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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张强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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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 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张强遭恶报

  • 江西修水县二起因迫害大法而遭恶报事例

  • 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张强遭恶报

    四川江油市司法局原副局长,现任江油市工会主席张强,现年五十岁。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时,他是主要负责人,曾多次指使警察打大法弟子冉亨炳,冉亨炳被打得血流满面。2000年至2005年,该地区曾多次办洗脑班,他也是其中的负责人,对大法学员进行人格侮辱,强迫学员写三书,强行放弃信仰,得到中共上级的表扬,拿到数千元的奖金。

    2008年8月17 日。张强在家里用杀虫剂喷蚊子时,突然倒地身亡。


    江西修水县二起因迫害大法而遭恶报事例

    原江西省修水县三都镇派出所指导员王学模(已经退休),61岁左右;此人在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经常骚扰当地的大法弟子,严重干扰了本地区的大法弟子向世人讲真相。当有大法弟子向他讲真相时,他虽然无言以对,但是却用恶毒的语言谩骂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师父。今年年初王学模患了咽喉癌,虽然在南昌做了手术,但是现在说话已经非常的困难。

    修水县国保傅秋根(手机;13979213538 宅电;7261855)因为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参与过绑架大法弟子),祸及家人。2007年其母险些病故(其母经常劝告他不要做恶事,多行善事);其妻子现在已经患了子宫癌;

    曝光这些恶报案例是希望那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恶人们能够清醒,引以为戒,善待大法与大法弟子,摆放好自己的位置,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因为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迫害大法必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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