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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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日】

  • 年关将至 亲友呼吁释放王三英回家团聚

  • 话说家乡事 唤醒迷中人

  • 写给桓台县善良乡亲的信

  • 超越法律规定之外行使权力就是犯罪

  • 致双城市公安局警察家属及亲友的公开信

  • 年关将至 亲友呼吁释放王三英回家团聚

    石家庄市大法弟子王三英,被中共以奥运为借口于2008年6月3日从家中绑架,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已经7个月了。 缺少了女主人,王三英家没有一点过年的喜庆气氛。王三英的亲友非常气愤,强烈要求释放王三英回家团聚。


    法轮功学员王三英

    对法轮功学员的关押与审判本来就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现在又严重超期羁押。王三英是河北省优抚医院的一名普通职工,以前身体不好,经常头晕乏力,有关节炎及其它的妇科疾病,自从炼法轮功后,这些病都好了,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家是个好母亲、好妻子、好儿媳。二零零八年六月三日突然被当地派出所及国安恶警抓捕,家被抄,家中存单、现金也被洗劫一空。正上学的儿子闷闷不乐,学习也因此受到影响;她丈夫下岗,打工的收入又很微薄,家计难以维持;公公有病,需要人照顾。

    2008年9月18日,新华区检察院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犯罪预备”起诉到新华区法院,正常审限是一个半月,早已超期关押了,家属多次申请取保候审,律师也提交了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的律师函,但至今没有结果。超期羁押是国家和最高法院、最高检三令五申严令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新华区法院及主审法官张中和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

    连王三英的街邻都说,芝麻大点事儿还没完没了了,起诉的就是什么犯罪预备,三英这么好的人,就炼炼法轮功,都不明不白的关七个月了,怎么还不让回家呀?到底打算关到什么时候,也太不拿老百姓当回事了,谁家都得过年。

    2008年10月3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对王三英案非法开庭审理,北京律师李和平、孙律师依据宪法为王三英做了内容翔实的无罪辩护,旁听者感到非常震撼。律师的辩护条理清楚、有理有据、令人信服;检方理屈词穷,法官无言以对。此后,亲友40多人联名呼吁无罪释放王三英,可时至今日已经严重超期羁押,法院不宣判,也不批准取保候审。

    家属一个月前再一次向新华区法院书面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律师就王三英超期羁押、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也提交了致新华区法院的司法建议函。法官张中文答应向上级反映,但从此却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过年了,没有主妇的家是怎样的生活,每逢佳节倍思亲,新华区法院的各位法官当你们全家在一起的时候,可想到王三英及其家人是怎样凄凉的心情,而这一切是你们造成的,你们心安吗?无论法理还是人情,都应该立即释放王三英回家过年。

    石家庄三鹿毒奶粉案,造成三十万婴儿患肾结石,还不断传出重症婴儿死亡的讯息,在国内外广受关注,河北省公检法司应该把时间花在涉嫌这些毒害民众的人员案件上,而不应该拿老百姓的纳税钱费尽心机的以编造的“罪证”迫害善良的老百姓。曾因举报生产假兽药和在动物饲料中添加有毒物质而触怒了利益集团的高松林,被新华区法院判刑四年,现在,因为三聚氰胺事件浮出水面,敢讲真话的良知义士高松林入狱一年零五个月之后,终于被改判无罪,在2009年1月16日得以无罪获释。那些执法犯法、蓄意构陷者必将被绳之以法。

    天网恢恢,正义终究战胜邪恶。新华区法院各位法官应该吸取诬判高松林的教训,2007年主审法官和审委会的法官也是按照上面的指令发表判决意见并签名,枉判高松林四年,谁曾想到在短短的一年零五个月以后,发生了毒奶粉事件,高松林被改判无罪释放。在目前国内外媒体的强力关注下,高松林案不仅涉及国家赔偿问题,07年参与构陷高松林的法官及其他不良之辈也一定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为平民愤都得找替罪羊,这是中共建政以来不可争辩的残酷现实!“三鹿”的田文华董事长也是其中一例。据悉田董07年3月就已经上报过三鹿牛奶质量问题,但因听从上面口头指令,保奥运隐瞒真相致使事态扩大,现在成为替罪羊。

    在此衷心希望新华区法院能够遵从宪法、重事实、重证据依法律办案,不要盲从上面的指令,守住良知底线,做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无罪释放王三英!目前在严重超期羁押的情况下,首先应依法改变羁押方式,允许取保候审,释放当事人王三英回家团聚。在当前国内外社会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声中,枉法诬判大法弟子一定会受到天理和法律的严惩!

