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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检察官信口雌黄、蒙骗王三英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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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六日】河北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2008年6月3日在家中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9月9日被新华区检察院起诉到新华区法院,法律规定的审限为一个半月,新华区法院应在一个半月内做出判决,否则就是超期羁押。到了12月31日法院仍没有判决结果,也不让取保候审,致使王三英被超期羁押两个多月。王三英亲友四十多人联名,就超期羁押的违法行为投诉控告,要求追究新华区法院及其法官张中文的法律责任。

近期,王三英家属到新华区法院、检察院询问对法官张中文投诉的处理结果。新华区检察院公诉科长赵更林说,新华区法院已经办理了延期手续,是向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申请办理被批准的。家属咨询律师得知,法律规定的申请延期必须经省级高院批准,中院根本无权受理延期。所以要求看一下延期批文,赵说家属无权看,让代理律师来。

12月中旬,北京孙律师如约而至,但法院、检察院互相推诿,关于王三英案是否延期没人给出明确答复。律师向桥西区法院递交了“王三英超期羁押,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律师函,至今没有结果。家属一直坚持每周两次前往桥西区法院和检察院问询审判结果,先后多次递交40多名亲友联名信:“无罪释放王三英”、“对新华区法院及张中文法官审理王三英案严重超期羁押的紧急投诉”、“关于王三英的取保候审申请”等。张中文口头答复,王三英案法官做不了主,已经报审判委员会讨论。

让人气愤的是作为检察官、还是科长的赵更林竟然信口开河,蒙骗家属。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主管副院长啜增益更是赤裸裸的执法犯法,答复宋爱昌案的家属说:法轮功案子没有审限,导致宋爱昌一审被超期羁押九个月之多。

此外,家属就检察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王三英提出质问,得到的回答是对法轮功学员都是以刑法第300条起诉。辩护律师李和平认为,这个刑法第300条本身就违反法律:“刑法第300条里有这么一句话,叫‘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从纯法律角度来讲,“邪教”这个词本身 就不是一个法律语言,法律没法判断‘邪教’,就是说,你判断一个宗教是邪教,这本身就是违反法律的,就是违反了中国宪法,刑法第300条本身就是违宪的,这条本身就不应该存在;而且在中共所有的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可是,从九九年七二零开始,中共的法院和检察院生搬硬套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枉判了上万的大法弟子,制造冤狱。

邪党教唆出来的检察官、法官对法律已经没有了敬畏,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出卖良知、人格。这样的中共检察官、法官,如何维护法律的公正?让民众如何安心守法?

在此,正告所有中共检察官、法官,是民众养育着你们,遵守宪法,维护法律公正是你们的天职,你们麻木的跟随邪党执法犯法,等待你们的不仅仅是良心的审判,人心在觉醒,在不远的将来,你们会为自己执法犯法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所有的这些冤案就是你们的直接罪证。希望你们将功补过,依法无罪释放大法弟子王三英、宋爱昌,为自己和家人赢得一个美好的未来!

请石家庄当地大法弟子继续发正念,营救大法弟子。不能带有争斗心、仇恨心等,要真正体现出修炼人的慈悲,也坚决不认可迫害

直接单位与责任人: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石家庄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总机0311-83867000
院长张瑞明
主管刑庭副院长啜增益
副院长张亚平、刘占国、刘晓梅、张锁晨、李建民、牛海霞
纪检组组长孟凡瑞
刑二庭:
庭长:张燕超0311—83867043 手机:13315991032
副庭长(宋爱昌案重审主审法官):赵静 0311-83867045
刑二庭内勤电话0311—83867002
桥西区法院值班电话:0311—83867000(可咨询其它相关电话)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石家庄新华大街93号,050051,电话87029820
检察长李彦彪
副检察长杜国江
公诉科科长陈辉
公诉科副科长武惠玲
检察员武惠玲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院长:郝建峰、隋玉林
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刑一庭:张中文(主审法官)87030843手机:15832105665
刑一庭庭长:曹同华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检察院办公室 0311-87872948
公诉科长赵更林 办:87872954转9011,手机:1393048636
罗万群(女): 13315135932,87872954-9013或9012(已调到其他科)
李检察官0311-87874164~9013
批捕科科长:王维 科长 办公电话:87872954转9036 手机:13930119494
控申科科长:张军威(女)87872000转9036、科员:王军来87014090、87872954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 0311-85187186(办公室)
刑二庭庭长:魏淑贞0311-85187158(办公室)
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办公室)
主管法官:裴卫华(女)0311-85187159(办公室),手机13931888584
刑二庭办公室:85187151、(可以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许广为(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湘英(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保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正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江涛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贵玲(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相关责任人:
石家庄市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邮编050000
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蔡春和
控申科张兰萍(女) 办87119498
法纪处处长白文卿(女) 办87119723、87119720
石家庄市政法委(包庇桥西公安分局,阻挡左志刚被谋杀立案)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6号,邮政编码:050000;
政法委书记,栗进路
主任 梁建斌 86686716
副主任 吕军英 86686706
督办处 王普 86686715
河北省高级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
邮政编码:050000;总机85186666
信访办85186132,信访处85186526,
江检察长(左志刚案负责督办)
控申科副主任
反渎局姚处长 85186630(左志刚案负责督办)
反渎局卢国君副处长 85186630(左志刚案负责督办)
纪检王主任(女)85186458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其江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达
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颖
法纪处:0311-83022417,
监察处:83022410,
办公室:83022407
技术处85186535、85186529、85186427
石家庄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90号(槐安路高架桥东头,加油站南边),邮编:050000
督察办电话:86863070
控申办电话:86863386
政保大队
值班室0311-86862420,86863020市公安局总机查号台:0311-86862114
大队长邓方、警员王晓峰
李兴山

河北省政法委电话:031-87907706,87907206
河北省政法委信访处85186157
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访副处长张建旗

河北省公安厅,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邮政编码:050051;
电话总机0311-83033941转
省长助理、书记、厅长俞定海,
厅长 刘玉顺
副书记、副厅长李力,83837898
副厅长马玉蝉,
副厅长曹爱平,83809999
副厅长 郑 晓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士良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魏晋虎,副局长陈国平
河北省公安厅纪检委举报电话:0311-83033093
河北省公安厅投诉检查科 电话:0311---85183399转2020
石家庄市政府: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邮编:050011
朱浩文:常务副市长
吴显国:石家庄市委书记
马静:副市长,86688809
信访办87852933,
桥西区政法委信访办,
综治办,88606609
办公室83021577
王书记83033924
河北省纪检委,河北省纪检委,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监察厅
纠风室85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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