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开始后,由于進京上访,单位停止了我的工作,家庭经济收入减少了多一半,孩子面临上大学,我也不在意,还拿出家里存储的一半钱用于资料点上,2001年我被迫流离失所,手里只有几百元钱,还负担一个同修的生活,当时租房每月就得二百元左右,可我也没有在意,总觉得不能执著于钱,钱总是会有的。在资料点的用钱上,自己也没有犯过愁,有时第二天该進货了,今天手里还没有钱,那时一个大资料点,每次進货就得用近万元,但是也没着过急,会突然当天同修就拿钱来了,因为那时我相信法会圆容一切,师父都在看着呢。这样走过来,我也就认为自己对钱财和利益上看的很淡。
然而最近由于邪恶的迫害,我与亲人和过去的同修失去了联系,生活上出现困难,从而暴露了自己在这方面的执著,动了人心,陷在事中,失去了往日的平静,学法、发正念、编真相材料时还在想着如何解决自己的经济问题(因为邪恶的迫害,在特殊的环境下,目前我不具备找工作的条件),一会想这样做,一会儿又想那么办,想来想去觉得还是没有办法,甚至还想外求来解决这个问题,自己当时正在做真相小册子,心里被这些东西扯的上来下去的,做出的小册子让明慧同修花费很多时间進行删改,幸好最近一直在背法,还是把这些心抑制住了,我不能外求,遇到这个问题一定是要去自己什么心了,不能推给别人,不能陷在事中,为了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会产生新的执著,通过学法、向内找,我还是象以往那样,放下这些心,相信师父,相信法,一切都能过去,结果没过几天,同修就给我来信,过问我的情况,在同修的帮助下,解决了我的难题,真是在“山重水复疑无路”的情况下,只要坚信师父,坚信法,就会“柳暗花明又一村”。
可是事情过后,还是觉得有些不大对劲,觉得我的实质问题并没有解决,困难同修帮助解决了,在这个问题上我不感觉难了,可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总觉得有一种东西我没有抓住它,通过这件事可能是要清除它的,好象滑过去了,是什么呢?在这个问题上,我也放下那些执著了,这两天我从新过滤这件事情,并结合以前去查找自己的问题,终于找到了它。
从以前的情况看,我对钱财不执著,能够放淡,那是法在不同的层次上对我的不同要求,我的认识也符合那一层次的标准,所以遇到困难能够过去,那时我能够帮助别人,是帮了别人,自己也没损失多少,拿出一半钱去建资料点,是还有一半,也能保证自己的生活,这里不是要自己都拿出去,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考虑了,这么做也不在法上,我是指自己在那种情况下看淡钱财,是自己生活上还有保障的放下,就觉得自己在这方面没有什么执著,可是到了你心性所在位置的时候,到了你该提高心性的时候,这个矛盾也就突出了,执著也就暴露出来了,在你生活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你能不能放下,我发现过去能放下还隐藏着“只要放下这颗心,就一定能够解决”,这里边有为了解决问题而放下的心,为了得到而放下,为了什么而做什么,其最终目地还是有要得到的心,还是在执著中破执著。完全不为什么,自己就应该那样去做,这是法对自己的要求,这是标准。我看到自己主要的问题是,我感觉把钱财看的很淡,所以在修炼中我在这方面就没有下过多大的功夫,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的放下利益之心,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也就显露出来了。担心自己的生活保障问题,什么保障?就是人生活的基本条件和环境,当然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我是决不承认旧势力的这种迫害,我也必须应该有一个基本的生活环境和条件的,但是我不能怕失去它,怕生活出现问题,实际还是怕吃苦受难。为什么不把它当作好事,当作修炼的好机会,为什么不能按照正理去修呢?自己却顾虑重重,焦躁不安。
尽管自己一遍遍的学师父的经文《越最后越精進》,而且还背过两遍,我还是没有把这种观念改变过来,甚至没有发现它,这可以说是一个顽固的观念,是个根本的问题,师父在《2005年旧金山讲法》中讲到,“我刚才还在讲呢,修炼的人和常人的理是反的,人认为舒服那是好事,大法弟子认为人舒服对提高是坏事,不舒服对提高来讲是好事。(鼓掌)这根本观念你转变过来没有?”“大法弟子为什么要修炼、为什么要过关、为什么要正念强、为什么要吃苦?只有这样才能算是修炼。其实修炼就是来吃苦来了,不是为了得到在人世间的保护来的。学大法有保护,修大法也要吃苦啊。”这么多年走过来,不就是在放下人的东西吗?不就是在从人中走出来吗?不就是在舍尽一切吗?在修炼的路上不就是在不断的放弃人的一切执著乃至生死走过来的吗?为什么到最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放不下这些安逸、舒服,不能清醒的及时修正它呢。我们都知道,求“安逸之心”是最毁人的,什么时候想求安逸,什么时候就停滞不前,什么时候求安逸、甚至乐于安逸之中,什么时候就在走向人、退回人、在人中。师父在《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告诉我们:“如果你们到现在还不清楚正法弟子是什么,就不能在当前的魔难中走出来,就会被人世的求安逸之心带动而邪悟。师父一直很痛心那些掉下去的人,多数是被此心带动而毁掉的。”
找到根本的问题,我心里也豁亮了许多,由此也看到自己在有些问题上拿不准、有顾虑、患得患失的也是这种观念造成的。我流离失所已近五年,虽然在形式上我失去了一切,在生活上我也尽量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花自己的钱,还是花同修的钱,尽量节省,把生活费用压到了最低点,可是只做到这些还远远不够,关键是我必须去掉常人所执著的各种心,真正达到法要求的标准,从根本上改变常人的观念,一思一念都用法来要求自己,必须把这个心扭转过来,改变那种求安逸、求舒服、求好过、求名、求利等等这些常人之心,不被任何的执著所动,破除一切阻碍救度众生、证实大法观念,不畏艰难困苦,走出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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