    直接单位与责任人: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石家庄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总机0311-83867000
    院长张瑞明
    主管刑庭副院长啜(chuai)增益
    副院长张亚平、刘占国、刘晓梅、张锁晨、李建民、牛海霞
    纪检组组长孟凡瑞
    刑二庭:
    庭长:张燕超0311—83867043 手机:13315991032
    副庭长(宋爱昌案重审主审法官):赵静 0311-83867045
    刑二庭内勤电话0311—83867002
    桥西区法院值班电话:0311—83867000(可咨询其它相关电话)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石家庄新华大街93号,050051,电话87029820
    检察长李彦彪
    副检察长杜国江
    公诉科科长陈辉
    公诉科副科长武惠玲
    检察员武惠玲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
    院长:郝建峰、隋玉林
    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刑庭:87018949 87030843
    刑一庭:张中文(主审法官)87030843手机:15832105665
    刑一庭庭长:曹同华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石家庄市康乐街1号
    邮编:050051,检察院办公室 0311-87872948
    公诉科长赵更林 办:87872954转9011,手机:1393048636
    罗万群(女): 13315135932,87872954-9013或9012(已调到其他科)
    李检察官0311-87874164~9013
    批捕科科长:王维 科长 办公电话:87872954转9036 手机:13930119494
    控申科科长:张军威(女)87872000转9036、科员:王军来87014090、87872954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 0311-85187186(办公室)
    刑二庭庭长:魏淑贞0311-85187158(办公室)
    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办公室)
    主管法官:裴卫华(女)0311-85187159(办公室),手机13931888584
    刑二庭办公室:85187151、(可以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许广为(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湘英(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保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正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江涛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贵玲(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相关责任人:
    石家庄市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新石北路 邮编050000
    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蔡春和
    控申科张兰萍(女) 办87119498
    法纪处处长白文卿(女) 办87119723、87119720
    石家庄市政法委(包庇桥西公安分局,阻挡左志刚被谋杀立案)
    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6号,邮政编码:050000;
    政法委书记,栗进路
    主任 梁建斌 86686716
    副主任 吕军英 86686706
    督办处 王普 86686715
    河北省高级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1号,
    邮政编码:050000;总机85186666
    信访办85186132,信访处85186526,
    江检察长(左志刚案负责督办)
    控申科副主任
    反渎局姚处长 85186630(左志刚案负责督办)
    反渎局卢国君副处长 85186630(左志刚案负责督办)
    纪检王主任(女)85186458
    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其江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马达
    河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颖
    法纪处:0311-83022417,
    监察处:83022410,
    办公室:83022407
    技术处85186535、85186529、85186427
    石家庄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庄市元南路90号(槐安路高架桥东头,加油站南边),邮编:050000
    督察办电话:86863070
    控申办电话:86863386
    政保大队
    值班室0311-86862420,86863020市公安局总机查号台:0311-86862114
    大队长邓方、警员王晓峰
    李兴山
    河北省政法委电话:031-87907706,87907206
    河北省政法委信访处85186157
    河北省委政法委信访副处长张建旗
    河北省公安厅,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69号,邮政编码:050051;
    电话总机0311-83033941转
    省长助理、书记、厅长俞定海,
    厅长 刘玉顺
    副书记、副厅长李力,83837898
    副厅长马玉蝉,
    副厅长曹爱平,83809999
    副厅长 郑 晓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士良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魏晋虎,副局长陈国平
    河北省公安厅纪检委举报电话:0311-83033093
    河北省公安厅投诉检查科 电话:0311---85183399转2020
    石家庄市政府: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邮编:050011
    朱浩文:常务副市长
    吴显国:石家庄市委书记
    马静:副市长,86688809
    信访办87852933,
    桥西区政法委信访办,
    综治办,88606609
    办公室83021577
    王书记83033924
    河北省纪检委,河北省纪检委,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监察厅
    纠风室85231109


