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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宋爱昌案退回重审 正义律师再次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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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四日】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自2007年6月22日上午下班回家,在住宅楼下被中共警察绑架至今,已被非法关押1年零6个月了。期间警察刑讯逼供,用皮带死命抽打宋爱昌的脚心,致使很长时间不能正常行走。2008年9月22日,在石家庄中院的直接授意下,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宋爱昌有期徒刑3年。经过律师和亲友的努力,涉嫌的警察和法官被调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被迫在2008年11月4日做出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桥西区法院重审。

2008年9月22日,桥西区法院非法判宋爱昌有期徒刑3年。主审法官苏常印只送达给关押在看守所的宋爱昌,对代理律师和家属故意隐瞒,企图拖过十天的上诉期,是律师递交补充辩护词时,偶然才得知判决结果的。律师当面质问苏,宋爱昌案子适用法律错误、没有证据为什么判三年?判了为什么不依法律程序给律师送达?到底是何居心?苏自知理亏,虚张声势的给律师扣帽子,说律师也是炼法轮功的。

宋爱昌提起上诉,律师和家属亲人就刑讯逼供、超期羁押和中院代替下级法院判决等违法行为,分别向纪委、督察、人大、监察、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控告。经过律师和亲友的努力,涉嫌的警察和法官被调查。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被迫在2008年11月4日做出裁定:1、撤销一审判决;2、发回到桥西区法院重审。11月22日家属经过多次催问才得知发回重审的消息。

退回重审的裁定一般由一审法官通知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然而到2008年12月1日,将近一个月了,一审主审法官苏常印仍没有通知当事人宋爱昌,律师质问苏为什么不送达裁定书,家属责怪苏当初就该无罪释放,非得判个三年,这不还得发回来重审?苏灰溜溜的搪塞以后不归他管了。

现在宋爱昌案由桥西区法院刑二庭重审,副庭长赵静为主审法官,审判长还没有确定,有可能是刑二庭庭长张燕超。

在此正告桥西区法院刑二庭能够吸取刑一庭苏常印的教训,依法断案,遵从宪法、重事实、重证据,不要盲从任何人的指令。在法轮功问题的处理上拷问每一个人的良知,一定不要亵渎了作为法官的职责。

重审直接单位和责任人: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刑二庭:石家庄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主管庭长:张燕超0311—83867043 手机:13315991032
主管法官:赵静 0311-83867045 手机:13315991
刑二庭内勤电话0311—83867002
桥西区法院值班电话:0311—83867000(可咨询其它相关电话)
一审主审法官:苏常印,手机133159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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