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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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六日】

  • 给河北兴隆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亚琪的一封信

  • 给黄石市检察院、法院各级工作人员的一封信

  • 给家乡父老乡亲的公开信

  • 控告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税长冰执法犯法

  • 给河北兴隆县法院刑事庭副庭长张亚琪的一封信

    张法官:

    我是承德市法轮功学员韩立萍的女儿,你作为我妈妈的“主审”法官,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缘份。因为我没有时间经常去见你,所以选择了书信的方式与你沟通,希望你在百忙之中看一下。

    我的妈妈韩立萍从二零零八年一月被兴隆县警察绑架后,一直无辜被关押,虽然十一月四日开庭时,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可至今仍未释放。作为女儿,我非常着急。你同样也有母亲,而且也身为母亲,希望这种心情你能理解,并听听我的心里话。

    几年来,通过我妈妈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我深知法轮功是好功法。我妈妈在炼功前身体非常不好,脾气也很暴躁。她们工厂倒闭以后,为了生活,靠打工挣钱。她当过裁缝、开过饭馆、修过路、栽过树、当过保姆等,干过很多活,也受过很多累,过度的劳累使她患上了颈椎病、胃病和气管炎。严重的颈椎病让她抬不起头来,还经常头晕;而胃病痛起来都让她打滚、撞墙,吃不了饭、睡不了觉;气管炎犯病时上气不接下气,憋得喘不过气来,咳嗽的吐血。这些病痛折磨了妈妈大半生,什么样的药都吃过了,家里的钱也都花尽了,就是没有效果。严重的病痛不光折磨着她的身心,也折磨着我们家人的身心,妈妈由于身体不好,脾气很暴躁,经常和父亲打架,也常常训斥我,与家里人非常不和谐。那些年,病痛使妈妈度日如年,生不如死,我们家里也感觉很无奈,真不知道要是这样下去会发生什么。

    后来,我妈妈听人说法轮功治病有奇效,就抱着试试的想法开始学炼。果然时日不多,她的身体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头不晕了,胃不痛了,也不憋气了,在不知不觉中各种病都好了,而且炼功后没有吃过一片药。更让我们全家高兴的是,学法炼功以后,妈妈的性格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她严格按照法轮功提出的“真、善、忍”的高标准做人,改变了过去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暴躁脾气,消除了与家人之间多少年来的隔阂,变得非常体贴和照顾别人,这使我和父亲大大受益,家里的氛围也变得其乐融融。

    实践证明,是法轮大法救了我妈妈,也救了我们全家。可是为什么这么好的功法不让炼呢?难道妈妈做好人有罪吗?身体变好了有罪吗?到底是妈妈炼功有错呢?还是国家镇压法轮功有错呢?事实证明,妈妈炼法轮功以后,要求自己做一个真诚、善良、宽容、忍让的人没有错,而且这样的人越多,对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肯定都是一件大好事。

    也许你并不了解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其实,法轮功就是一种古老的修炼方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是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上访自由、言论自由的权利,可是妈妈却因信仰法轮功被抓过,又因法轮功受到冤屈而上访并讲清真相、澄清事实被非法劳教过,现在又因去同是炼功人的朋友家串门,被强行绑架并关押至今。

    我实在是不明白,妈妈在行使和维护宪法赋予的这些权利时,怎么老被抓呢?如果法轮功不好的话,为什么全世界有80个国家和地区都让炼呢?连中国的香港、澳门、台湾都让炼,唯独中国大陆不让炼,不值得深思吗?看来妈妈真是“生不逢地”呀!即使你不相信佛法修炼,即使你是无神论者,你也肯定知道法律有不容践踏的尊严。

    上次见到你时,你说法轮功的案子不完全归法院管。可是深思一下,这正常吗?案子到了法院却不归法院管,法律不成了一纸空文了吗?那个政法委和“六一零”办公室不是凌驾于人大、公、检、法、司等机构之上了吗?这和当年的“文革”办公室和德国的盖世太保有什么区别呢?当年“文革”时期的“运动红”和德国的盖世太保的可悲下场就是前车之鉴。政法委和“六一零”办公室既不是立法机关,也不是执法机关,(“六一零”办公室是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临时机构)司法人员都有明确的责权奖惩规定,可它无需理会,它只管发号施令,出了问题,它却会推出司法人员去当替罪羊。从这一点上看,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不就是违法的吗?

