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共产党给我钱”的恶果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日】

  • 吉林市土城子乡王庆文毁大法书 害己害家人

  • “共产党给我钱”的恶果

  • 吉林市土城子乡王庆文毁大法书 害己害家人

    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乡王庆文,男、54岁,在中共迫害法轮功后,他由于怕中共迫害,不让他妻子和孩子炼法轮功,还将法轮大法书烧掉。随后,王庆文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住过两次医院,到08年7月10日左右死去。其妻子由于不炼了,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做了子宫切除手术,现已生活不能自理。

    中共邪党发动的这场迫害使无数家庭破碎、世人受害。


    “共产党给我钱”的恶果

    河北省青龙县大巫岚乡干诃子村村民于庆江经常撕大法弟子贴的真相标语,大法弟子告诉他;大法真相标语是救人的,不能撕,撕了会遭恶报的。他说,“共产党给我钱雇我撕的,我是为挣钱。”大法弟子劝告他不要赚这种黑心钱,他不听,继续撕。不久的一天,他无缘无故的自己喝药死了,死前对人说他用共产党给的钱买了一双鞋,鞋还丢了。当地的人都说他是撕标语遭恶报了。

    该乡原政法委书记名叫曾庆森,在职期间受邪党指使,采取各种方法迫害大法弟子,后突然得癌症死亡,死时才五十二岁。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