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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甘肃妇女经历的魔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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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4日】40岁的王淑花家住甘肃省金昌市宁远镇龙景村,原是金昌市毛纺厂职工。在中共迫害大法学员的这几年,王淑花也是历经魔难,遭受了许多迫害。

修炼前,王淑花患有严重的气管炎,鼻窦炎,妇科病,心脏、肺部均有不同程度的病变,她家人开玩笑说:“你啥时髦都赶不上,唯有流行感冒都能赶上。”结婚后丈夫对她不好,经常张口就骂,举手就打,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1998年3月王淑花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不久,全身的病不翼而飞;也明白了她所受的痛苦都是由于自己的业力所造成的。她暗下决心,不管多难,一定要坚修大法到底。

1999年7.20以后,邪恶铺天盖地造谣、诬陷,诽谤大法和师父。王淑花亲身的受益证明法轮大法是正法。2000年大年三十那一天,她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北京西客站被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金川集团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三天,被金川公司二冶炼厂保卫科干事接回金昌,又被关押在金昌市戒烟所15天。当时因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金昌市戒烟所的有30多人,她们为了抵制迫害开始绝食,惊动了金昌市许多领导,在戒烟所外面,大大小小车辆停了二、三十辆,他们劝同修吃饭。

2000年3月15日,金昌市毛纺厂车间主任石振邦问王淑花是要法轮功还是要工作,她说“我两样都要”,他们说那是不可能的,于是她被单位非法开除。她丈夫知道后,发疯似的打她,边打边问,还炼不炼,她说炼,就更加拳打脚踢,过一阵又问,她说还炼,没有丝毫改变。她丈夫把她的东西收拾后包一个床单,把她赶出了家门。王淑花回到娘家,住在娘家一边炼功,一边帮着干家务。

2000年8月24日,由于发真相资料,王淑花被金昌市安全局绑架。当时被一同绑架在金昌市安全局的有朱兰秀、侯有香、王淑花、王爱玲、杨成梅、孙爱玲、白淑芳、何斌英,她们被分开单独迫害,两只手被分别铐在椅子两个扶手上三天三夜,昼夜提审,不让睡觉,手和脚都肿了,只有上厕所才把手铐打开。

恶警调来了许多武警日夜轮流看管她们,每一个房子关一个人,每个房子都有两个武警看守。整个走廊站满了武警。三个同修被关押在地下室迫害。三天后她们被陆续送入金昌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三个月后,王淑花悟到这不是关押她们的地方,接着她的身体开始难受,吃什么就吐什么,喝点水也吐,胃里象针扎似的难受,三天后人就脱了相,这时一起被非法关押的同修开始绝食。到第五天,2000年11月29日,王淑花被人搀扶着走出了看守所。出来后才知道家人在北京路派出所押了2000元钱。北京路派出所把王淑花交到娘家所在地宁远堡镇派出所监管。

2001年1月2日,宁远堡镇派出所所长刘兴国(现在是广州路派出所所长)带着三个民警把王淑花哄骗到派出所,连夜送进了金昌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她到看守所才知道,上次和她一同关押的大法学员都被关进了看守所,恶人扬言要劳教她们。

1月9日,同修被大客车拉着要送去劳教,所谓的劳教书被同修撕碎,当时被送去劳教的人有:李桂英、郭群英、赵凤莲、刘桂花、杨成梅、侯有香、白淑芳、雷占香、何斌英、孙爱玲、王淑花、王爱玲、王淑生、郝俊。

她们被送到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七大队二中队,在劳教所她们被强制劳动,每个星期开一次周会,一个人说这个人不好,其他人就跟着,有些人开始动手打骂。王淑花开始咳嗽,吃什么吐什么,身体日渐消瘦。

两个月后,王淑花被转到安宁区的甘肃省劳教二所(女所),12点之后才允许睡觉,早上五点起床开始打被子,被子要打的象军人的被子一样。十七、八个人住一间16平米的房子,最多时有24个人。大法学员很少能喝上开水,冬天不管多冷,也只能用冰凉的水洗脚,洗头,洗衣服,洗洗都感觉不是自己的手。干的活又脏又累,穿的衣服又黑又脏。