    你可能不了解这场残酷迫害的真相内幕,因为太多的消息都被封锁了。我相信,当你真正了解真相以后,当你真正了解法轮功是多么纯正美好以后,你一定会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未来的。

    谁人家中无老小,妈妈被无辜关押到现在快一年了,这期间我无时无刻不惦念着她。真心希望你能坚持正义,善待佛法修炼者即法轮功学员,那样你一定会感到上天的呵护的,那是用人类所有的财富都买不到的,是生命的永远。

    韩立萍的女儿:李雪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


    给黄石市检察院、法院各级工作人员的一封信

    黄石市检察院、法院:

    关于我丈夫马胜祥向法轮功学员提供交通工具一案,下陆区派出所于2008年9月21日拘留了我的丈夫,现我丈夫仍然被关押在黄石市第一看守所。

    我丈夫原先在武汉轴承厂工作,由于工厂倒闭,一直靠打工维持生活,后来借钱买了一辆二手车从事运输养活一家三口。由于我本人一直没有工作,几年前脑溢血中风,丧失劳动力,无任何经济来源,走路也不是很方便。我儿子正在读初中,成绩优秀,全家人靠我丈夫跑运输赚点钱,供小孩读书及生活费用,再加上二年前贷款买了一处四十平方米的二手房,每月要向银行还贷款,现因我丈夫被关押,生活举步维艰,孩子面临无钱而辍学的惨景。

    我丈夫靠跑运输挣钱,只要有人雇车,当然是求之不得,何况我丈夫既没拖军火枪支,也没帮着运输黄、赌、毒,只不过拉了一个法轮功学员[亿万善良普通老百姓之中的一个]而已,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合情何理的,不存在违反国家的任何法律、法规。

    下陆区派出所说我丈夫涉嫌邪教组织,对此方面的法律条规本人也略知一二:

    一、法轮功不是×教。法轮功以“真、善、忍”为原则教人向善,教人走正路,凡真心修炼者都是好人,这么一部利国利民的高德大法怎么能说是×教呢?况且国家任何一部法律也没定法轮功是×教,99年10月3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制定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但这一“决定”仅是对“邪教”的认定与处罚,未提法轮功一个字。

    1999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两高”制定的《刑法》第300条的实施细则,里面虽然给出了邪教的六条定义,但细则里从头至尾也没有“法轮功”三个字,人大从未通过任何法律程序来认证法轮功是“邪教”。

    而第一次将“法轮功”冠以“×教”二字的是江泽民。1999年10月25日他在接受法国《费加罗时报》记者采访时第一次提出“法轮功就是×教”的说法。第二天,《人民日报》便追随江发表了题为“法轮功就是×教”的评论员文章。江泽民的话是法律吗?《人民日报》的文章是法律吗?不是。《宪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何其它机构、个人均无立法权。江泽民和人民日报特约评论员无权对任何团体、个人定性、定罪。他们称法轮功是×教这一说法本身就是违法的,非法的,当然是无效的。显然,这是利用许多老百姓甚至法官、警察中很多人不懂法律而玩的偷换概念的把戏,即先用《人民日报》发一个“法轮功就是×教”的文章,再由人大通过所谓惩治“×教”的实施细则,很多人就以为镇压法轮功有了法律依据。

    其实是不是“邪教”不是哪个政府、哪个人说了算的。在历史上当年罗马帝国把基督教定为“邪教”,并残酷迫害基督教徒,结果受到神的惩罚,四次大瘟疫一个强大的罗马帝国灭亡了。无论是谁,迫害神、迫害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炼者,一定要受到惩罚的。

    二、江氏集团为什么要迫害法轮功呢?这个问题很简单。法轮功是信神的,主张诚实,讲真话,尊重传统道德,鼓励人们通过实践“真、善、忍”来获得身心的健康与升华,因而吸引了众多的人炼,这些都使一贯弄虚做假的江泽民所不能容忍和感到害怕的。法轮功祛病健身有奇效,学炼后令人心境平和,修炼者日众,炼功者中不乏高级干部、高级干部的家属、教授、学者、社会名流;相当一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特别是法轮功讲“真、善、忍” ,而江氏一伙讲“假、恶、斗”。98年当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把关于“法轮功于国于民百利而无一害”的报告提交江泽民时,江大为不悦,当即批示(大意):写得玄玄乎乎,我看不懂。出于妒嫉,其一意孤行的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其他六个政治局常委没赞成的情况下,江泽民置《宪法》与法律于不顾,勾结其帮凶罗干等人,策划迫害法轮功。

    有人说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因为围攻了中南海,这是谎言。其实江罗一伙对法轮功的打压实际上从一九九六年《光明日报》的舆论攻击就开始有预谋的系统实施了。三年中打压不断升级,最后终于由警察殴打及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天津事件”,引发了“4.25”法轮功学员万人和平上访。法轮功学员的上访也是出于对国家政府的信任,而且在上访过程中,既无游行示威,也无标语口号,更没有影响交通和民众生活,平静离开后,地上无一片纸屑,甚至连警察扔下的烟头都被他(她)们清扫干净。当时,现场的警察就感慨的说:“看,这就是德”。如此文明、理性的上访、请愿,在世界上也可能绝无仅有。这怎么说是围攻呢?再说中南海是重地,谁敢在那里站那么长时间?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不知是计,在警察有意引导下,按照划定的路线走,等“鸿门宴”摆好了,录像录完了,说“法轮功围攻中南海”,并以此为镇压借口。

