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常人观念束缚 从人中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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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8月5日】我开始协调讲真象活动时经历了不同阶段的体会和认识,在此想和各位同修交流。

我开始协调办各种活动时,不知道办活动是要申请准证的。后来同修告诉我,办活动一定要申请准证,加上各种修炼和正法需要的安排,我慢慢有很多机会接触警察,申请准证,跟他们讲真象。

在过程中我发现有很多警察对法轮功都不了解,在明白真象后,都体现出对学员的善意,而且也发出准证给学员,让学员的讲真象活动得以進行。其中一次,警察批准我们去中使馆递交请愿信,呼吁停止迫害

我悟到,申请准证是个接触警察讲真象的很好的机会,所以那时候我经常向警察申请准证,即使是根本不需要准证的活动,例如集体在公园炼功,我都写信去申请,希望借此机会多接触警察讲真象。

后来事情又有了变化。去年年底有两个活动,一个是在室内举行,一个是在室外办的,我们也去申请准证,结果两个活动的申请都被拒绝了。我开始想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和之前的情况都不同了?

我想:如果我们按照警察的准证去办活动,那我们不就什么活动都不能办了?那如何向众生讲真象呢?

我们与人权组织探讨遇到的问题。他们向我们解释一些法律和人权上的问题。我也认识到,我们必须改变做法了。

师尊在《转法轮》中说:“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每一层次的法都不是宇宙中绝对的真理,但是这一层次中的法在这一层次中是有指导作用的。”“同一个法在不同层次上都有不同的变化和显现形式,对修炼者在不同层次能起到不同的指导作用。”我认识到,这是到了我们要提高认识的时候,按照不同层次的法理来要求自己,更好的修炼自己,同时把讲真象的事情做得更好。

我所在的国家政府向来对言论自由控制得比较紧。我自小在这样一种环境中长大,形成了一种观念,不自觉的会被它束缚住了。其实有时法律和政府权力超越人权的时候,对讲真象的事情也起到了一些障碍。

首先我先了解到,不需要申请准证的活动,就可以不申请,因为这是我们的权利。在室内举办的学员内部的活动,不需要申请准证,因为这是国家法律上允许的。若申请的话,警方不批,就反而不好。从法上的理解,我们被常人的法律抑制住了。

国家宪法赋予我们信仰自由、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只是后来的法律,虽然“在逐步健全,逐步完善”,但是却也对人也是越来越束缚,到最后人一出门就犯法了,人都不知道。我个人认为人权也是大法给常人社会造就的理,是给我们讲真象的时候运用的,所以今天我们讲真象时,从信仰自由和人权被践踏角度讲,常人马上就理解了。在办大法活动时,我们也必须维护我们的人权,善用我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在不公的对待下得允许人说话,这是人的最基本权利。”(《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我个人的体悟是,我们国家人民对人权的意识模糊,也是旧势力的安排,增加我们在讲真象上的难度。

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我认识到要突破旧势力的安排,在办大法活动上做得更好。我们这里几乎没有办过公开的大型讲真象活动,例如游行、在中使馆前发正念、大型记者会、街头反酷刑展、甚至是举横幅放展板等等,都是因为受到了法律的约束,也造成我们讲真象达不到更广大的范围。

最近我们开始突破这个障碍,尝试办大面积的讲真象活动——反酷刑展。我们的计划是选择在一个人潮多的地方的酒店会议室内办,但是在外派传单,让周末逛街的人潮走進来。效果很好,很多人都了解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残酷。

活动后的第二天,警察就请我们到警察局去和他们谈话。我得法前一直是躲在象牙塔里念书的学生。另一位同修则是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根本没有“被警察召去问话”的经验。事前我们先向人权组织稍微学习一下我们的权利在哪里及简单的应对方式。凭着对法的坚信与证实法的一念,我们就去A区警察局讲真象了。

与我们见面的A区警察询问我们很多关于反酷刑展的细节:有没有派传单、是否开放给公众人士、活动细节等,像在“调查”我们。我们从人权组织那里了解到一些法律上的常识,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找机会跟他讲真象。他跟我们说本来当天要安排警员去看我们的活动,但因为当天他们有别的行动抽不出时间,只好作罢。最后他跟我们说,以后这些活动要申请准证,否则就算“违法”。

我们知道,这是我们要突破的第一步,未来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去突破的不属于正法所需的干扰。我们不久后又在同一个地区办室内反酷刑展,不去想什么准证的问题。那一次,警察没有召我们过去。