    话说家乡事 唤醒迷中人

    阿城糖机厂破产后,拖欠几年的工人工资一直不给,工人们一次一次向市里要钱都没结果。看着没钱上学的孩子,看着久病在床且无钱医治的老人,这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失业工人来讲,真是生不如死啊,被逼之下自发的组织起来决定去省政府讨个说法。结果消息走漏了,公路、铁路都设卡,看见该厂职工就往下拽,不让上车,不让上访。可是这些下岗工人走投无路,只好冲破重重障碍,到了省城,还没等说明来意,防暴警察也赶到了,他们见人就往车里扔,像扔麻袋一样,很多人的胳膊都脱臼了,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也不上车,没有说法就不回去!有几位老人就跑到厕所里,警察就追进厕所;有的老人一天没吃没喝,就跑进食杂店里,结果警察又追进食杂店。正义的老板指问警察:你们凭什么抓人?警察却声称:他们是炼法轮功的。这几位老人怕给老板添麻烦就走出来说:你们撒谎!共产党欠我们钱不还,我们来要钱,你咋说我们是法轮功呢?怪不得法轮功天天说冤呢,看来真是冤啊!啥事都往法轮功身上安呢。警察还挺硬气的说:上边让这么说的!

    涤纶厂破产时给工人的待遇也很苛刻,工人们不认,与厂方僵持不下,厂里厂外围了很多人,混乱中防暴警察带着记者和录像机来到现场。他们接到的命令是:这里的法轮功在闹事派他们来镇压。到现场一看不象是法轮功。因为法轮功这么多年都是和平理性的讲真相,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经过核实确认不是法轮功就没录像。记者还说上边怎么骗我们呢? 大家想一想,假如这种场面录了下来,回去后再配上记者的解说词,说法轮功如何如何的围攻国家机关、在闹事并在电视上热播,我们当地人知道媒体在造假,法轮功是冤枉的。可是其他地方的人不知道媒体在造假,从而引发世人仇视法轮功。可是然而诽谤佛法,迫害修炼人是要遭天惩的,比砸佛像毁庙宇罪还大呀。下边就是一个实例:

    李淑娴,女,30岁,家住阿成区新华乡崔家屯。婚后在阿城区在大岭乡居住。1999年7月间正是打压法轮功最猖獗之时,李淑贤因患胃溃疡病住进了哈尔滨第四医院,李淑贤家境非常贫困,住院期间交不上住院费。这时医院院长出现了,对家属说:你若说李淑贤是炼法轮功炼成了,这样可免费治疗。老实的农民为了这点利益就出卖了良知,与院方签了协议。哈尔滨市《新晚报》的记者迅速赶到医院进行采访。用编好的台词教李淑贤的丈夫说:妻子李淑贤是炼法轮功的,把身体炼出了病,现在得了胃溃疡,害得我们住院住不起。记者说:你这么念不行,得带表情,说的象真的一样人们才会相信。于是李的丈夫反复练习记者写好的台词,直到记者满意才进行录像。就这样一台以谎言和欺骗为题材的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假戏上演了。哈尔滨《新晚报》为此发表了文章,并配有照片(李淑贤的母亲抱着她)题目是:“炼法轮功炼出个活骷髅”。文章中的女主角李淑贤说:法轮功把我坑苦了,是共产党救了我,是电视台记者救了我。结果李淑贤受到“优待”后病情不断加重,全身还抽搐,结果医院强制她出院,回家不久就死了。可是此事被新闻媒体炒的沸沸扬扬。哈尔滨电视台播、黑龙江电视台播、中央电视台《走进千家万户》栏目播。最后这个没炼过法轮功的李淑贤的死,编入了那个谎话成堆的1400例当中。金钱的诱惑使她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作伪证,诽谤佛法才是她真正的死因。

    实际上,那么多人炼法轮功,是因为法轮功确实让人受益了;如果不是这样,别说打压,就是没有打压,也不会有多少人炼。尤其是当修炼法轮功人数超过中共党员人数的时候,中共江泽民集团阴暗心理及其残暴本性,成为无端发起镇压法轮功的原因;又在迫害进行不下去的情况下,于2001年1月自编自导自演的“天安门自焚骗局”,堪称中共的世纪谎言。为了打击法轮功,一个政府居然诱骗5人冒充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广场伪装自焚,结果是有的被当场打死,有的被事后灭口。中央电视台录像的慢镜头清楚无误的显示出自焚现场的刘春玲是被警察击打死亡的。录像中的王进东打坐的姿式,灭火后两腿间夹着的塑料瓶,记者和刘思影的对话,摄影师如何到场等等的许多破绽,都充份证明这场自焚事件是江泽民流氓集团为了诬陷法轮功而恶毒设计的一场骗局。(2008年的小学《思想品德》一书中安插了“天安门自焚”伪案,却把记者换成了小护士。可是“自焚”伪案热播了好几年,人们对那个上穿黑衣下穿白裤的女记者印象太深了,现在一眼就能看出是造假。)