    九九年七月,江泽民发动了这场空前绝后的对大批善良的炼功群众的镇压,人人表态、人人过关,不亚于当年的“文革”,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被抓、被劳教、判刑;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对不放弃信仰的学员酷刑折磨,被迫害致死确认了姓名的就有三千多人,对上访不报名字的学员酷刑折磨后进行活体摘除器官牟取暴利……

    而每个大法弟子都是亲身受益者,都发自内心的想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法轮功遭受迫害的真相告诉世人,呼吁停止迫害。在一切舆论工具被严密封锁、上诉无门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自费印传单、小册子,告诉人们事实真相,不要再被谎言欺骗,是真正的为人好,为救人。同时也没有违反法律,《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出版、印刷、集会、游行、结社”等权利,是“执法者”在犯法,把好人、最善良的人抓进监狱,在那里,法轮功学员的待遇还不如刑事犯人,刑事犯人判刑后允许家属接见,有病允许“保外就医”;而法轮功学员不许接见,还不许“保外就医”,我们不明白这符合国家哪条“法律规定”?

    现在全世界八十多个国家都有人修炼法轮功,在印度等国学校的学生都学法轮功。法轮功普遍受到各国人们的欢迎,而唯独在中国大陆现仍继续遭受镇压,它能长久吗?就是在国内很多明白真相的公安、司法包括“六一零”人员都不愿再迫害法轮功了,都不干了。民众在觉醒。当真相大白于天下时,迫害的元凶要受到惩罚和制裁,而参与迫害者不也得承担法律责任吗!更何况“上边”下达的“指令”、“文件”都是“绝密”“机密”,大部份还是口头传达,那都是见不得人的、不敢公开的,是决不敢拿到桌面上来的。真到清算那一天跟着“背黑锅”的可都是参与者和实际执行者。“文革”不就是个例子吗!那些积极参与者都打成“三种人”,有多少军人和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你知道吗?就连北京公安局长刘传新看到自己作为替罪羊必死无疑,就只有自杀了,多可悲啊!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共产党一向是说话不算数,“卸磨杀驴”,自它建政以来,历次运动害死了八千万无辜,坏事做绝。“物极必反”,历史的发展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天象变化到这一步,老天“说话了”。2002年贵州省平塘县发现一块2亿7千万年前形成的《藏字石》,上有“中国共产党亡”六个大字,经专家鉴定都是天然形成的。现在当地因此石成为旅游点,卖门票,你在网上都能查到。这不预示老天要灭中共吗!从古代中外各种预言中也都讲到人类到今天将面临大的淘汰,现在的天灾人祸不是老天在警告世人吗!

    但是上天又慈悲于人。法轮大法就是为救度众生出现的。他教人向善,使人心归正,给人指出一条光明之路:只要不反对真、善、忍,不抵触大法,不再与“反天、反地、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共产邪党为伍,远离邪恶,都可得救。不管以前做过哪些错事,只要现在认识到了,不再参与迫害,善待大法弟子,将功补过,都有机会,都有将来。您想大法弟子冒着生命危险,不怕被抓、不怕坐牢,讲真相、劝三退,他们完全是自愿的,没有人给他们一分钱。他们上有年迈的老人,下有未成年的、正在读书的孩子,他们能不惦记自己的家吗!到底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救人!他们不忍心眼看着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被淘汰。试想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中,谁能做到这一点?只有这些无私无畏的大法弟子!

    然而大法的慈悲与威严同在。人生的路自己走,一个人无论在世上干了什么都有回报,做了好事有好报;相反,真做了不好的事、害人的事,哪怕是在无知或不情愿的情况下做的,那都得偿还,这是一定的,毫不含糊。过去古人云:“人心生一念,天地尽皆知。”你们身在政法系统,近年来全国各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恶报事例接连不断,每天明慧网上都有详细登载(姓名、地址均可查证)。人死了不是就一了百了,善恶都是有报的。换句话说,人的肉身死亡那是还债刚刚开始!我们不讲秦桧如何在地狱受罪的事,你说那是历史,就举当前在中国大陆发生的,有时间、地点、人名的例证,看看人死后能否一了百了!

