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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公安警察迫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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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我是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大法弟子,曾是一名民办教师,当时受到过很多市县的奖励,在当地小有名声。九七年前因心脏病较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病症不翼而飞。由此妻子及自己的父母也一同走入大法开始修炼。

九九年迫害一开始,我也走进北京上访行列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回当地,软禁在乡政府当重点对象,每天专人轮班看管,不让回家。妻子、父母也在另一处敬老院和当地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办班洗脑,二十四小时被看管,每天只准其中一人回家照料孩子,派出所所长王绍彬每天还传达所谓新精神,骂骂咧咧,期间每人还收取五十元照相费,好象犯人一样照相,还吓唬大法学员,如何严重等,交书、上交身份证,不许出门,写保证等。洗脑班一办就是半个月,最后每个人写保证后回家。而乡政府可比这严重得多,领导谈话、照相、看电视洗脑、传达新精神、交书、让写揭批、保证等,每天都是嘲笑、讽刺、下流之言语,由于不配合写保证不放人,继续软禁、高压施威。近一个月时间,由于高压施威,想回家,应付了一篇所谓“保证”等才被放回家。回家也是不让出门,经常有人暗里看着,三天两头见一次面,由此以后多数敏感日(五一、十一、元旦、过年、“二会”等)我都要被警察“请去”“特殊招待”,有时几天,有时十几天不等,都记不清多少次了,当官的及警察包人、包片、责任落实,别的工作可以不做,专看法轮功学员,不让进京。一直到十六大结束才渐宽松。

二零零一年春天有一次我向经常登门的所长王绍彬及警察讲真相,无意中说有时还看书,当时王绍彬可不依不饶,非让交书不可,并限时交书。当时我为了躲避此事,到外地办事去了,可家象开了锅一样,乡里开了党政会,专研究布置此事,派人逼我父亲必须把我找回来,找人派车的一切费用让我父亲支付,后听说在外地办事派专车把我拉回来,直接送看守所。王绍彬还带警察抄了家,搬走了彩电、录像机、录音机、磁带等,父亲心急惦记儿子,找熟人、找关系,托人疏通,最后交五千元押金(至今未还),一千元找人费,托人费又花三千多元,看守所又索要二百多元,拘留十二天后放回,还得写保证。王绍彬又向我本人勒索五百元才让我把彩电等拉回,并威胁不许说出去,不能白抄家。不怪大家都管他叫“鬼子”。事隔不久,王绍彬等人遭报,因打人犯事被扒皮回家,几个警察也坐了一回班房,其间我本人因修大法,民办教师转正没份,工作也没了,最后一年工资(约一千五百元左右)及做其它工作的二项补助也不给发放,说研究研究,一直到今天也未给。

二零零二年春天的一个晚上,我妻子在往电杆上写“法轮大法好”时遭绑架,绑架途中被恶警王占林打嘴巴,还让过路人骂大法、骂李老师,否则不让走,简直是土匪行径,最后被绑至义县看守所,绝食抗议半个月后被劳教两年,由于体弱被强行打针后送马三家,因体检不合格马三家拒收,又被拉回看守所。半个月后,怕出事,与家属联系勒索四千三百元放回,说以后不会因此事再抓人了。完事后家属听说让回家待恢复后再抓,果不其然刘祥军、王福民等带警察又多次去家里抓人,半夜三更,翻墙进门,家人胆战心惊,因此妻子在外被迫流离失所达二年之久,孩子和家人的身心都受到很大伤害。

中共十六大前夕,妻子被迫害流离失所之际,家里只剩下我和一个八岁的孩子,这时有一天王福民带领警察半夜三更又来了,而且要带走我,孩子哭着喊着不让带,被两个警察踩着小脚架着胳膊直接扔到炕上,差点被摔差气,然后强行把我带走,把孩子一人留在家里,孩子的哭声引来了左邻右舍及附近乡亲,给孩子做伴,并通知了孩子的爷爷奶奶等亲人,同时对警察的做法都非常气愤,都说简直是土匪。我被带走后,被非法送进看守所,被拘留二十七天,直到十六大结束,还骗孩子的爷爷让交五千元钱,否则送大西北,父亲无力支付这些钱,只筹一千多元钱交给了警察,人才被放回。老人也因此遭多次惊吓,现在功都不敢炼了,一着急、一害怕就哆嗦,警察们,你们看看、想想,拍拍良心看看你们都在做什么,共产党把你们变成土匪魔鬼,你们还认识不到吗?为了你们自己,为了你们家人,不要再为共产党做丧心病狂的坏事了,天灭中共是天意,不要为了点钱做坏事祸及自己和家人,不值呀!退党、团、队保命才是应该选择的,祝您拥有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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