    一个政党用这种无比卑鄙、残忍的手段,倾举国之力,动用党、政、军、警、特务、外交,以及各种各样的政府及民间组织,操控覆盖全球的媒体系统,采用从人盯人到高科技的严密信息封锁系统,来对付一个修身养性的和平团体,这是中共流氓本性最彻底的一次大暴露。那些认为媒体不能造假,共产党不能撒谎的人,在上述事实面前还不能清醒的话,那就看看悲惨的现实吧。

    当初中共打着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的旗号,吸引了许多热血青年加入它的组织。为那个“主义”奋斗甚至献出生命,近60年过去了,共产主义已成为骗局。搞了几十的社会主义,现在搞的是私有制,股份制、引进外资,工农却成了真正的“无产”阶级,而共产党的高官及其子孙各个是腰缠万贯的大亨。中共统治下的中国竟成了世界上贫富最悬殊的国家。工农子弟念不起大学,即使念完了,没有关系也找不到好的工作。老百姓有小病挺着不治,大病治不起就等死。你若上访,就以“扰乱社会治安”抓你,轻则关进小屋饿你几天,直到你写保证书说再也不上访才放,重则打入大牢判刑。中共的宣传媒体整天高唱着“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颂歌,背地却疯狂打压信仰群体、上访民众及维权律师;对外高喊: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享受着“春风化雨”般的“帮教”,事实上对那些不肯放弃信仰的人是酷刑折磨,甚至活摘器官贩卖牟取暴利并焚尸灭迹。好端的一个大活人,硬从家里绑架到劳教所、洗脑班,几天的功夫,摆在家属面前的却是冰冷的骨灰盒。家属要问:为什么不通知家属私自火化?家人到底是怎么死的?连家属都得抓进监狱。就这么流氓!因为它把持着媒体可以根据“党”的需要编造各种谎言;就这么黑暗!因为它有军队,扣个帽子就可以大开杀戒,再通过媒体加工后电视台上热播,致使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不善于思考的人,会觉得镇压有理,杀得好。或许哪一天,无缘无故杀到自己的头上时,恐怕就不能这么叫好吧?!

    可怜的中国人哪,几十年就这么被中共愚弄着还不自知。有句话说得好:只有你想不到的事,没有中共干不出来的事。1999年“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被堂而皇之的写进宪法,而恰恰是1999年开始对法轮功的丧失理智与人性的血腥迫害,整个政权动用国家力量粗暴践踏宪法,血腥对待人权,根本谈不上法制了。中共在司法方面正如著名律师高智晟所说,它连黑社会都不如,黑社会制定的帮规上上下下还要严格遵守,而几十年来中共一直在践踏摧毁其制定的冠冕堂皇的法律。历史上任何一个流氓无赖都没有像江泽民和中共的弥天大谎来的彻底。善恶到头终有报,这即是天理又是人道,由不得人信与不信。靠杀人起家、谎言治国的中共还能维持多久?!人不治天治!中共宣扬“无神论”,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还其乐无穷。尤其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迫害大法弟子,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等它折腾完了,神佛要跟它算帐的。只是那些加入过党、团、队至今还没声明退出的人(党徒),在天灭中共时定作中共的陪葬。《九评共产党》这本奇书的问世,把那些对中共还抱有幻想的人惊醒了,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后,纷纷声明退出中共,现在已有4800多万勇士在海外《大纪元》网站上声明脱离中共,不做中共的陪葬。这真是明智之举!