    例:四川省米易县撒莲镇二大队农民曾国献因受中共恶党宣传的毒害而敌视大法,侮辱谩骂法轮功师父,烧毁大法书籍,遭到恶报。2000年5月12日还在干农活担了200多斤丝瓜回家、晚上吃了一大碗面条的曾国献,于13日凌晨4点左右暴死在家中。曾国献死的当天晚上就托梦给他的妹夫:在地狱中受到酷刑的曾国献跪在他妹夫面前,痛悔不该敌视大法、不该出手殴打法轮功学员。

    恶报之人在人间的种种惨象,都是为了周围人都吸取教训,醒人、救人,毕竟法轮大法传世度人,也就是这一回,千年不遇,万年不遇。为什么非要用这个千万年的苦苦等来的机缘去做诽谤佛法寻恶报的蠢事呢?限于篇幅这里的事例只是沧海一粟。你如果心生善念,尽管在这个工作岗位上,在你的职权范围内,理智,智慧的保护、善待大法弟子,你就积了功德。善恶有报是天理。《九评共产党》中有句话:谁在什么问题上相信了中共谁就会在什么问题上送了小命。此言值得深思。望你们伸出援手,对我丈夫马胜祥撤回起诉,帮助其早日回家,也希望你们能明真相,有好的未来。

    如果你再记住我送给你的救命的九个字:“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在心里经常默念,你将受益无穷。

    家属:高文波
    2008年12月1日


    给家乡父老乡亲的公开信

    家乡的父老乡亲:

    你们好!

    你们可能早已知道法轮功为什么这么久压不衰,现在已洪传八十多个国家。《转法轮》已翻译成30多种文本,法轮功师父获得各项褒奖二千多项,因为法轮功太正了,一正压百邪,他确实象原中央政治局常委退休老干部乔石向全国调查得出的结论一样:“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远的不讲,先讲我自己(退休教师)和周边的几例。我没炼功前,右半个脑袋麻木,掐都无知觉,右肩周炎,右手抬不起来,洗脸梳头都用左手,够不着黑板,因此不能教学了,腰腿疼痛,全身风湿,胯骨脱臼,常年感冒……打针吃药,贴各类膏药,推拿,按摩,针灸,电疗,找名医看,练别的功,钱没少花,罪没少遭,都无济于事,医生说你是半身不遂的前兆,严重影响了生活和工作。没想到炼法轮功不到半年,所有的病不翼而飞,连老年眼花、月子病、从小得的病都好了,令我感叹,现在炼功10年多了,没吃一片药,没打一针,什么活都能干,精力充沛,体会到无病一身轻的快乐。

    我二儿子张传广,从小就好在北大河稻田地里抓蛤蟆,大了上沟里种地时,上山抓蛇。万物都有灵性,念高二时,他突然被附体,弄的疯疯癫癫的,骑着一辆没气的自行车上水库,下水把衣服都扔到水里,满桦南地区到处跑,往北山白灰坑跑(他大爷家18岁的儿子就是在那淹死的)想去死,我在后边脱掉鞋袜,光着脚在稻田地里深一脚浅一脚的边哭边喊的跑着追他,哪能追上,后来他停下跟我回来了。我天天班也不上了,跟着他也跟不上,一跑有时一两天找不着,你说我这当妈的啥心情,那时儿子瘦的皮包骨,我也瘦的直打晃,急的我东找人算西找大仙看,半夜自己上十字路上烧纸,那时只要儿子能好,让我付出多少,上哪我都不怕了。上佳市精神病院,一到那儿,他在大夫面前,完全是个正常高中生的表现,人家说这孩子没病,我怕他回家犯了,硬让人家给开两瓶100片装的镇静药,药剂量每次服2片。回来后,听人家说街里有一大仙看的很好,我领不了他,只好自己去,到那儿说出儿子的生日时辰后,大仙说她能给治好。中午11点来我家,她说是你供的这些狐、黄折腾的你儿子,于是她又念咒,又比划,说是给清理,真的不到12点,我儿子完全正常了,可是她只能用世间小法小道撵跑,却没有能根治。

    过了半年,过大年初三,家里人都串门去了,二儿子自己在家看电视,中午大儿子回来后,发现弟弟在炕上躺着,满鼻子满嘴冒的沫,瞪着双眼不省人事,眼看不行了,马上拉到医院,刘某某大夫给看的,她说是不是服毒了,我跑回家一看,炕上放着以前没打开瓶的100片装的镇静药,只剩2片了。刘大夫说时间太长了,药都吸收了,不能洗胃了,打针,打点滴,打氧气,极力抢救4天半,还是不省人事,他几次自己突然坐起,眼睛直勾勾的往太平房看,又突然躺着,还是不认人。后来停止呼吸几分钟,把我吓的放声大哭,我以为将近20岁的儿子就这样完了呢。但根据他的状态,我想起来了,我说:“你们这些东西再折磨我儿子,下午我就去街里找人治你们!儿子马上好了,喊:“妈!”一切正常了,在我儿子住院期间曾找老医生秦大夫切过脉,他说是虚病,其实就是附体,也就是被他杀死的动物来找他索命来了,好些东西用实证科学是解释不了的,因为它存在于另外空间,就象手机的电波,谁看见了,按几个数字不管多远的距离都能说话。