两个月后王淑花的亲人来看她,吃了一惊,她的头发又短又脏,脸又红又黑,衣服又脏又破不得体,习惯性的双手背后呆呆的站着。王淑花刚去不久,被劳教所恶警强迫和吸毒、卖淫的犯人一起到黄河市场挖土、平地、种草,走在马路上,强迫她们唱歌,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她们干活,行人就象看稀奇古怪的东西一样对她们指指点点。

2001年9月,许多大法学员喊“法轮大法好”,可能是怕心太重,王淑花没有喊。当时喊了“法轮大法好”的学员都被双手朝上吊铐在双层床的床架上,脚尖不能着地,一直吊了七天七夜。两天后,王淑花和另两名大法学员在晚上集体点名时喊出“法轮大法好”,于是她和另一位学员也被吊铐了七天七夜,每顿饭只给半个馒头,半杯水。

在劳教所,每当活少的时候,早上开始训操,一个早上,整体训,每一个组训,无休止的来来回回的走,冬天冻,夏天暴晒。下午上课,灌输邪恶的谎言。每天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打被子,被子打不好,出操时抱着被子跑,跑完后还要承认错误。一个叫马维的队长扬言“要让她生不如死”,找借口说王淑花被子打的不好,一连罚站一星期,她把这件事告诉了中队长,从此以后这个叫马维的队长再也没有迫害过她。

2002年3月的一天,一个叫范毅荣的中队长叫王淑花谈话,叫她写转化材料,她说不写。范毅荣强制让王淑花暴晒了一天。天黑之前,范毅荣指使吸毒人员又强迫她写,她说不写。于是吸毒人员让她面朝墙站着,不知拿什么东西蒙上她的眼睛,用脚踢她下身,然后7、8个人左右开弓,远远的助跑后,跳起来用膝盖猛击王淑花胯骨及大腿部位,用脚猛踢小腿,钻心的痛。打倒后,又揪起来,再打倒后,又揪起来,如此反复,一边打,一边问“写不写?”打到中途,王淑花已站不起,吸毒人员两个人把她胳膊拉成“一字形”,拽起来继续死命的打。

三天后,吸毒人员告诉她:从今天晚上开始,不让睡觉,通宿罚站。晚上罚站,白天做卫生筷,两条腿站的变成了茄子色。站到最后,不知什么时候“咚”的一声跌在地上。值班员郑文燕、李立珠、刘桂梅每天查她扎的筷子,是否准确。他们每天想找茬不让她睡觉,没曾想没有找到。

其实现在世面上用的卫生筷极不卫生,是从黑龙江运来的红棕色的筷子,用药水泡过后,就变白了。从药水里捞出来,堆在院子里晒,人在上面踩来踩去。晒干后扎成捆,销到世面。这种泡筷子的药水腐蚀性很强,使人的头发变黄,衣服变黄,头疼,眼睛睁不开,脸浮肿。

劳教所不做筷子的时候,就强制大法学员背土,去时背沙子,来时背土。王淑花的腿钻心的痛,只能慢慢走,队长马英嫌她走的慢,让她背别人两倍的土。路途中有一个矮墙,正常人很容易就能跨过去,而她的腿抬起非常艰难。

王淑花一有空就背法,渐渐的两条腿慢慢的好起来,两个月后,腿恢复正常。

2003年1月,有大法学员提醒王淑花,要把劳教所中所写的“三书”严正声明作废。她悟到这是师父给她洗刷污点的机会,她写了严正声明,交给范毅荣,范毅荣不要。过了半月范毅荣把解教表发给她,她一个字都不填,她对值班员说:“你不看我的严正声明,我是不会填表的,我也不打算出去了。”