后来我想要進行户外集会或请愿活动。开始跟学员提议时,很多学员都不赞成,说我们怎么可以去“抗议”、“举横幅”,那都是常人的不善的行为。其实我悟到这都是在高压环境中长期生活而形成的观念,仿佛站出来就是“和政府对立”,就是“不善”。这些都是长期以来被政府灌输的不正确的观念,其实也是中共邪灵的毒害。

但是还是有部份学员愿意配合。我们不承认准证对我们的抑制,突破干扰讲真象,就这样我们在国家最高元首到中国進行访问的前几天在皇宫前集会,向元首递交请愿信,敦请元首帮助呼吁制止迫害。

我们做好了横幅,但却没有举起它们。是师尊的慈悲点化,让其中一名记者来到我们的跟前,跟我们说:“你们有横幅吗?快举起来让媒体拍照。”我们还是拿不定主意,他又说:“你们来这里做什么?不是要举横幅,递交请愿信吗?赶快举起来!”我们战战兢兢的举起了横幅。当大法的横幅一打出来,我马上感觉到大法的庄严殊胜。与另一名同修事后交流,她也有同样的感觉。曾在明慧网上看过一篇体会,大意是说中国大陆的同修在天安门上举起横幅,开天目的弟子看见,另外空间的邪恶马上被铲除,经过横幅的世人,无论有没有抬起头来看横幅,在他们背后的邪恶也马上解体。我的体会是,我们一举起横幅,在马来西亚的环境里面算是一个突破,是心性修炼上的突破,也是对言论自由钳制很严密的环境的突破,更是在否定旧势力上的突破。

接下来,我们到中国大使馆前呼吁制止迫害、在公园和夜市办反酷刑展,一路做下来,配合的学员慢慢越来越多。环境开始慢慢形成。

每次活动后,我们都会和那个地区的警察见面進一步讲真象,同时让他们了解我们。我们发现,当我们办一些“没有准证的”、在警察看来算是“违法”的集会时,最能让这些警员明白真象,真正了解法轮功是一个和平的修炼团体,我们是在真正的做到凡事以真善忍衡量自己的言行。

曾有B区警员跟我们说,你们付出的努力终于得到成果了。我开始以为她说我们六年来讲真象终于让世人了解真象了。后来才知道她的意思是说,马来西亚法轮功学员这一年来在户外集会、请愿这些活动终于让这里的警察从不理解法轮功什么,到现在已真正了解真象了。我听了非常感动,似乎是师尊在借她的话来鼓励我们、肯定我们。

我们第一次开始在中国大使馆前呼吁制止迫害时,到场的警员非常紧张,像随时要准备采取行动似的严阵以待。后来我们办完活动后,过去和警员握手,感谢他们在场帮我们维持秩序。他们非常惊讶于我们主动和他们表示善意的行为。

后来再办活动,他们就不那么紧张了,非常轻松的站在一旁。甚至和学员聊天,让学员有机会让他们了解迫害的残酷,他们在看到我们展板上大陆学员被迫害的照片,也会无法置信,進而同情法轮功。

B区警员向我们表示,她的下属曾跟她说,其实他们很同情法轮功,因为学员只是安静的站着举横幅展板,非常遵守秩序,而且高度和警方合作。他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中共要迫害这么善良和平的人。

曾经有C区警员跟我们说过,你们办活动别超过五个人就没事,因为“超过五个人算违法”。我开始也在想,那我们就别超过五个人不就行了吗?后来意识到自己怎么被这种法律限制带动了,于是突破这个观念。学员只要有心证实法,难道还要有人数限制吗?

我发现,只要学员正念正行,我们连警察的观念也可突破。A区那位提醒我们办活动没有准证就算违法的警员,我们跟他讲了很多次真象,他仍坚持“准证”、“超过五个人算违法”的想法,不断这样跟我们说。一次我们刚好在他那个地区办活动,一去去了十几个学员,让他亲眼看见学员和平善良的活动,他终于“明白”了“五个人”不是衡量违法与否的标准。事后他跟我们说:“难道超过五个人在咖啡店喝咖啡也算违法吗?”随后再跟我们聊天,完全放下了之前的“官腔”,真的把我们当朋友了,而且很愿意跟法轮功学员在一起。如果我们在一开始就以这样的法律衡量学员的讲真象活动,那我们可能就无法让他明白,法轮功学员真的凡事以真善忍衡量自己。

往前还有很多不符合正法要求的干扰要突破,摆脱常人观念的束缚,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好师尊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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