和面临引渡。

    你们,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追随者,同样面临法庭、道德与人心的审判!请早日认清真相,停止助共为虐,为自己的生命留一份生命的保障,退党!

    给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人

    文/飞剑

    各级610办公室工作人员,各级政法委干部、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以及检察院、法院的警察、法官们,

    最近国际上发生了两件大事直接与你们有关,可能你们已经听说了:

    一,历经两年详细的搜证调查后,西班牙国家法庭11月19日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在内的五名中共高官。法院通知书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对于法庭的裁定,被告有四至六周的时间回应。届时,被告若进入任何一个与西班牙有签订引渡条款的国家,西班牙可依法将被告引渡到西班牙国内。这项裁决是根据 “普遍管辖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无论被告是在何处犯罪,本原则允许各国法院审理群体灭绝罪及反人类罪的被告。

    二,经过四年详细调查,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七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

    作为在第一线迫害大法弟子的你们,非常清楚十年来江泽民及其帮凶是怎样迫害法轮功的。

    不妨再给大家举两个例子,看看你们的同行是在怎样执行中共对法轮功的虐杀政策的,也让大家想想发布镇压命令和执行邪恶指令的中共党徒该不该受到全球的通缉。

    河北女子劳教所恶警刘子维,警号1356101。有一次她专打大法弟子路素华的脸,使路素华一连数天看不清东西。她边骂边踹路素华的肋骨,用带刺的橡胶棒把路素华的胳膊打断。刘子维伙同恶警赵雅丽、柳玉芬将大法弟子张艳春的衣服扒光,足足电了她40分钟。刘子维又找来一种类似梳头用的金属利器,不分部位的狠刺张艳春,张艳春身上流出的血用了一卷卫生纸都没有擦干净。刘子维曾把刘丽和刘炳兰带到禁闭室,扒光衣服,电击她们的乳头和阴部。

    湖南益阳市大法弟子张春秋,被绑架进第一看守所。恶警王铁军对牢头说:“这是个顽固的法轮功,你们可以往死里整。”第一看守所有个整人的办法是,当大法弟子被非法关进去后,就被双脚按住跪在地,双手向两侧伸直与前身一并贴墙,打手从后面起跑,用右腿膝盖直击后背,一下,二下,三下……鲜血从口中喷到墙上,凄厉的惨叫让人毛骨悚然。

    一个姓何的恶警听说张春秋“要炼功”,冲进来就对他拳脚相加,张春秋说:“打人犯罪,你是警犯,你是流氓土匪。”恶警顿时咆哮着:“你等着,老子今天不用电烧死你,我不姓何!”

    何某带着几个恶警,每人手持两根电棒,先用电棍直击张春秋的天灵盖,将他击昏倒地后,又电他的前胸,阴部,两胯,脚心等处,到处都是电烧的伤痕,焦臭熏天。当张春秋醒来时全身都已失去知觉,处于瘫瘓状态。

    身为直接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你们,比其他人更了解恶党对大法弟子迫害的残酷。这些没有人性的警察不应该受到道义的谴责和正义法庭的审判吗?法庭的惊堂木已经拍响,它来自于西班牙,标志着全球公审江泽民流氓集团的审判已经进入法律实施阶段。中国的时局稍有变化,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人员都逃脱不了道义谴责和法律的制裁。

    请好自为之,并尽可能救助一下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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