2003年1月28日,王淑花回到了家。

2003年3月的一天,村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派出所所长刘兴国,带着3、4个民警进来,刘兴国问她在哪个房子住,想绑架她到金昌市看守所,刘兴国说她户口不在这,让她滚出去,不要在这呆。王淑花父亲说:“外国人来中国投资,还得给他一块地。我姑娘没地方住,住到娘家有什么错!”恶警们还在胡搅蛮缠,她父亲又说:“我姑娘这也不让住,那也不让住,那就住到市政府去!如果市政府也不让住,那就住到天安门广场去,该没人管了吧!”恶警们一听这话,二话没说,灰溜溜就走了。

4月的一天,金川公安分局国保支队陆林、李新华、刘兴国带了两个民警,说是相邻的几个村贴满了真相传单,搜查连装面的柜子都伸手进去摸,结果一无所获,弄的满手是面,恶人才慌忙离开。

2003年12月7日,王淑花和两名同修在兰州七里河被甘肃省公安厅特务绑架。中午她们三人正准备走,门刚一打开,一下子涌进来好多人,走廊里噼里啪啦的脚步声。还没等她们反应过来,就快速的给她们头上蒙上黑布套,双手反铐,按倒跪在地上,两边各有一人,按住肩膀,不让抬头,进行野蛮搜身,她的裤子被扯烂到大腿,皮夹克拉链被扯坏,手背弄破,鲜血直流。

他们把她们拖到楼下,快速往车上一扔。王淑花当时大脑一片空白,什么也看不见,头朝下,双手反铐,倒栽在车里,喘不上来气。不知走了多远,听车里的人说:“快停车,人这样栽着,等到地方人就捂死了。”他们才扶王淑花坐起来,呕吐不止。

国安特务把她们绑架到甘肃省公安厅的一个宾馆,一进门把黑布套取下,一只手铐在床腿上,人一直坐在地上。每顿饭只给两个杏子大小的小花卷,或者是一小碗稀饭,或者是七个饺子,王淑花一直呕吐不止,其他大法学员都被饿的够呛。

他们一直不停的提审,王淑花什么都不说,连姓名也不说,不签名,不按手印,恶人们气的几次想动手,刚举起拳头到跟前,她就呕吐不止,他们只好赶紧拿袋子让她吐。六、七个人强行架着她,抓起她的手,强行滚手印。

王淑花当时很难受,喝口水都不敢直接往下咽,只能慢慢一点一点往下咽,胃里象针扎一样痛,意识模糊不清,不知白天黑夜,不知过了多少天。

不知被迫害了多少天,身上都发臭了,他们不得已找来衣服让她换。当时正值隆冬,恶人给她拿来夏天穿的很短小的外裤,拿来男人穿的内衣内裤,男人穿的内裤前面是开口的,国安特务用这种卑鄙下流的流氓手段来羞辱她。王淑花被铐着爬着,由于上衣短小,后背露在外面,国安特务把空调开到冷风吹她。大概恶人看她实在不行了,从她这也得不到任何线索,就让金昌市国安局把她接到金昌市继续迫害,在金昌市国安局继续提审,铐在暖气片上,不知过了多少天,她已被迫害的不成人样,恶人才把她送到看守所关押。此时的王淑花已经奄奄一息,皮包骨头,全身发臭,在押的常人以为进去了一个老太太。

当时看守所还有被非法关押的其他大法学员,她们一看她被迫害成这样,非常心痛,赶紧给她洗头,洗脚,换洗衣服,鼓励她一定要坚定正念,让她强忍着慢慢吃东西。在师父的慈悲呵护和同修的鼓励、照料下,王淑花坚持每天背法,发正念,能起来一点就强忍着炼功,有时实在太难受,不想动,同修非常慈悲的一遍一遍的督促她:“起来吧,我跟你一起炼,我们是性命双修功法,炼功是恢复身体最好的办法。”

在那种邪恶的环境下,同修坚定的正念、慈悲的督促、鼓励着她,她有非常坚定的一念:一定要堂堂正正的出去,看守所不是她呆的地方。

在这期间,国安局还不时的提审,王淑花身体已基本恢复,正念也强了,每次提审,她正视国安特务,对着国安特务发正念,不配合。国安特务们拿着一张白纸来来回回,想给她定罪,但又没有任何的证据、笔录、口供。

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2004年1月14日王淑花走出了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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