    有人认为,我是党员但我没干坏事,或早已不交党费、也不参加活动了,自动退党不用声明退出。这还真不行。因为加入它的组织时都对着血旗发毒誓,或说过一生交给党安排等话,事实上那一瞬间在另外空间就给你打上了兽印。所以你必须得有个相应的形式才能抹掉兽印。那就是声明退出恶党的一切组织,才能真正摆脱它对你束缚,才能彻底解脱。你只要是真心的,就会得到神灵的护佑。用个小名笔名都有效,对人没有任何危险,这举手之劳却能消灭顶之灾,你何乐而不为呢?退一步讲,一个正值善良的人怎能与流氓恶棍为伍?与其为伍不仅是耻辱,而且会随时丧命的。因为共产党不讲人性,拿人的生命是不当回事的,它只讲随时为党献身。那么看清了邪党本质的人,还不远离它,那可太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了。古人云:王朝末年多天灾。连绵不断的天灾人祸就是上天对人的警示,人能明辨是非,退出恶党,就是读懂了天意,就会拥有未来。相反,明知中共行将就木还不退出,甚至还为它卖命,那就是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就是跟老天较劲,人跟神赌,后果自己去想吧。

    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风景区,有块奇石的断面上惊现六个大字“中国共产党亡”,官方只敢报前5个字,这就是天灭中共的信号。历朝历代都喊江山永远,可是谁都没永远,何况一个逆天叛道的政权, 不用谁推翻它自己就走向灭亡。作为一个百姓应该关心的是,灾难来临怎样保命,这才是明智之举。

    有人认为国家给法轮功已定了性,再炼就是犯法,讲真相、发传单也犯法。这是法律意识不清的表现,也正是中共所要达到的目地。其实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属于信仰自由范畴,国际法和中国宪法都规定了信仰自由;任何与宪法相冲突的东西都无效。法律只能针对行为,不能针对思想,法轮功学员即使面对中共这么邪恶这么持久的暴力镇压,也完全是和平理性的,没有任何暴力倾向,对他人没有任何伤害。中共起诉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主要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是刑法的哪一条?哪一个行政法规?中共说不出来。江泽民和《人民日报》诬蔑法轮功是邪教,按照法律犯有诽谤他人罪,在正常社会是犯法行为。 现在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们站出来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元凶江泽民已经在80多国家和地区被起诉,罪名是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谁是谁非,谁善谁恶,一目了然 。

    天网恢恢,善恶分明;苦海有边,生死一念。曾被历史上最邪恶的魔教所欺骗的人,曾被邪恶打上兽的印记的人,请抓住这稍纵即逝的良机!

    黑龙江阿城大法弟子


    写给桓台县善良乡亲的信

    王玲,一个从小就乖巧、听话的父母的掌上明珠,一个从上学起就品学兼优、不是当班长就是当学习委员的优秀学生,高中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山东中医药大学,经过了五年的学习及临床实习后,被分配在山东桓台县中医院,做了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她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对待业务精益求精,对待病人耐心细致,对待同事真诚宽容。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美丽、聪颖、善良、真诚的姑娘,因为坚守“真、善、忍”的美好信仰,而被一次次关进监狱,遭受非人的折磨。

    早在几年前,王玲就曾经因为坚持自己的美好信仰,被非法判刑两年。两年后回到医院,医院每月只发300元的基本生活费,在这样的待遇下她仍然无怨无悔、尽职尽责的努力工作。就是这样拮据的生活,也只过了两年。一天桓台县国保大队的毕海燕、寇祖宝等人闯进了她工作的地方,不问青红皂白,恶警毕海燕对着王玲的脸就是几个耳光,并把王玲一脚踹倒在地上,随后将王玲抓走,不择手段的对其进行迫害,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她非法判刑五年。

    王玲的母亲因为思女心切,把眼睛哭坏了。

    医院因为王玲的再次判刑而开除了她,一个优秀的善良的姑娘,就因为坚持自己的美好信仰而被邪恶如此的迫害。更让人心寒的是邪恶还要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来蒙骗世人,来麻痹我们的良知!

    大法修炼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信仰的自由。而我们这一群法轮功的修炼者,在这样一个世风日下、物欲横流的社会,为了捍卫“真、善、忍”的信仰,为了把我们优秀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为了让众生明白事实真相,数年来承受了世人难以想象的魔难,经济的拮据、肉体的痛苦对我们来说都不算什么,最让我们心痛的是我们如何才能唤醒众生心底的那份良善!我知道所有看到这封信的人,内心可能都有一颗善的种子,也许长久的尘世纷扰,已将它深埋在心的底层;也许恶人挡道,让你不得不把它深藏。我们明白众生的无奈,但是请你们、请你们不要抛掉神赐予我们的最珍贵的礼物--真诚、善良、包容!冬天来临,春天还会远吗?当春风吹来的时候,每个人心中那颗善良、真诚的种子就会发芽!让善良的人们团结起来、互相扶持、互相珍爱!衷心的希望善良的人们远离邪恶、一生平安!

