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恶党对大法弟子从来都没有讲过法律,开庭也是掩人耳目走过场,非法判刑都是省公安厅在幕后操纵,据说开庭时检察院指控王博一家三人“情节特别严重”,恶党企图给他们三人判重刑。王博的很多亲戚朋友都在帮助请律师,关注一审结果,积极营救。
如果拿不到一审判决,律师就没办法介入二审。邪党不法人员一直没让亲戚与三位“当事人”见过面或通过电话,一审开庭时就没有律师为他们辩护。
至于开庭时审判长答应归还的四万多元钱和三箱衣物,还在石家庄市国保大队李兴山处,没转过来,法官表示很为难,让亲戚自己去要。
请海内外正义人士关注!请当地大法弟子继续发出强大的正念,彻底解体迫害王博一家的一切邪恶生命和邪恶因素,让她们一家人回家!
我们再一次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两高”关于邪教的司法解释,和法轮功及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相关之处;司法部关于邪教定义的八种表现,每一条跟法轮功以及法轮功学员对不上号。所以邪党检察院对王博一家的起诉不是依照法律,而是象中共历次迫害善良民众时一样,按照上面的“临时文件”。这是中共恶党在行恶、在犯罪,所有执行邪恶命令的人也在胁从犯罪,很快会和恶党一起被清算的。
王博及其父亲王新中、母亲刘淑芹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揭露被迫害经历、挂“天灭中共快退党”的横幅、打印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等等,都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基本权利,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
正告那些参与迫害王博一家的法官、检察官、公安、“六一零”人员,你们每一个人的行为都表达了与中共为伍,而与普世价值和人类良知为敌的态度,你们都将成为追查国际追查的对象。人都是有良知和人性的,绝对不是一句“执行公务”就可以为自己开脱的。随着“九评”的更广泛传播,“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人数已经超过一千七百万,中共在暴虐中给自己挖好了坟墓,解体指日可待。佛法慈悲与威严同在,留给人做选择的机会不多了,希望你们能立即清醒,站在正义一边,将功补过,避免遭受给中共做陪葬的厄运,给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的未来!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石家庄电话区号:0311)
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地址:石家庄槐岭路15号,邮编:050021
办公室:0311-85814012、85815253、85814311
一刑庭(王博一家案件责任部门):
庭长王旭、副庭长岳某(女)、法官王某,审判长李海廷(音)
院长史和平
纪检组长兼庭长郭 炜
执行局综合处王聚法处长
张明丽副庭长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槐岭路17号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5871546、85871547、85871548、85871551、85813624、85816038、85874940,
刘霞、王洋(王博一家案件的两个公诉员)
检察长李维lw@cajcy.com
副检察长:裴维奇pwq@cajcy.com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曲利
民事行政检察科
科长:王二芒 :0311-85815129-8048 信箱: werm@cajcy.com
副科长:郎建平 :0311-85815130-8048 信箱: ljp@cajcy.com
检察员:高 伟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gw@cajcy.com
检察员:步苏梅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bsm@cajcy.com
办公室:85814312,
法纪检查科:85815129,
刑检一科:85815130,
刑检二科:85815133
收发室:85814014控申科,
起诉科副科长王晓丽
批捕科 张惠敏
河北省公安厅,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电话总机0311-83033941转
河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俞定海,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力,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玉蝉,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曹爱平、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士良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魏晋虎,副局长陈国平
河北省公安厅纪检委举报电话:0311-83033093
河北省610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头目:张国均,办,0311-87906310;宅,0311-87906898;
副头目:王永志(迫害王博一家的主谋,策划“焦点谎谈”抹黑法轮功),办:87908681,宅:87906766;13931110731
副头目:冀廷宇,办:87908895,宅:87906889;
助巡:丁绣峰,办:87906533,宅:8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87906057,宅:87909866;
秘书处:87908610
副处长:王秀英,办:87906535 ,宅:83022650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友谊北大街,邮编:050000
电话:0311-85187214
机关党委:0311-87793244 纪检处:87783411 刑一庭:87797341
刑二庭:87764145、87794242传真机:87793240;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当事人对有关执行问题的及时咨询、投诉、举报)
以下所列不一定是本案责任人
院长:李老铁
副院长马贵玲、张朱贵、王越飞、刘士军、石迎春、王亚平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执行庭副庭长 张琪
立案庭副庭长刘俊平(女)、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香梅(女)、张淑秀(女)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何东华、李卫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孙月梅(女)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臧占刚
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吕玲(女)
刑一庭助审员 张玉坤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钱仁冬、吴亚梅(女)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8号。
电话:(0311)87899456、87017615,值班室:87899456
孙仁申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检察员邢玉杰、郑建忠、王瑞俭、陈宝良、杨向东、朱明、刘法明、孙延军、单保安、邱志斌、王虎吉;
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15号)
局长办公室:86046234,86049296
副局长刘子君(主管迫害法轮功)办0311-86676214;
政保大队教导员李彦兵:0311-86677321;呼机:96777-21888
政保大队长:王连喜大队长(参与绑架王博一家,较邪恶,50多岁、矮胖,原河东派出所所长)
副大队长柴彦国,办0311-86677321、86212954;
石家庄市公安局,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3号,邮编:050000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张石余,
督察办:
法治处: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邓方、王晓峰、
李兴山(参与绑架王博一家,扣押四万多现金不给)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西行铁路立交桥东桥头路南的小楼(楼头上标着90号),邮编:050000
石家庄铁路分局机务段,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
石家庄铁路机务段公安科谢科长
石家庄铁路机务段沈书记
党办:0311-86032405,办公室:86034962,财务科:86083714
河北石家庄市河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石家庄市煤机街;邮编050000
党工委副书记:王景增,电话:0311-87673206,87673216
办事处主任:吕明轩
办事处副主任:周跃 办事处副主任:韩树松
石家庄市长安区委员会,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23号,
邮编:050011,
区委书记:许昆峥
区人大主任:李凤锻,
政法工委
稳定办(就是610)主任:张启云
区长:朱增海
区政协主席:马花琢
石家庄市司法局,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邮编:050000
局长朱庆海:
律师管理处范处长:
河北省司法厅,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邮编:050081
信访处
石家庄市政法委,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6号
政法委书记,栗进路
主任 梁建斌 86686716
副主任 吕军英 86686706
督办处 王普 86686715
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维明街32号,办公厅秘书一处:0311-88602049;
石家庄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青园街57号,
督办处:0311-86689639;行政处:86689651
研究室:86689636;
《石家庄人大》编辑部:86689632;
信访办公室:86689506;
石家庄市政协:地址,中山东路,
提案委员会:0311-86689861、86689862,
学宣文史资料委员会:86689808、86689870,
社会法治委员会:86689877,
民族宗教委员会:86689872
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维明街32号,办公厅秘书一处:0311-8602049;
河北省高级法院;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236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7831824;
院长刘瑞川
副院长景汉朝
政治部副主任郭羊成
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长韩元恒
河北省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5号,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
法纪处:0311-83022417,
监察处:83022410,
办公室:83022407
石家庄市法制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黄红星、张若丕,电话:86687550、86687551、86687552
局长室:86688284
法规处:86688285
综合处:86688390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李魁芳、王玉敏、安全新、赵彦秀、丁登秋、张联军、徐胜美
办公:0311─86687691、86687692、86687693、86687694、86687695
石家庄信访局,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
电话:87042935、87058764、87058765、87058879、7058880、87058881、87835748、8704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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