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听起来好象是小说当中的描述,好象发生在中共涂黑的“旧社会”,很难想象,这事情就发生在现代中国,发生在自诩“伟光正”的中共统治下。从这件事情上看,老百姓是没有人身安全的。那些公、检、法,是保护老百姓的利益还是坑害老百姓?这一直是在百姓心中来回揣摩的话。这个国家的法律是给谁定的?是当画挂那儿给人看的吗?国家《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可是谁按法律办事了?谁执行了?所以在这个国家里,法律只是一张废纸,治无权的老百姓还行,治这些当权者、执行者就不灵了,法律不是一视同仁吗?这才是百姓真正忧心的事呀!
这件事发生后,百姓们都在麻木的看着,以为事不关己,可是明天就是你我。在回过话来讲,修法轮功的都是好人,这个国家还怕好人多吗?到底这个政府是个什么政府?我们得冷静的沉思沉思啦,还这么糊涂?难道我们不抑恶扬善吗?中国有14亿多人,还怕这些邪恶吗?古语说的好:“顺天者昌、逆天者亡”,今天的天是要灭中共、退出共产邪教保平安。现在百姓的饭桌上、饭桌下谈的都是这个,这不就是天象变化吗?我劝那些还不明白的百姓,赶快觉醒,离开共产邪教,留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