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中的证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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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八日】作为一名大陆同修,我非常关注神韵艺术团的世界巡回演出,每当我看到那些报道时,心里真高兴。我很想说:神韵艺术团的全体演员,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不辞辛苦,奔波世界各地,向人们传递着中华传统神传文化的风采,把真善忍的光辉散播到人们的心田。我也从别人那里得到晚会的光碟,很多同修也都看了晚会的光碟,每个人都被感动,感动的流泪;一些常人看了光碟,也被震动。神韵晚会真是太好了。语言也难以形容这一切。

但是现在我想谈一谈另外的一个想法,也许并不正确,但还是想说出来。我在看一些大纪元的一些报道时,尤其是介绍神韵艺术团的一些个人成员的文章时有一些想法,就是感到一些遗憾。遗憾什么呢?那就是报道中的有关大法的内容太少了,似乎更多的关注在传统文化上。实质上,神韵弘扬传统文化根本的目地是为了证实法,为了救度众生,仅仅把神韵艺术团的表演当作艺术是不够的。为什么媒体的报道很少提及神韵艺术团的成员都是大法弟子?他们演得这么好,离不开修炼,他们演得那么纯净,离不开修炼;修炼升华了人心,修炼提升了艺术的境界。为什么我们很少提及这些呢?我觉的很遗憾。

在这些对个人的采访中,似乎过份强调了个人的因素,为什么没有写出这些演员在学炼大法后的改变呢?比如大纪元最近的一篇文章《专访神韵制作总监谢佩蓉》,通篇没有谈到被采访者是一个法轮功修炼者,大法弟子能够猜出被采访者是一个大法弟子,但是普通的读者能知道吗?是因为每个成员的个人因素(比如家庭熏陶、所受教育等)成就了新唐人晚会吗?当然不是,那么为什么这么强调个人的因素背景呢?是在证实法,还是在宣扬个人呢。在介绍个人的文章中提及大法修炼对人的改变、提升,这是多好的证实法的机会,但是却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这不是缺憾吗?很多类似的介绍艺术团成员的文章也是如此,很少提及被采访者是一个大法修炼者。是有意回避这一点吗?那么为什么要回避呢?如果不是,那这是不是一个缺憾呢?我就是觉的大纪元在这些方面的报道力度不够。

这是自己的一时之想,也许有失偏颇,希望同修不吝指教。

想起了师父的一篇经文《法正人心》,推荐大家一起来温习。

法正人心

随着修炼大法弟子的增加,而想了解大法的人也越来越多。但其中有一部份人不是来修炼的,而是因为看到人类社会已经没有出路了,想在大法中找出路。这样就使学员的成份不纯,同时也使大法从另外一面受到干扰。如有人从大法中得到一些启示,就搞起了什么社会上的文明举动。这种来源于大法却不能证实大法的窃法行为,从另一面却抵消着大法。其实任何运动都不可能从本质上改变人心,现象也不会长久,久之人也会被搞皮了,过后还会有更难以解决的不好现象出现。大法绝不可落于此。

目前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工具中被宣传的好人好事,很多都是我们大法学员由于修炼了大法,心性得到提高后所做的。可是报导中却冠以该人是模范,是什么骨干人物等原因所为的,完全抹煞了由于修炼大法而出现的行为。其主要原因是弟子们自己造成的。修炼是伟大而殊胜的事,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的告诉采访者你是因为修大法而为呢?如果报导者不想提大法,那我们也不要为窃法而又不证实大法的任何形式抹粉。我们大家都是在做好人,对社会、对人类是有益的,为什么就不应该有一个公正的合法环境呢?弟子们你们要记住,大法圆容着你们而你们也是在圆容着大法。

李洪志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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