    桓山县大法弟子

    2009年1月17日


    超越法律规定之外行使权力就是犯罪

    ——善劝河北省各级法院审委会法官

    河北省目前最被关注的案例之一是“三鹿”的田文华董事长,街头巷尾议论纷纷:田董不应该听上级保什么奥运稳定,使事态扩大。当时应该以人为本,赶紧处理,召回全部问题奶粉。现在被追究了,没有一个上级敢保的,“党”总是伟光正的,为平民愤都得找替罪羊,这是中共建政以来不可争辩的残酷现实!

    千万不要以为听党的话,就不会犯错误,文革哪个不是听党的话去打击右派的,也没想到人家会有平反的那一天,更想不到会被反戈一击付出惨重的代价,党不会站出来承担任何责任的。为了你们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永久的安宁,不致随着时世的变迁而大喜大悲,让家人一起不经意中走向痛苦的深渊,因此希望你们能静心看完这封信,只有真正明白真相的人才能真正的“识时务”。

    作为审委会的法官,你们的工作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与公道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可是近年来,你们的判决却是出乎意外的越来越有失公正,经常是迷信上边的口头指令抛弃法律原则而违法判决,特别是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致使无数家庭妻离子散,无数法轮功学员饱经魔难、酷刑致残、有的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法轮功修炼者在互联网上下载、打印、散发法轮功资料,是在实践信仰自由的权利,公民个人信仰法轮功的权利和自由不容剥夺,先后有多位律师辩护词题目就是“宪法至上,信仰法轮功无罪”。

    法轮功教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法轮功修炼者都在努力的按照这个要求做,对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我国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从来没有在法律文件或者司法解释中明确将法轮功列为邪教组织,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法轮功修炼者是适用法律错误。在中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任何一条有效的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

    2、公安部下达《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个文件介绍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个,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3、《刑法》第300条是97年公布的,而对法轮功的打压始于1999年,所以刑法第300条跟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4、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法规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出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所谓法律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适用。

    5、《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说法轮功是×教组织,这只是一种舆论,也不是法律;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说法轮功是邪教组织,那只是他个人意见,即使国家领导人的个人意见和意志也不能代表法律。

    而各级法院忠实麻木地按照“两高”的内部通知,错误地执行“两高”的司法解释,你们已经成为惊天错案的直接生产者,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直接打手。辽宁律师王永航在给两高的公开信中指出,由于各级公检法人员在实践中对刑法300条第一款理解和适用的错误,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已有正义的律师和家属,开始变被动为主动,对警察法官检察官的违法行为投诉控告。如对石家庄大法弟子宋爱昌刑讯逼供和超期关押的警察和法官已经被检察院调查,非法拘禁石家庄大法弟子黄伟的办事处及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被调查。

    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越来越多的家属亲友为修炼法轮功的亲人讨公道,作为法官、尤其是审委会成员的法官,一定要依据法律办案,守住良知底线,保持历史清白,不能甘当中共的工具、任人摆布,判决书上法官的签名、副卷中审判委员会委员的签名会留下永远的犯罪证据和耻辱。当然各级法院还在受上面的压力,但可以以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而无罪释放大法弟子,这是你们能做到的,也应该做到的,因为本来大法弟子信仰真善忍、修炼法轮功就无罪。

    近年国际社会的正义支持,使“反对中共迫害法轮功”成为世界潮流,也标志着这场迫害正走向尽头。在此正告迫害大法弟子的所有参与者,请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罪。否则当中国及全世界正义力量清算这个邪恶幽灵时,你们就将成为中共罪恶的承担者,受到法律严惩的同时,也将作为迫害善良的罪人被永远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如今,法轮大法已传遍世界的每个角落,除中国大陆外,修炼法轮功在80多个国家都是合法的。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颁布《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文件共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种,没有法轮功), 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明确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从新定义,但根本就没有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难道是公安部的人忽略了、马虎了,把法轮功落下了?怎么可能?这么大的事,其实是越上边的人越明白真相,他们在给自己留后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人员超越法律规定之外的行使权力就是犯罪,这是再简单不过的常识。作为法律工作者,只管按照法律的原则去办事,犯法就判你罪!不犯法就放人!不要迷信上级的指令,因为判决书上是你的签名!

