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认为,除了循正常的法律管道追究其法律责任外(但可能很费时间),必须对它们加强防范意识,同时在各种传媒对他们的恶行恶象予以及时的曝光。现在手机摄像,数码相机,DV摄录机很普遍,对于邪恶之徒的恶行从不同角度及时摄录,及时在传媒上以《寻人启事》的名义進行登载、播放,后面附上此人在何时何地何次活动中,对大法弟子或活动進行破坏和干扰,让人们来共同辨认、指证,并提醒捣乱者尽早自首。一直到此人以某种形式表示悔过自新才从传媒的立档存照栏目中撤下它的档案。这样一定会对以后想捣乱的邪恶之徒们构成很大的心理压力,产生很大震慑作用。
海外情况不是那么了解,这是身处大陆的大法弟子的一点想法,如果此建议有可行之处,希望明慧同修能够和相关媒体协调一下,同时也能以恰当方式通知海外同修在以后活动中有所准备和安排。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