    2003年3月20日,我因炼法轮功被当地警察从佳市劳教所又拉回家乡看守所。我二儿子看我被迫害的奄奄一息了,全局的人几乎都知道我要死了,就找我的同事也是他同学的妈妈说:“姨,我妈不行了,我妈一生为我们付太多了,我妈没做过坏事呀,我妈太冤枉了,请您帮我为我妈做一套被褥,就算我做儿子的尽最后一点孝心吧。”其实冤枉的何止我一个人,全中国一亿大法弟子和他们的亲人都被中共搞的太冤枉了,尤其那些被残害死的三千多大法弟子和被中共活体摘取器官的大法弟子更是冤枉啊!要不2007.6.17(农历大夏天)北京东三环怎么会下半个小时的大雪?天灾人祸怎么会那么多?真比六月雪斩窦娥中的窦娥还冤啊!现在还有坚定修炼“真善忍”做好人的十几万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中共邪党黑窝——劳教所、监狱、精神病院、洗脑班遭受迫害,怎么能让我们不痛心?

    当时把我拉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5天后,又弄到医院继续迫害,不让回家。我二儿子的病又犯了,把医院的玻璃砸了,又到处跑,满街喊:“我妈要是死了……”我听后吓的够呛,一个劲的劝他,千万不要伤害人,要善待众生,要忍。第6天把我抬回家了。后来他又在家躺了半年,一有绳,有腰带,就勒脖子,有一次他勒的白眼珠充血,满脸通红,大汗淋漓,我还以为他感冒了呢?一看脖子里勒着腰带,那要发现晚了,可能就没命了。一看见刀就割手腕,脚腕,现在还有割的印迹呢?后来上沟里又在种地的棚子里躺了半年。他爸给他端屎端尿,伺候他,有一次跑到山上找个弯脖子树上吊去了,没死了。这些事当地百姓和去打工的人都知道。

    再后来,我在家有空就放大法师父的讲法带,大法师父给净化了我家的环境,一切都正常了。从那以后,我二儿子无论在哪儿人家都夸他人品好,雇他干活实在,放心。他无论干什么我也放心了。我家老少和和睦睦一切平安。

    2008年11月19日下午4点多钟,桦南公安局国保大队陈玉君等五六名警察由桦南林业局派出所警察鲁强带路无任何手续非法将我二儿子张传广绑架,非法关押在桦南看守所一直不让家属见人。按照法律程序,24小时当事人被拘留得给亲人下传票,可至今十多天了,一张纸片都没见着。家里人担心他压力太大,精神病复发,一直在向县公安局反映情况,他们互推责任让拿病历证明。因时间太久,医院原病例档案都毁了,所以只好取证,现已有11人做证,其中有邻居、同学和医生。可局长刘德权国保科陈洪辉、陈玉君一见面不但拒收证明,还蛮不讲理的恐吓:“把她也抓起来!”再不就“滚出去!”别说大法弟子没犯法就是对待大案要案也得重事实,重证据吧。

    昨天下午我们去桦南看守所又没见到人,人现在在哪也不知道。有人说我二儿子张传广被非法判一年劳教,你们想我们家属是什么心情?我知道还有桦南大法学员温洪君、鲍丽梅、宋桂春、刘春晶仍被非法关押在桦南看守所,希望看过这封信,明白真相的正义之士能伸出援助之手,营救出我的儿子和这些无辜的大法学员。

    还想举几例身边见证大法神奇的例子:

    咱附近有一女,50岁左右,去哈尔滨检查肺癌晚期,医院说顶多能活3个月,学大法后两三个月后又去检查,癌细胞全无,现在已炼4年了,身体比正常常人还健康。一工地一女60多岁,一只眼患5种病,已花了几万元没治好,医生说还会影响另一只眼睛,后来学了法轮功,只几天就能辨别颜色了,不长时期就能看见东西了,别的病也好了。她儿子40多岁,肺结核严重,腿摔骨折打夹板2年后夹板处发炎,几次去佳市治疗,欠债5万多元,房子都抵押给大儿了了,儿子面黄肌瘦,有气无力,吃喝拉尿在床上,谁去看都说够呛了,原来让他学法他不学,后来看病借不着钱了,没招了,就开始学法了,不长时间红光满面,现在能上院子里喂狗了。

    我舅,99年春,我去看望他老人家,向他讲述我学法轮功受益情况,他也想学,但我没带书去(双鸭山),没迫害前,我家亲属知道我学法受益这么大,9口人都想学,有的已经学了,但不长时间就开始迫害了。2000年我舅得了半身不遂。2005年我又去看他,他已经八九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只剩一口气没咽,寿棺刚做好,寿衣放在箱子盖上,关里关外,正念大学的孙子都回来了,日夜守候着那口气,好穿寿衣,我带着小型录音机和我师父的讲法带去了,放在舅的耳边让他听,只4天他醒了,六七天自己能翻身了,五年不能动的胳膊举过头了,腿能伸能曲了。八九天有吃能喝了。

