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黄冈某校长迫害大法弟子 引祸上身
湖北黄冈宝塔小学校长方金安屡次诽谤大法,并积极参与迫害该校大法弟子,曾两次将大法弟子送进省洗脑班强化洗脑,并停发大法弟子的工资,前后长达三年多。
方金安的恶行连累到他们学校。2006年6月16日,他们学校一名学生在江中淹死,死者家属要学校赔偿十六万元,并且还封了他的校门。
在此正告方金安:善恶有报是天理,希望你赶快醒悟!否则面临的灾难还会接踵而来。
2. 四川省德阳市恶警迫害大法弟子遭恶报
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派出所恶警刘超(此人为临时工),从1999年7.20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为了想从临时工转正成为正式工,非常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妄图以此作为他转正的资本。
此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行累累,2002年10月的一天,他到某法轮功学员家中打听学员的情况,学员家里人说:“不在家,打工去了。”结果此学员在外省(新疆)打工,都被刘超一伙抓回,被迫害判劳教一年。2003年的一天,刘超忽然到某大法学员家中,没经学员允许,就打开电视机好象要找什么东西似的,结果一无所获。同年4月的一天,他又到一老年大法学员家无依无据要搜查。学员不准,要刘超拿手续来。他把临时的工务证给学员看,学员说:你这不是手续。刘超就没敢进学员的屋子,穷凶极恶的说:你信不信,我把你赶出黄许镇去?学员说:我没有做什么坏事,你凭什么要赶我出去?刘超被问的理屈词穷,气急败坏的走了。另外,刘超还曾经到学员家中收过大法书。
别看恶人在行恶时逞凶一时,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恶人没过多久就遭了恶报。2004年农历正月初三,刘超酒后开车,造成在黄许镇西街街口压死一人、两人受重伤的恶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刘超当场被刑事拘留。据说后被判刑3年,至今被关在看守所,也算遭了天理的惩罚。
“善恶必报是不变的天理”,希望那些至今仍象刘超这样助纣为虐、妄想通过迫害法轮功以获取自己好处的恶人们能够悬崖勒马,弃恶从善,不要等报应在自己身上,才去思考善恶必报的天理,到那时后悔晚矣。
3. 恶党支书毁坏大法真相资料 三天遭恶报
四川省德阳市某村一村支书,因受邪党毒害很深,一说起法轮功,他就咬牙切齿、骂骂咧咧的。有一次大法学员给他讲真相,送他真相小册子,他不但不看,反而还把小册子当场撕毁。大法学员对他说:“你不看,就还给我,这些真相资料来之不易,都是大法学员省吃俭用存下钱,做出来的。为了你们看后能了解事情的真相,能够去辨别是非善恶,对你也有好处。你这样撕毁它,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神看人心,善恶必报。你对大法不敬,毁坏这么好的东西,是要遭报的。”他不但不听,还一边撕,一边咬牙说:“我看遭报不遭报,我看遭报不遭报。”撕完,还把小册子甩在河沟里。
事隔三天,他因与别人发生矛盾,被别人按在地上暴打了一顿,围观的人很多,却没有人报警。这件事后他对大法学员收敛了很多,也许是相信了善恶必报的道理了吧。
4. 恶党支书迫害大法弟子突发重病死亡
辽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书记王家栋,几年来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2003年5月,参与绑架大法弟子张春梅、王侠、外号“小金豆”,几个大法弟子均被非法判重刑,70来岁的张春梅仍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迫害。
王家栋于2005年上半年突发重病,在医院不治身亡,死时43岁。
海城某校教师付强于2003年组织本校学生编排诽谤法轮大法的节目,毒害不明真相的师生。有大法弟子找到她,给其讲真相。她以执行上级安排为由继续其恶行。
后来此人得了喉癌并动了手术。望此人谨记其教训。莫拿自己的生命与未来做赌注。请记住: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5. 反对大法遭报应
辽宁大连庄河光明山镇喇嘛屯赵明东,33岁。于2005年腊月初八下午三点左右遭车祸死亡。
他的妻子97年末得法,跟他结婚后,他就不让学法,由不让学法,毁大法书,理由是看到妻子或丈母娘学法、炼功就非常害怕、恐惧。自他死后,全家人都说他是反对大法遭报应了。
写出来希望让世人明白,反对大法就是反对自己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