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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义县邪党恶人对大法学员的经济迫害事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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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二月八日】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恶警、恶人追随邪党的迫害政策,掠夺法轮功学员的钱财,小则二十元、大到上万元,从当地法轮功学员身上勒索了五十多万元的数目,是邪党剥夺法轮功学员生存权的直接罪证。辽宁义县邪党恶人对法轮功学员的经济迫害事例补充如下:

1、崔景林在任义县石佛堡乡派出所长期间,勒索大法弟子8笔钱(3000元,1000元,3000元,3000元,3000元,2000元,8000元,3000元)计26000元。
同时又和义县看守所合伙勒索大法弟子5笔钱(1300元,4000元,4000元,4000元,1500元)计14800元。

2、王军林在任义县石佛堡乡派出所长期间,勒索大法弟子2笔钱(10000元,4000元)计14000元。

3、肖春芳在义县石佛堡乡派出所期间,勒索一大法弟子800元钱。

4、义县国保大队勒索石佛堡乡一大法弟子6000元钱。

5、义县石佛堡乡政府勒索大法弟子三次钱(一次7人每人50元,第二次10人每人50元,第三次5人每人50元)合计1100元。

6、义县石佛堡乡旧烧锅村勒索本村七名大法弟子每人500元钱,此款从七名大法弟子秋后村提留款中扣。

7、王海林在任义县留龙沟乡派出所长期间,勒索大法弟子5笔钱(,10000元,9000元,7000元,7000元,4500元,)计37500元。

8、楮相武在任义县留龙沟乡派出所长期间,和警员单玉柱,勒索大法弟子3000元钱。

9、单玉柱和于(宝二)在义县留龙沟乡派出所期间,合伙勒索大法弟子3000元钱。

10、杨玉祥在义县公安局政保科期间,勒索留龙沟乡大法弟子2笔钱(2000元,2000元)计4000元。

11、王占林在义县公安局政保科期间,勒索留龙沟乡大法弟子,3000元,。

12、张彦复在义县国保大队期间,勒索留龙沟乡大法弟子3笔钱(10000元5000元,5000元)计20000元,
同时勒索金项链一条价值1000元(包括王占林)。

13、许大志,张印国在任义县大定堡乡派出所长期间,合伙勒索大法弟子1500元钱。

14、现义县国保大队队长姜成和指导员王宁勒索大法弟子3笔钱(06年1笔1500元,07年2笔1000元,10000元)合计: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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