    黑龙江省鸡西一法院裁定法轮功案件撤诉;石家庄中院宋爱昌案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开庭审判大法弟子的前两天,主审法官坚定的拒绝出席开庭,等等。在关键时刻的每一步都是自己做主宰,要活的坦荡清白。

    几十年来,中共一贯的卸磨杀驴之术,世人皆知。利用民主人士协助建政,而后逐个“修理”;利用刘少奇、彭德怀、林彪等打天下,而后一一诛之;文革中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参与迫害老干部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共810人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灭口,为了蒙骗家属,给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三鹿”的田文华如何?遵照上级指示,为了“奥运”,不向媒体、公众及时公布“三聚氰胺乳粉”事件,不及时召回全部问题奶粉,结果哪个上级也不替她兜着,自己锒铛入狱,其女儿在网上大喊:“冤枉!”为时晚也!

    历史的教训是深刻的,诸位千万不要再执迷不悟了!中共历史已经证明《九评共产党》一书所说的,“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共产党,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丢掉小命”。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一直以来都是暗箱操作,由上而下口头传达,不留痕迹。为什么呢?不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好推卸责任吗?真到了那一天,不管你们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上级命令,作为具体施暴者,您是无法推脱你的责任的。而你们所犯的是国际法中的“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是不分国籍,各国皆能审判的罪!

    也许,你们认为非法抓捕法轮功只是“工作”,是执行“上面命令”,拿着共产党的钱就得给共产党干活。可实际上,共产党是纳税人供养的,老百姓才是你们的衣食父母。你们可能不知道前东德两个士兵的可悲下场:他们不明是非善恶,一味执行东德政府的命令,他们开枪打伤了因饥饿贫困想越过柏林墙到西德的两个东德人。东德极权政府垮台后,这两个为了工作不问良知的士兵被告上法庭并被判刑。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以大会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并颁布《世界人权宣言》。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的指控,行为人以执行上级命令、当时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是不被现代法庭所认可的!

    2008年始,中国的天灾人祸连连不断:罕见雪灾,西藏事件,火车相撞、手足口瘟疫、地震、南方洪水、毒奶粉……一个个似报警的警笛响个不停。这一切你们为何不去思考呢?天象已可知中共的末日快到了。

    上善若水。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和他的弟子们慈悲对待一切众生,不管在历史上做了多少错事、坏事,只要您还有一丝善念,都将拯救您于危难之中。但最终的选择权在你们自己手中。

    河北省正在审理阶段的法轮功案件很多,石家庄的宋爱昌案目前在桥西区法院重审,已经超期;王三英案在新华区法院一审也已经超期关押。据说都在区法院的审委会讨论,还没有结论,后来又说报到中级法院的审委会。对法轮大法弟子的判决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这是司法界公认的。你们是法官,应该是最懂法律的,也许你们觉得这是审委会集体决定,可是每个委员的见解和签名也会留在案卷的副卷中,迫害大法弟子、枉法诬判的证据无论时日长短都是有据可查的。从现在做起,将功补过,做出经的起历史检验的判决,无罪释放被非法审判的所有大法弟子!

    注:区法院审判委员会一般由主管副院长和各庭的正副庭长组成,提醒有条件的大法弟子给他们邮寄真相资料。

    石家庄中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北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00
    主管副院长:董建义 0311-85187186(办公室)
    刑二庭庭长:魏淑贞0311-85187158(办公室)
    刑二庭副庭长:吕玲(女)0311-85187153(办公室)
    主管法官:裴卫华(女)0311-85187159(办公室),手机13931888584
    刑二庭办公室:85187151、(可以让其叫人,或转达来电内容)
    许广为(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湘英(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保亮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正文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江涛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马贵玲(女)为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致双城市公安局警察家属及亲友的公开信

    某某某的家属亲友们:

    你们好!再过几天就到零九年的大年三十了,双城市全体大法弟子祝你们阖家团圆、幸福平安!