    我婆母83岁了,自我教她念法轮大法好,三年基本没病。我父亲自从了解天安门自焚等都是假的后,身体里外检查都没有病。我家周围邻居凡是愿意听大法真相的,原来有重病的都好了。

    反过来,有一男,近50岁,我向其讲真相,我说多少人坚持炼法轮功,不仅什么病都好了,还不用吃一片药,他很反感地说:我没炼也没有病,还说了很多反对法轮功的话,结果得了重病,起不来炕了,家里很穷,真的治不起病啊。这回我去看他,给他真相资料看,让他诚心念法轮大法好,他照做了,现在好天能上外边溜达了,例子太多了。

    现在大灾难太多了,雪灾,地震,水灾,瘟疫……但都不是不可避免的,你只要常看大法资料,看一看《九评共产党》,退出中共邪党组织,诚心默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定能遇难呈祥,会有一个好的未来,希望你们的亲人也都能这样做,也都会有一个好的未来。

    桦南大法弟子:郭仁爱
    2008年12月4日

    附:我这几年被迫害情况

    在2001年时,我到北京上访说明真实情况,却被邪党非法关押,那里的所长明白真相后把我无条件释放,并把刚入所时兜里搜去的钱全部还给了我,给我买了回家的票,亲自开车送我到车站。刚到我父亲家,就被片警邹某等人骗到看守所,我为了让警察及男监的在押人了解大法真相,天天讲,我用肥皂片在黑铁门上写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所长韩某某从监控器里看到了,他让看守员擦,我说:“谁擦谁烂手”(我不是诅咒他们,是有好多这样的例子,有的揭传单的人,得确诊不了的病死了,还有……)看守员谁也没上去擦,韩上去擦了,看守员隔一天一个班,第三天一看守员说:“某某某说话真准,韩所长手烂了,上佳市看手去了”。据韩的亲属说:“韩的手烂了好几年,治手花了不少钱,后来韩对大法态度好了,他的手才好了。

    2002年10月,我被法治科孙某某花钱(人民的钱)送佳市西格木劳教所迫害(在这之前,送一趟了,人家不收,他们邪恶之徒又拉关系走后门把我送全国迫害大法弟子上数的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因江氏中共流氓集团下令“转化”大法弟子指标要达到95%。警察可得很多奖金。我不好转化,他们不愿要),第三次是孙某某送了很多钱,佳市西格木劳教所才收的。2007年冬天,孙某某正打麻将呢,说难受,三天没过就死了。

    到劳教所后,我就开始讲真相,中共邪党怕我讲,可能就给我打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弄得我不省人事,打针不知道疼,自己的父亲,儿子去看望不知道,掉地上不知道,换了床不知道,多少天后醒过来了,其他大法弟子告诉我才知道,但过去的事全忘了,家在哪儿,邻居是谁都忘了,我最爱做的法轮功怎么做,一个动作也想不起来了。

    2003年10月初,我被戴着手铐脚镣,受邪党指使下的魏某某强拉硬扯用六根绳子绑着我,用胶带粘住我的嘴,强迫给我打浓盐水点滴,刺激血管很难忍,四肢肿的找不着针眼了,有一护士左一针,右一针乱扎扎不上,还乐呵呵地说:“搞实验挺好的!我听了很为她难过,她人性都没了,怎么还能治病救人呢?后来折磨的眼看不行了,又抬回家了,当时腿、胳膊、手脚肿的透明。

    回家七天七夜没能睡觉,后来手脚脱皮三层,脚趾甲脱掉两个。我坚持听法、炼功渐渐的又好了。

    2006年6月7日在当地看守所,王某某领着六七个警察,有坐在我的四肢上的,有把头的,有掐脖子的,撬嘴的,打的……。最后把我灌死好几个小时,我活过来后,发现在很高的平台上。我醒后,满身,满脸都是血,胳膊被打紫,看守所副所长崔某某吵着,骂着喊:再灌上大医院,灌死咱们没责任!被迫害死的3千多大法弟子中有很多是灌食时被折磨死的。

    2008年1月30日又强制拉我去医院强制打点滴一瓶后,突然象过电似的从脚下往上麻,多亏我儿子在跟前,马上拔下来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天理不会饶恕那些罪人。

    附注:责任人电话(区号:0454)
    公安局局长刘德权 办公室6226599 手机13836679999
    国保大队大队长:陈洪辉 办公室:6225215 宅电: 6232299 手机:13904542299
    桦南国保大队陈玉君: 办公室 6225002 宅电:6281715 手机:13512688188
    桦南县看守所:电话6242784
    所长孙永杰:办公室6242836 手机:13352548585


