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陆同修认清投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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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近来,有几位同修涉足一笔买卖,投资数额很大,他们自己的钱远远不够,就在同修中借钱,引起同修反感,也有同修把钱借给他们,因为牵头的是一位协调人。有一位同修把结婚买房子的二十万块钱也借给了他们。很多同修劝他们别这样干,他们听不進去,又到外地同修那里借钱。

这几位同修基本没有经营管理和商务投资经验,这方面的知识和社会阅历也明显不足。他们涉足的这笔买卖听起来离奇:据他们讲,有一位法国商人投资三个亿,支持他们开发某种工业用油,他们既没有厂房又没有资金,只要往银行汇款到一定数额就可以到香港拿到那笔巨款。目前他们已经投進去了几十万,而对方还要求继续存钱。

同修们分析认为这是一个陷阱,不是黑心商人的骗局就是国安特务的圈套,其欺骗性已经超出了正常人的逻辑和常识,想一想,谁会把上亿的资金交给一个空中楼阁、都不过来看一眼、考察考察呢?没有任何公证、担保、合同、条款就让把钱汇入银行账户,那不等于白白扔钱吗?

参与此事的几位同修,请冷静的想一想,作为大法弟子,我们的当务之急是什么?不是救度众生吗?大陆大法弟子在经济上被邪党严重迫害,大家省吃俭用做着救度众生的事,怎么能在同修中借钱搞什么投资呢?这和打着各种旗号在大法弟子中集资有什么区别呢?关于借债和集资,师父的法已经讲的很明确了。请几位同修静心学学法,放弃人的执著和借口,赶快拔出来,不要越陷越深。这方面的教训已经很多了,千万不要因为一个执著毁了自己万古艰辛成就的修炼机缘啊!

所有直接或间接知道这件事的同修(包括我本人)也要看一看自己是怎样对待这件事的,是不是用法来衡量,用正念来看待,真正对法负责、对同修负责、对自己修炼负责。这件事的发生,也暴露了我们整体修炼中的不足:利益之心较重,遇事不够理智,对协调人不能正确认识(对其依赖顺从、当成了常人中的权威),碍于情面、不敢当面指出同修的错误,善与慈悲不够,听不進去不同意见等。归结为一点,就是要真正学好法、修自己,不给邪恶任何市场,一正压百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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