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炼中去掉利益之心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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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五日】今天我谈谈在修炼过程中去掉“名利情”,重点是去掉利益之心方面的体会。

我是一九九六年得法的,时至今日,我体会到整个人的修炼过程就是从迷到逐渐觉醒的过程,得法前,我是一个迷的最深的人,死抱着名、利、情不放的人,弄的浑身是病自不必说,单说这思想负担重的如压着三座大山,活的那叫一个累,虽不算唯利是图,也到了斤斤计较,“亲兄弟,明算账”的成度了,虽然在执著的努力下,工作中也曾多次获奖,还曾获得北京市先進教师的称号。可是用大法一对照,那就象是太阳照到了一个泥坑,满是污浊,那一摞子荣誉就是各种执著心,不好的人心堆积成形的一个见证。

得法后,我的心如同小溪变成了大海,得法前后一对照,自己所作所为判若两人,自己都有点不相信。相比之下,虽然修的不好,在常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修炼人看就是平平常常,就应该那么做的,那是给未来人留下的,一定是闪闪发光的,因为那就是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走过的足迹。

举两个例子,一九九七年,我国南方大面积闹水灾,各单位捐款捐物支援灾区,我按照师父的教诲,总是先想他人,看淡名利,拿出崭新的毛毯(没开封的)和一千元钱,捐给灾区人民,当时我工资四百元,为了弘法,附上信封写上“法轮功学员慰问灾区人民”。当时学校在校门口用大红纸红榜排名,在一千八百名师生中名列第一。

一次接到教育局通知,说商量我们单位住房问题,没想到是这样解决的:给了我一套北京三环线以内的二居室楼房,虽然是二手房,但已经装修过,当时就能住,而且在北京市区三个好地段由我挑,一打听一分钱都不花,并明确告诉我这是福利分房的最后一批,以后就别想了。解决住房是我全家多年的心愿,我还曾为此事与相关领导发生过严重冲突,没想到竟然意外解决了。拿着搬迁通知,看看上面局里盖的大印,我一时懵了,回家后冷静下来一想,我今天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教师,而是一名大法修炼者,就应该照师父的话,用高层次的理来要求自己。在社会聚焦住房的今天,这么大的便宜我得到了,别人却得不到,这不伤害别人的利益吗?这种利益之心应不应该去?

想到这儿,我拿起笔,给教育局房管科写了一封信,大意是:感谢上级对我的关心,但是目前住房困难的人太多,我想把房让给比我更困难的人,因为我是法轮大法修炼者,是师父教我这么做的,先他后我、无私无我才是我应该达到的境界。最后写上,希望天下有缘人都来学大法,因为大法有益于人民、有益于社会……。信写完了,不知怎的我的眼泪刷刷往下流,那不是后悔,不是激动,也不是高兴,到底是什么呢?说不清,眼泪象来自远古的一股清泉,涓涓流淌,一路上冲刷着我多少年形成的陈腐观念。

就这样,我把房子退回了教育局,当时领导很惊奇:“怎么,你还是不满意呀?”我笑着拿出一封信,说我的意思都写在这上了,她看过直摇头:“真不可思议!”

事已过去十年了,这房子的价格已被人炒到几十万元了,我看到人离道越来越远,更加认识到什么是人生最值得珍惜的,最可贵的,最有意义的,那就是:跟着是师父走在返本归真的大道上。

层次所限,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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