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行动 配合真相调查委员会的工作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4月28日】法轮大法学会和明慧网于2006年4月4日发起成立“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2006年4月7日“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查取证范围的通知”。2006年4月11日又发布“关于第一批追查取证对象名单的公告”。

当看到法轮大法学会发布的通知后,有些同修认为自己的接触范围窄,不认为有什么条件。知道迫害内幕的人,也有认为邪党是绝对不会让真相调查委员会成员,特别是同修進入大陆的等等等等。通过交流我们有以下的体会:

随着正法的進程,人世间的形势变化也越来越使我们感受到正法的洪大气势,看到前几天明慧网上同修的交流文章,谈到这一系列有关真相调查的行动是师父给我们提供的一次整体协调提高,全面讲清真相、大面积清理邪恶、救度世人的机会。当我们的思想上认为自己帮不上什么忙的时候,对这个问题没有主动重视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不自觉的把自己放到了这个整体修炼的环境之外了。认为邪党是绝对不会让真相调查委员会成员,特别是同修進入大陆,恰恰是邪党长久以来由于迫害使我们生活在大陆同修有意无意形成的观念,默默承认了旧势力的安排。而且旧势力已经开始以此为借口,对申请进入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的同修和世人设置障碍,任何情况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

每天看明慧网的文章,看到国外的同修所做的一切,我们更加清醒的意识到在大陆的大法弟子所应该承负的责任,师父赋予我们“主体”的称号,我们应该不辜负师父对我们的期待,全力配合“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的工作。

我们建议全体大陆同修,首先、发正念时加上一念清除自己思想中形成的各种阻碍“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工作的观念,以及对此事不重视的想法等,清除另外空间一切阻碍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的黑手烂鬼、共产邪灵。

其次、要将这一系列公告、通知以及事件发起的背景等制作成传单、小册子使大陆人民知道真相,感受到善恶有报的天理已经开始在人间展现,知道迫害大法和参与迫害大法的任何个人和集体都是要被追查的,在人世间作了违背天理的坏事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第三、大陆同修根据各地具体情况,成立真相调查小组,协调全面收集迫害线索、证据等。

具体收集内容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根据“调查取证范围的通知”(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7/124708.html),“关于第一批追查取证对象名单的公告”(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12/125078.html),以及后续追查取证对象名单。收集自99年7月迫害开始以来在监狱、劳教所、医院等地所有被迫害学员的名单、具体受迫害情况,相关的迫害证据(请参阅明慧编辑部“关于收集和妥善保管物证的通知”)等也整理后发往明慧,不方便时可保存好。

2)收集和1)相应的迫害责任者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警号、电话、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家庭住址乃至家庭成员的情况等等),以便取证和追查责任。

3)可顺便收集当时一些常人证人的名单,但这部份不作为重点,因为常人容易受干扰,大法弟子也不能依赖常人。

4)将以上名单中的监狱、劳教所、医院等确认正式名称,绘制内部平面图,并标明关键部位(个案中的犯罪场所),有条件的还可以拍摄一些外围的图片,整理后发往明慧。

整个过程要注意安全,默默的做,不要扰动人心和其他项目。

以上体会只是在现有层次的认识,不完善和不妥当的地方请同修补充和完善。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