    控告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税长冰执法犯法

    我们的亲人钟芳琼、刘嘉、蒋宗林等于去年八月或九月在家里或在单位上被带走,今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日武侯法院对他们两次所谓“开庭”,但作为他们的家属、至亲亲人,没有一人被允许参加旁听。

    我们的亲人自去年被带走后,一直音讯杳无。后经各种渠道打听,证实他们都曾被非法拘禁于洗脑班,并遭受了严重的刑讯逼供;后被转至成都市看守所,严重超前羁押至今。今年九月二十七日和十月十日,一审先后开庭两次,武侯法院及审判长税长冰违背基本“程序正义”,坚决不许家属旁听。庭上,代理律师做了无懈可击的无罪辩护,七名律师一致认为武侯检察院对钟芳琼等人的所谓“指控”,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没有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根本没有构成任何社会危害,根本就不应该被侦查和起诉,要求无罪释放。但成都市武侯区法院主审法官税长冰执法犯法,拒不采纳。

    法庭调查明显显示本案适用法律错误、事实明显不清、完全缺乏证据,起诉的罪名不能成立,当事人的行为根本没有构成任何社会危害,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武侯法院还是将我们的亲人强行判了三――七年。根据《刑法》第399条,主审法官、武侯法院税长等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我们强烈要求中级法院秉公执法,依法改判无罪,立即放我们的亲人!我们同时要求检察院立案调查,追究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税长冰不准家属旁听、枉法诬判、公安刑讯逼供的法律责任!

    正同其中一位代理律师说的,我们的亲人、这十一名当事人“正直、朴实、本分,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不唯利是图、反而坚守做人的良知。他们都是可敬的人,应该得到好的结果。”如,这十一人中,原市政明远建筑设计所所长、高级工程师蒋宗林,在其任职期间将一个连电话费都交不起的亏损单位,扭亏为盈,自己却领取全所最低奖金;川大高分子学院副教授丁泽扬更是常常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免费给其他老师代课;原民族出版社职工、年轻学者祝仁彬先后获得了电子科技大学两个专业(会计和英语)文凭,还利用业余时间出版了一本诗集《永远的故乡》……

    他们中,有德高望重的大学教授,也有古稀老人(如退休公务员刘邦成),更有事业有成、风华正茂的青年学者;他们或是父亲,或是母亲;他们或温文尔雅,或热情开朗……当局关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真诚、勇敢、善良并被公众认可的好公民!有关机构和责任人必须承担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法律责任。而主审法官税长冰等也必须对其不准家属旁听、枉法诬判等行为负责!

    不准家属旁听

    武侯法院原定于九月十日对本案的不公开审理,事先根本没有通知我们家属。甚至我们到法院打听情况时,税长冰竟公然说:“不关你们的事。不需要通知你们,判了自然会告诉你们的。”后由于律师介入并在家属和律师的力争下,税只得改称“公开”(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只有涉及国家机密案件才不公开,如果本案不公开,就是公然违法),却无视家属和律师一再要求及律师递交的书面申请,拒不让家属旁听,且暗中将旁听证全部发给“610”头子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员。甚至十月十日的第二次庭审,法警一大早就挡在楼梯口,直言不讳“家属不能旁听”。家属都不能旁听,算什么公开开庭!无论于情、于理,家属都是首先应该而且最有权知道亲人被所谓“审理”的情况的。不许家属旁听违背基本程序正义,更让人置疑法庭的合法性。

    武侯法院如此不顾一切而且是耍尽花招的阻挡家属旁听,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猫腻、暗箱操作乃至罪恶,虽不得而知,但也不难想象。在两次所谓“庭审”中,旁听席上的“610”份子公然多次辱骂和威胁恐吓辩护律师,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律师的介入及正义辩护,这场所谓的“庭审”将会是怎样一场文革式的黑色“批斗”。

    违法枉判

    本案中,七位代理律师一致认为适用法律错误、事实不清、没有证据;当事人的行为根本没有构成任何社会危害,具有当然的合法性,根本就不应该被侦查和起诉!律师当庭的无罪辩护以及当庭递交的无罪辩护词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的阐述,论理清晰、逻辑严密、无懈可击。在庭上,辩护人的发言一再被打断,几乎就是不允许律师说话;当律师一谈到《宪法》、普世价值等内容,税长冰就以目光暗示公诉人,公诉人立即举手以“与本案无关”打断,税则顺势中止律师的辩护。甚至律师谈犯罪构成、用来给钟芳琼等判刑的所谓“依据”――《刑法》300条是否违宪、法律上是否将法轮功定为×教等内容都不能!税及公诉人的这些违法之举根本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正说明他们自己也都深知对钟芳琼等这十一名当事人的所谓“审判”违反《宪法》,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其后对钟芳琼等的所谓“判刑”当然更是明明白白的枉法诬判!是对信仰自由的肆意迫害!