    阖家团圆是我们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然而,法轮大法学员的这种权利却被身为公安局国保大队佟会群、六一零姜宏伟不断的剥夺着,在他们直接参与非法绑架和指使下,使双城市大法学员数十人被非法抓捕,在关押期间被狱警、狱医用灌食、殴打等酷刑手段一个个被迫害致死,造成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比如:双城市啤酒厂下岗职工刘杰,在自家出租车上送给六一零成员刘子敬之父一张印有真、善、忍好的卡片,被其恶父下车用电话打黑举报,在张国富、金婉智、姜宏伟的指使下,佟会群直接参与非法抓捕,连车带人劫持到公安局,后把刘杰关押在双城市看守所,正值零三年大年初五,被看守所警察、狱医那彦国强行灌食,六天之内把人活生生致死,正月十七才编造出死因告知家属,刘杰的公婆、丈夫、十岁左右的独生儿子难以接受这种现实,这哪是过年?简直就是过关,婆婆因此伤心过度哭瞎了双眼,年迈体弱多病的公公叫着刘杰的名字,诉说着儿媳对他的精心照顾,一个家庭从此失去了欢乐,在悲痛中度日。

    大法弟子王丽群,女,四十八岁,因恶警不断骚扰,被迫带着女儿在哈市一同修家做家政工作,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在六一零姜宏伟等人的串通下,佟会群伙同多名警察将其居住楼包围,将王丽群及女儿非法抓捕,在一天内就把王丽群致死。一个家庭又被迫害的支离破碎,丈夫、女儿、年迈的公公,无法安生,被迫卖掉了住宅,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大法弟子高国凤,只因身穿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上衣,在市场上卖豆包,被警察非法抓捕,关押在双城市拘留所拘留半个月,又被佟会群、姜宏伟劫持到哈尔滨前进劳教所劳教两年,遭受狱警殴打,上大挂、关小号、圈铁笼子等各种手段迫害。每传出她被迫害消息或家人看望亲眼所见时,丈夫、儿子、姐妹们都心如刀绞,特别来到大年,倍加思念亲人。

    然而,就在昨天:一月十六日,晚七时左右,佟会群、姜宏伟带着站前派出所副所长李大彬,及众多警察闯入姜秀珍家将姜秀珍及丈夫贾双友,强行拖走,并将其私有财产电脑,打印机,现金等抢走,家中被抄的一片狼藉。大年即将来临,人们都在忙碌着置办年货,可是贾双友、姜秀珍夫妇却被非法绑架,这是一个曾经被迫害致裂痕的家,因贾双友夫妇在向世人讲清真相时,被绑架,在劳教期间十几岁的独生女儿贾雪一人在家,由于思念父母,惊吓引起疾病,零四年一个小小的生命含冤离开了人世,这对夫妻俩打击太大了,刚刚愈合的家庭又一次被打破。

    希望你们能够规劝在公安局工作的家人不要迫害无辜,助纣为虐。如果他们在参与迫害,请赶快劝他们悬崖勒马,也不要以为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而放纵他们的恶行。善恶有报是天理,只争来早与来迟,无论是迫于压力还是把它当作自己的工作,其罪过都要自己承担,家人跟着受恶报牵连,到那时悔之晚矣!

    双城市最典型的恶报案例:二零零四年原市委书记李学良,迫于中共周永康的压力,为保住个人的名利地位,不顾他人的死活,下令抓捕大法弟子,把抓来的周家镇肖亚丽、兰棱镇的顾秀娴非法关押在双城市看守所,任其狱警和狱医那彦国迫害,几日内顾秀娴、肖亚丽双双被迫害致死,顾秀娴撇下丈夫和刚满十岁的女儿,肖亚丽撇下丈夫和一双胞胎六岁的儿女,至今家人回忆起当时的惨状仍然是不寒而栗。就在迫害致死大法弟子的当即,李学良恶报殃及家人,儿子在车祸中脑瓜皮撞的堆积在一起,差点丧生,李学良后悔莫及。

    为避免此类恶报案例再次重演,劝他们立即释放贾双友、姜秀珍夫妇,要回被他们劫持关押在前进劳教所的高国凤,将功补过,为自己、为家人在大法救度世人这一万古机缘中选择生命未来!

    双城市全体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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