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黑龙江省同江市委书记王毓华对大法弟子作恶多端 恶报而亡
原同江市,市委书记王毓华。自99年以后积极跟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与大法学员。亲自发放污蔑法轮功的小册子,他为追求“政绩”,把同江市大法弟子陈丽等人非法判刑三年,送哈尔滨女子劳教所关押。还带人和指使他人到金川、五屯等地大法弟子家里非法抓人,并抢走影碟机,录音机等物品。其中的程学善老人他共往佳木斯市劳教所送三次,前两次因年龄大劳教所拒收,第三次是送了礼才把人留在劳教所的,程学善老人本来被劳教一年,但是王毓华因老人不肯放弃修炼,又指使劳教所给老人加期一年,直到被迫害至生命垂危才将人放回。后来,程学善在2005年4月5日又被非法抓捕,4月12日被迫害致死。
善恶必报是天理,坏事干尽的王毓华在2003年送两名大法弟子去哈市劳教所,回来的路上发生车祸死亡。后来,还在他的办公桌内发现没来得及处理的赃款120万元。
2. 迫害大法遭恶报 殃及子女车祸亡
2003年7月,在沈阳市康平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汽车与火车相撞的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车祸身亡之一者,田某,年仅24岁,系在校大学生。车祸这一天,田某是从沈阳回家到康平,田某的父亲于当天乘坐自己的专车去了沈阳,按常理田某本应乘坐其父的专车,但他却没有采纳其父的建议,而是改乘别人的便车,中途发生了车祸。
听到此消息的人们无不为车祸的惨烈而叹息,同时,也对车祸的蹊跷划了许多问号,是什么力量使他舍专车不坐而坐别人的便车?知晓善恶因果之理的人们不约而同的看到了车祸的根本原因。
田某的父亲,田柏祥,当时任沈阳市康平县委副书记(政法书记),主管公、检、法,其在任期间,多次在全县会议中发布罪恶命令,指使其下属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大法弟子犯罪,罚款、抄家、抓捕,几十人被非法送洗脑班、拘留、判刑。罪恶就在其指挥和命令下发生着。
多行不义必自毙。在无可抗拒的善恶必报的天理中,田柏祥吞下了自己种下的苦果。我们报导这则消息,没有憎恨之心,更没有幸灾乐祸之意,只是真心的希望田柏祥及其亲人在悲痛之余,扪心自问一下:大权在握了,名利双收了,可儿子却永远的没了。为官一任,就是为了这个结果吗?就是为了执行上级命令吗?在良心与上级犯罪命令面前该如何选择?
在此奉劝那些仍在发布命令对法轮大法犯罪的官员们,找一本《九评》读一读,清醒清醒吧!弃恶从善,为自己和亲人选择一个光明的未来。
3. 山东省寿光市村支部书记王晓东迫害大法学员 遭恶报
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道办北郭村支部书记王晓东自1999年7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以来,积极配合恶党多次关押迫害法轮功学员王志红、红玫瑰,并多次恐吓法轮功学员家属,强行罚款,每人近两万元。
2002年又协同坏人一起把王志红、洪玫瑰绑架到寿光市“610”洗脑班进行酷刑迫害,非法关押迫害20多天。真是坏事做尽。
“善恶有报是天理”。时辰一到,终究会遭到天理的惩罚。2004年4月30日晚,王晓东开车送朋友的路上,撞在路边停放的一辆拖拉机拖盘的后腚里,当场死亡。奇怪的是,他的朋友只受了点轻伤。
在此奉劝那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们:天灭中共是历史的必然,不要一叶障目当殉葬品。“善恶有报是天理”。赶紧悬崖勒马,停止罪恶行为,并将功补过,不要等到天理的惩罚轮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