    1、适用法律错误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刑法》300条即所谓“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违反宪法三十六条,因此无效。当然不能适用。并且中国现行法律中,也找不到一条法律将法轮功定为“×教”,也就是说,即使《刑法》300条不违宪,也根本不能适用于法轮功学员;而且,这些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根本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实施。

    而且武侯检察院费尽心思妄图证明的、其对我们的亲人指控的事实――参加聚会、讲述法轮功真相等等,都是公民正常结社以及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表现,是行使宪法规定的权利的手段,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无权随意插手干涉。也就是说,我们的亲人根本就不应该被起诉,这个所谓“案子”根本就不能成立!

    2、事实不清

    所谓“起诉书”及“判决书”中列举的诸多事实互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抛开以上错误不谈,我们家人的所有行为都是在践行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没有构成社会危害。

    3、证据不成立

    在武侯法院的所谓“判决书”中写到:“辩护人提出本案证据取证违法以及被告人的供述是刑讯逼供所得等意见,没有证据支持,公诉机关作为指控证据质证的被告人的供述,取证合法、客观、真实……属合法有效证据。”可是,我们看到,作为本“案”最主要的“证据”――对当事人及所谓“证人“的询问笔录(所谓“判决书”上说的“公诉机关作为指控证据质证的被告人的供述”),其上明确写着询问地点绝大部份都是在所谓“法制学习班”,即各类洗脑班。洗脑班根本就不是合法的羁押场所,将当事人羁押于此是非法拘禁,从而取得的所谓“询问笔录”当然是违法所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均属违法无效证据,怎能作为定案依据?武侯法院怎么还能说“证据充分”?相关方面的此举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是公然违法、犯罪。怎么能说“辩护人提出的取证违法没有证据支持”呢?怎能还说公诉机关“取证合法、客观、真实”、“属合法有效证据”呢?!

    就本案的刑讯逼供,律师在辩护词中也已谈得很清楚:法轮功学员无一例外的都谈得他们受到了刑讯逼供,当事人之间是可以相互印证的,而且钟芳琼还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证据线索。同时,案卷中的一些内容也能够提供初步的佐证(如:案卷笔录显示,对当事人之一蒋宗林的第三次询问时间长达65个小时;而且仅仅时隔一个小时之后又开始第四次问询。也就是说,“侦察人员”对当事人采取了至少连续六十多个小时不让睡觉的折磨方式)。也就是说,刑讯逼供毫无疑问是客观存在的,由刑讯逼供所取得的证据也是理所当然是无效的。

    并且,与钟芳琼等十一人一起被非法“逮捕”的另一法轮功学员周惠敏在所谓“羁押”期间,在成都市看守所的定点医院――青羊区人民医院被迫害致死;也就是说,本案侦查机关不仅明显存在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诱供的严重违法事实,并且存在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重大嫌疑;也就是说,真正应该被侦查、被起诉的恰恰是本案侦查机关的个别侦查人员!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的判决违背抛弃一切程序、事实和证据,强词夺理,已经远非程序不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错误,而是对法律尊严、对法院权威、对法官职业的公然玩弄、亵渎和侮辱! 要求中级法院撤销并依法纠正对这十一名当事人的判决,对主审法官税长冰的渎职行为立案调查、追究法律责任。

    十年来,我们的亲人因为坚持说真话,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经历了太多太大的苦难……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因为信仰被非法劳教过(劳教本身违反宪法),并遭受各种酷刑折磨。钟芳琼更是被非法关押30次,受尽酷刑,历经九死一生;多少次,都是被折磨得只剩一口气时被放回。可是谁曾想到,她曾身患下肢先天性血管瘤,30年来求医问药无效,就是在修炼法轮功两个月后,奇迹般痊愈的。

    我们还听说,他们在遭受这一年多的磨难后,身体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摧残;尤其是原本年轻健康的祝仁彬,如今却心脏功能衰弱,甚至起居都困难……无法想象,他们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受到了怎样的对待?!

    就象一位律师对法官说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当我们的亲人仅仅因为信仰问题就遭受残酷迫害、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甚至死于非命,我们自己将如何面对?”

    十年来,无数的法轮功信仰者被劳教、被判刑付出了惨重代价,国家也消耗了大量的司法和行政资源,这种状况应该尽早结束。正告负责此案的法官和检察官,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抓捕、关押、劳教和判刑,都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遭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这么一件涉及上亿人信仰权利的大事,靠强权打压和政治欺骗还能维持多久呢?“历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都没有成功过”。

    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越来越多的家属亲友为修炼法轮功的亲人讨公道,作为法官一定要依据法律办案,守住良知底线,保持历史清白,不能甘当中共的工具、任人摆布,判决书上法官的签名会留下永远的犯罪证据和耻辱。就钟芳琼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的个案而然,不能一错再错,犯下更大的罪恶,现在弥补还来得及,强烈要求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立即无罪释放钟芳琼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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